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北投線空中纜車計畫,因官商勾結貪瀆弊案、應否環境影響評估等爭議而停工,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日前收到環保署公文指出,只要北纜案不開發溫泉、研習住宿等設施,可免環評,新工處將朝此方向推動北纜復工。
林泉里長張聿文批評,北纜營運商儷山林公司及其負責人涉及弊案的情節重大,是不循規蹈矩、沒有誠信的業者,市府應與其解約,不該繼續合作,若市府非要興建北纜,也應重新招商。
前八頭里仁協會理事長陳慧慈抨擊,環保署無視新修訂的纜車路線超過四公里就應環評的規定,坐在辦公室內玩文字及法條解釋遊戲,棄專業與反北纜民意於不顧。
長安里長陳章生指出,北纜若強行復工,居民一定發動抗爭,而據他所知,儷山林曾表明,若北纜山上站素地不能開發,必無利可圖,將無意施工,會向市府請求國家賠償。
新工處長李四川說,該處十九日接到環保署公文,指北纜可免環評,前提須依九十年設計許可項目辦理,也就是不設溫泉、研習住宿設施,回歸陽春纜車。
內政部如重新核照 仍須環評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關於北投纜車環評爭議,環保署已於週二發函給台北市政府表示,如內政部重新核發許可執照,則屬新案,必須進行環評;若仍是舊的許可執照,而且取消興建研習住所、溫泉設施等,則不必環評。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內政部官員表示,北投纜車建照是否重新發放的問題,雖然以往都是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職責,但由於民間仍有反對興建的聲浪,及前處長蔡佰祿收賄事件,陽管處應會將這個燙手山芋送回營建署來審議。
官員指出,現在負責興建的儷山林公司是否會照原本的設計圖全盤不動的興建,將是日後審查的重點,而認定是否與當初設計相符的審查機關則是營建署,這也才是左右是否重新發放建照的關鍵。
官員進一步表示,根據國家公園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工程範圍廣大或性質特別重要者,陽管處應報請內政部核准。因此在北纜案歷經風風雨雨後,相信陽管處會將申請案送由營建署審議。據了解,營建署的立場是會將此案送交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避免招惹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