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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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05/06

至於樹種、林地管理與執行方式,則有一套複雜的方法學作為規範,而農委會綠海計畫,根本沒依照這樣方法學推動,與大陸文革時期的「土法煉鋼」如出一轍。所以,所謂的吸存多少二氧化碳云云,絕對無法得到溫室氣體認證機構的認證。此項造林無論搞得多麼轟轟烈烈,如果沒有按照國際的規範進行,當然不可能得到國際的認可,最後必然是徒勞一場。  更為堪慮的是,全球已出現糧食緊缺的警訊,台灣不僅鼓勵農地休耕的政策不改,現在居然還要將農地拿來造林。如果全球糧食緊缺的趨勢不變,屆時這些造林的農田,盤根錯結的樹根早已深植地下,到時要如何恢復改種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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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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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12/08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委託逢甲大學調查發現,區內三千公尺以上林木面積,八十五到九十三年八年之間,增加近兩千公頃,主要原因是受全球暖化影響,給了林木往高冷地區生長空間。 玉管處今年八月到十二月,委託逢甲大學地理資訊中心透過衛星影像系統,了解區內三千公尺以上高山林木生長變化情形,調查比對衛星影像發現,八十五年間三千公尺以上森林面積六千九百十二公頃,九十三年變為八千八百七十五公頃。九十三年之後的情形待了解,推估面積應持續增加。 玉管處副處長陳隆陞說,植物會自然尋找生長空間,高度三千公尺以上林地原本可能為裸露地或僅有草原,暖化後,高地氣候變得適合林木生長,因而往高地發展。 他認為,擴大高山林木生長可形成更佳生態保護及國土保安、水土涵養,也會增加自然景觀及野生動物棲息處,除非新增高山森林發生大規模病蟲害,造成林木枯死;否則新增高山森林區形成新林相,有十足的自然適應力,可繼續存活延伸下去;玉管處計畫未來每五年再作一次調查分析。 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植物組長賴國祥指出,三千公尺以上高山林木冷杉、鐵杉等,每卅年才能往上發展十公尺;二葉松種子飄散比較遠,且生長速度快,曾經火燒山的山區,只要區內尚存或周邊有二葉松,就能快速繁衍成林。 台大實驗林管理處教學研究組長詹明勳則發現塔塔加的雲杉,可能受地球暖化影響,年輪變寬了;至於真正影響程度,仍需進一步長期觀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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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8
846208

收藏於 2007/10/05

九月中的韋帕颱風,豪雨帶來的大水沖垮了石門水庫上游的巴陵攔砂壩,這個原住民地區的腫瘤,終於因為天意而被割除。事實上,自民國66年巴陵攔砂壩完工後,非但毫無原先預期的“攔砂”功能,反而為復興鄉地區的族人同胞帶來一次又一次重大的創傷。台大地質系張石角教授表示:巴陵攔砂壩是「錯誤設計的產物」,其功能在於攔砂,但因錯誤的設計間接造成河床升高,下游護岸被嚴重沖刷,造成兩岸災害頻生。錯誤的攔砂壩設計使得河床抬高,造成嚴重的沖蝕,攔砂壩上下游兩岸的部落及道路無一倖免。大量的河岸崩塌,造成石門水庫水質混濁,但政府卻指稱是因原住民保留地開墾種植所導致。攔砂壩非但沒有成為石門水庫的護身符,反而為部落居民帶來嚴重威脅及汙名。就讓我們來看看這個“腫瘤”,為我們原住民地區帶來多少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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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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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10/05

一千多年來,遠在日本人尚未開採林木之前,丹大林道這片山林是布農族卡社、巒社群的傳統生活領域與獵場。日據時代為了伐木,日本人強迫布農族部落分散移居至花蓮及南投信義鄉;但對現代的布農族來說,走入丹大林道,走回山林,應該就像是回家一樣的自然。但是,觀光客可以輕易親近的丹大林道,換成是布農族要進去,卻被林務局的檢查哨百般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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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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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06/18

事情發展至此著實讓人十分迷惘:大家絕對支持原住民族與國家政府爭取權益,但不與官署對話又能得到什麼?如果原漢間的關係最終還是得透過修法來進行調整,需要主管官署的善意,那增加互動與對話好像是比較令人接受的策略。還是提高與國家政府的衝撞,可以提供原民會在協商法條時於部會間爭取更多的支持?還是有其他我們不能理解的政治目的?像一個歷史性的準國與國的對話鏡頭!對照幾年前討論設立馬告國家公園的場合,同樣的面孔在政府未修改國家公園法與落實更普及的溝通與對話前,即要族人相信政府,幾年後,換了單位對手,所有的立場、態度與行動完全相反?實在讓人有點錯愕!這個轉變是對政府幾年來的作為不滿嗎?如果連總統出面簽署的政治性聲明都需要正式法規的配套支持,主管官署相關法條也已做了調整,那問題是出在哪裡呢? 那天的聚會裡,許多朋友都很無奈,大多數在公開場合選擇沈默!因為不知道這是在幫助部落,抑是犧牲部落。因為,一方面是公務員依法行政,是維持社會秩序運作的基礎;一方面,大家信仰的是對話!對話!再對話!而不是拒絕!對立!再對抗!嗯!好像有點無力!部落的公開行為真是部落的主體意見嗎?你我所見部落的對抗真是對部落利益最佳的選擇嗎?不瞭解!有點擔心!希望這群朋友不要從此對相關事件益見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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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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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lost 收藏於 2007/05/13

陳權欣、馬瑞君/新竹報導 司馬庫斯族人因為風倒櫸木事件,導致全體族人過去兩年陷入一種憂傷的情緒之中,族人把他們的遭遇掛到「司馬庫斯網站」,獲得很多學者專家的聲援。但法界人士持不同看法,認為森林法和原住民基本法兩者並不牴觸,而原住民基本法也不能被擴大解釋。 目前在東海大學社會學博士班就讀的施聖文,在網站上發表文章聲援司馬庫斯,強調長期以來,台灣始終處在「部落」與「國家」這種二元對立的思考上,當部落將國家作為抗議的對象時,某種程度也掉入現代國家繁文縟節的程序陷阱中,而不自知。靜宜大學生態系教授林益仁說,如果以司馬庫斯在原住民族發展上所開拓出來的部落主體性的積極作為,這種相當於部落模範生的成績,還被法院以竊盜犯定罪,那麼政府意圖建立政府與原住民族的正常對待關係的種種作法,不免令人生疑。 依據森林法第十五條規定,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習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另外,原住民基本法第十九條也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 獵捕野生動物、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採取礦物及土石、利用水資源。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不過,承審法官認為原住民拿的漂流木上有林務局的編號,因此被認定為竊取國有木,才會判定有罪。法界人士也表示,國有林既是受森林法所規範,即使是原住民在撿拾時也有限制。而原住民地區得從事的非營利性行為中也不包括砍伐國有木,原住民能夠發聲,但不能「劃地為王」宣示其擁有「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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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3
548304

greenlost 收藏於 2007/05/13

陳權欣/竹縣報導 兩年前,泰利強颱造成尖石前往司馬庫斯道路崩坍,三名部落族人將倒塌國有木帶回部落,被依違反森林法判刑。司馬庫斯部落族人不滿法院判決,七日依泰雅族傳統舉行埋石立柱儀式「宣示主權」禁止林務局人員進入部落。 司馬庫斯族人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認為,他們有權在傳統領域內採集、利用在地資源,然而為了兩年前一棵風倒櫸木被搬回部落做雕飾,竟然導致三名長老被判罪,整個部落認為是奇恥大辱,除了將所受委曲上網尋求支援外,昨天還在部落舉辦埋石立柱儀式。 昨天舉行儀式時,還有來自周邊十幾個泰雅部落族人共襄盛舉,表達他們支持司馬庫斯宣示主權的決心,新竹林管處竹東站雖想派人參加儀式,卻被阻絕於部落外。 部落頭目倚岕十分氣憤,他強調,他們廿代以前就住到司馬庫斯山區,把這片森林看成比全體族人的生命還重要,現在卻因為移動一棵颱風路倒的小樹,導致三位部落長老的被判刑,是全體族人的恥辱。被判刑的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阿敏說,他們不能背著竊盜之名面對祖先,也無法教育他們的小孩,想起兩年無數次出庭面對法官,不管他們怎樣解釋都沒有用,他們是透過部落會議決定,將林務局取走主幹後的殘枝帶回部落雕刻卻觸法,三人共罰款四十八萬元,想起來就痛心。 參與這項儀式的部落族人,人人佩帶銅門山刀,把立石扛到面對大霸尖山的一處高台,埋石之後還燃起峰火並宰殺山豬,將山豬血塗在石上,證明他們在這塊土地安身立命一千年,沒有人能奪走他們住在這邊的權利。 目的在公開宣示森林管轄權,力爭原住民族群與山林依存的固有權利,同時也要洗刷「竊盜」汙名,即日起,司馬庫斯部落將設置柵欄,禁止所有不守規矩的林務人員上山。他們還要求國家兌現原住民族與政府「新夥伴關係」之承諾,並遵照九十四年立法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承認司馬庫斯部落擁有之固有傳統領域的事實與權利,歸還森林自主管理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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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3
528726

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05/02

從部落的傳統來看,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犯了什麼罪,這一切都非常的奇怪,也很莫名其妙,為什麼我在我家拿自己的東西要坐牢、也要罰錢。現在,我們的生活空間都被壓縮,我們不能夠很自由,法院又判有罪,我要問,難道我們都沒有生存權嗎?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拿木頭就被說是犯罪,我們從小到大都是這樣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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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2
526461

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04/26

2002年,陳水扁總統與原住民族完成「新伙伴關係協定」,簽訂包含台灣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推動原住民族自治等原住民相關政策指導方針。然而多年來政府與原住民族間的關係,卻未因協定簽訂更加和諧。司馬庫斯3名原住民2005年因撿拾泰利颱風風倒木殘幹遭移送法辦,日前法院判決有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2年。此判決引發司馬庫斯原住民部落強烈不滿,昨(24)日集結40-50人到林務局抗議。學者表示,政府用嚴格的法律處罰原住民,看不出要跟原住民族建立伙伴關係的任何誠意。 抗議的司馬庫斯原住民認為林務局行徑粗暴,入人於罪,以「竊盜」罪嫌污名原住民,他們要求林務局向司馬庫斯部落道歉,還他們清白。他們說,原住民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以及使用土地已經歷了20代以上的歲月,樹林是百年前祖先種的,依循泰雅族的祖靈信仰的精神,對傳統領域內森林產物的使用,是有其正當性的。部落族人認為在先祖的土地上善加利用枯倒的風倒木,本是愛惜資源、天經地義的事,說是竊盜、要坐牢、罰鍰,令他們難以理解。 由於這3位遭判刑的居民,是經過部落會議決議,賦予執行搬運「風倒櫸木」的工作,而且搬回去的倒木是用來做部落意象、造景雕刻之用,而非要出售牟利。他們認為,這並不是犯罪,搬運櫸木的行為是部落集體的意思,是遵從泰雅族的祖靈信仰來面對這樣的事情。抗議現場的原住民氣憤地說:「這是不懂泰雅文化的中華民國法律制度及其執行者,以刑事案件來處理,強加竊盜罪之名。」 新竹地方法院於4月18日判決3位被告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2年。原住民部落長老在抗議現場以泰雅語說:「部落已經做出決議,假如3個人都坐牢,所有部落的人都要一起坐牢;到時候小孩子的學費、生活費都由林務局來支付。」 林務局林政組組長楊宏志接受陳情書時說,這個事件不是林務局與司馬庫斯原住民間的問題,而是兩者應共同面臨的問題,包括原住民基本法與森林法的衝突等。不過林政組在會議後表示,林務局依法行事,無須道歉,也不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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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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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04/05

筆者於3月12日意外發現的生態保護區楠溪林道,盜獵山羗、鼯鼠事件,報載南投縣警局12日漏夜召開臨時考績會,全員被記兩大過免職,且牽連8官警連坐,基於生態保育精義及慰藉死去的生靈,筆者籲請內政部長、南投縣警局人評會暨警政署等,重新考量懲處案,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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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