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最應該要憤怒的事情,應該是這個剛結束國家社會主義體制不久的中國國民黨-或許為了曲意奉承那個不需要重視民意的中國共產黨,或許要借機鎮壓國內一息尚存的反對力量,也或許兩者皆是-重新將這個國家帶向了戒嚴體制。於是,大法官釋字五三五號解釋首先被拋棄;緊接著,是集會遊行自由,是言論自由,是家宅權....在這幾天的事件後,我們還有資格稱得上是個民主政體嗎?
上揚唱片事件或許是近日衝突中,最讓人驚駭莫名的。一家植根於台北老社區多年,聲譽卓著的文化事業,只因在店內播放似乎不見容於大中國主義者的音樂,就被馬政府以自外縣市調動的警力砸店,而從現場指揮官的發言,我們似乎看到當年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那民主是羔羊,納粹黨人是狼的猙獰嘴臉;從某些媒體的報導,我們似乎看到<人民觀察家報>稱攻擊猶太商店乃是出於”自衛”;從
公權力機關以領袖之言論意志為法,視成文法為無物的作為,豈非納粹人民法院院長Fleisler所宣稱的,法律的適用首先應觀察”領袖專斷的意志表明”(autoritative Willenskundgeb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