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
今天是植樹節,另外一層比較政治的意義是「國父孫中山先生逝世紀念日」。雖然去中國化、去蔣化、去封建化風潮方興未艾,在今天倡言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可能因為「國父」稱謂是否符合潮流,是否政治正確而難免爭議,但以紀念植樹節名義鼓吹植樹造林,乃至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減少一切可能污染地球物質的排放與生產,應該不會有異議,甚至應該得到全體國人的支持與共鳴。
單純就傳統植樹節的植樹應景活動而言,對深受旱澇之苦,每逢大風雨即出現土石流災難的台灣,原本就是迫切之舉。依據研究報告,林地的入滲率是裸露地的二點六倍,而裸露地的土壤沖蝕量是林地的四十倍,因此,避免地表裸露、確保地表植樹造林,絕對有力於防止地表土壤遭到沖蝕。另外,研究資料顯示,一公頃林地一年約可促進三十六公噸二氧化碳的轉化,對大氣的潔淨甚有助益,更直接決定地球主人的健康與地球的永續,植樹造林的時空意義於此彰彰明甚。尤其在世人警覺工業建設毫無約束發展,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被確認嚴重破壞地球生態,並於二○○五年通過京都議定書,責成締約國主動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數量之後,消極的減少汙染之外,若能積極植樹造林憑藉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為害,停止地球汙染惡化,乃至進一步潔淨我們唯一的生存家園,植樹造林的意義與貢獻當更可觀。
事實上,植樹造林除了具備公益角色之外,本身也甚具經濟上的開發與推廣價值。譬如,依據農委會平地造林計畫,林務局主動提供植樹所需苗木及技術輔導,並給與參與造林的農民每公頃一百六十一萬元休耕及造林獎勵金。如果農民種兩公頃肖楠,木材價值本身約四千五百萬元,若再計入潛在「碳交易」市場的價值,可能還有五百四十萬至六百七十萬元的收入;如果農民種兩公頃台灣櫸,木材價值約一千二百五十萬元,若再計入潛在「碳交易」市場的價值,同樣可能還有五百四十萬至六百七十萬元的收入。「綠色定存單」的說法,其實早已在我國的農村中不脛而走。可惜,農委會的這項平地造林計畫明年底即將停辦。我們認為,如果農村的反應積極,而且植樹造林的效益可以抵銷,甚至大過工業、經濟發展必須造成的汙染代價,我們建議經濟部、經建會、工商團體組織應該主動與農委會接洽、介入更大規模植樹造林計畫的實施,以及建立「碳交易」市場,至少建構「碳信用」觀念,讓經濟發展與環保生態兩者兼顧。
我們如此的建議並非憑空幻想或閉門造車,而是確有所本。一者,雖然我國不是京都議定書的締約國,但朝野大都認為,台灣既然以參與國際事務為努力目標,相對地亦應積極分擔國際責任。在環保生態領域方面而言,依照京都議定書目標要求自己逐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政府及工商業界顯然不宜規避減少汙染地球的責任。事實上,目前部分大鋼廠、石化廠的建設工程,即因為環評要求而不能如預期速度推動。我們認為,如果植樹造林成績可以抵用工業發展難免造成的汙染,交易、抵用機制的建立及實施,絕對有助於排除工業發展的部分障礙,也有助於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
另一方面,國際碳交易觀念及市場已經成形。據估計,二○○五年的碳交易全球市場約一百一十億美元,二○○六年預期也超越一百二十億美元,今年應該也可以達到一百八十億美元。易言之,碳交易市場是一個深具發展潛力的市場,台灣既然無法規避全球化的衝擊,也有意積極參與全球化運動,配合國際碳交易市場發展的腳步在台灣建立碳交易市場,除了可以與國際接軌,提升台灣的環保生態水平外,也可以增加台灣的商機,為嚴重受到大陸「致命吸引力」衝擊的台灣產業及經濟,增加發展動能。
植樹節,可以敦請國家重要領導人植樹紀念,觀禮者鼓掌、媒體報導過後,回到原點;也可以化理想為行動,繼續獎勵植樹政策,建立碳交易機制,促成工業發展與環保同步發展,國人福祉提升。
經過政府的長期宣傳,「種樹」與「環保」變得息息相關,然而該怎麼種、要種在哪裡才是大問題,而不是「只要種就是好」。
此外,其實大多數自然環境的恢復能力很強,只要禁絕開發破壞-甚至是假造林之名的全面砍樹,讓自然環境自行恢復,無須人類刻意種樹,也是很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