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永佑/台北報導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局長劉駿明、副工程司林益生、工務課長施學竣及工程員戴浩仁、黃龍年,涉嫌與承包基隆河疏浚工程土方的業者邱吳金菊、陳添財勾結,灌水所載送之廢土量,圖利業者,溢領土方運送費一千七百餘萬元。士林地檢署昨偵結,將七人分別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偽造文書及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求處加重至二分之一之重刑。
九十一年五月間,第十河川局辦理「基隆河汐止段河道整理疏浚應急工程」,針對其中「五福橋至六合橋」(五堵至六堵)、「社后溪至後溝溪」(汐止至東湖)及「高速公路二號橋至三號橋」三處工程,進行發包招標。
屬自營工程商的陳添財,向合法土方業者「福泰營造」負責人邱吳金菊借用牌照,再以不到底價五成的不合理低價得標。其後,陳、邱兩人結為盟友,共同向河川局官員行賄關說。
陳嫌及邱女先依規定,持六家合法土資場之收容及處理廢土相關文件,報請第十河川局審查核准。之後以合法掩護非法,偽造上述六家土資場印章,大量偽造運送土石之證明文件,將運送土石之數量灌水。
接著,邱女找上第十河川局局長的劉駿明關說,劉嫌於是取消部分局內政風單位指派跟車之檢查,並要求副工程司林益生配合掩飾。
陳嫌則負責關說職司監理的工務課人員,包括課長施學竣及工程員戴浩仁、黃龍年,並由陳嫌旗下員工王者誠安排喝花酒,單次消費即高達八萬餘元。
檢調比對三處工程期間,「福泰」申報之五萬三千餘張藉以請款之運送證明文件,發現多達一萬兩千張有問題。其中多以「幽靈車次」,或遠超過砂石車載重的登載量進行灌水,共計溢領工程費一千七百七十五萬餘元。
在大規模約談下,許多「幽靈車次」的駕駛,都表示自己遭冒名當人頭。送至該局核備的六家土資場,亦表示「福泰」僅是每家送個幾十車裝裝樣子,從來沒收過這麼多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