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五日電)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
兩岸偷渡犯遣返作業創下新的紀錄,今天將目前所有能
遣返的中國偷渡犯或刑事犯共一百五十二人,全數安排
搭乘「新海峽號」加以遣返。移民署表示,除讓偷渡犯
人權獲最佳保障,累計節省收容開支上億元,也促使數
以百計的家庭團聚,減少家人離散的人倫悲劇發生。
包括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吳振
吉、連江縣縣長陳雪生、議長陳振清、立委曹爾忠,以
及兩岸紅十字會、移民署、中國邊防的官員及海基會的
人員今天都在馬祖福澳港見證這一個歷史性的一刻。
移民署繼上個月二十六日完成史上最高人數二百一
十八人次的遣返工作後,今天又遣返一百五十二人。移
民署表示,在兩岸相關單位努力下,台灣現階段已經沒
有可立即遣返的中國偷渡犯。
對於兩次遣返作業相隔短短十天,就合計遣返三百
七十人,移民署指出,若以偷渡犯每天伙食費新台幣七
十元計算,偷渡犯提早一天遣返,一個月可以減少七十
八萬元支出,一年可以省下國庫近千萬元的開銷。
移民署官員說,在一九九零年七月十二日兩岸簽訂
的「金門協議」基礎下,兩岸遣返作業歷經十六年來的
磨合及商談,中間一度有過長達八個月的時間沒有執行
遣返。這次透過紅十字會及海基會的努力下,在短短一
個月執行二次遣返,顯示兩岸對當前偷渡遣返議題,都
有相當共識。
根據移民署統計,目前在宜蘭及馬祖收容所收容人
數都創新低,合計剩下一百二十八人,都是涉案未結的
收容對象。而全台收容大陸偷渡犯人數在一九九三年時
曾高達五千九百四十四人,當時新竹、宜蘭及馬祖收容
所,以及各縣市警察局拘留所均達爆滿程度。
至於這些中國偷渡犯回到大陸後的下場,據移民署
瞭解,還得經一週左右清查及審訊,再由各省公安抵福
州邊防看守所把各省偷渡客接回去。被遣返的偷渡犯家
裡還必得負擔一筆不小罰款,罰款金額少的要六千元人
民幣,多的要上萬元人民幣,一些沒賺到錢的偷渡犯,
家裡還必需借高利貸繳罰款。96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