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銘
縣政府採BOO模式,由達和大豐環保公司興建台東垃圾焚化廠的完工爭議,至今,地方上反對立場相當堅決,但縣府的態度一直相當曖昧,簡直與民意背道而馳。
昨天在副議長饒慶玲質詢時,鄺麗貞說出只要焚化爐操作廠商補正相關證件、程序,「可能」讓業者正式運作。此事如果成真,以後縣府每天要付30多萬元垃圾量不足的保證費用給廠商,估計每年白付上億元給焚化爐業者。
早年規畫這座焚化爐時,縣環保局評估屆時焚化爐正式操作後,每天可處理超過300公噸的垃圾,所以以每天300公噸垃圾,為保證處理量,如果供量不足,可依每公噸約2160元計算「補償」。在政府近年積極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量下,台東縣目前每天的垃圾量約140公噸。如果以此數字來算,未來焚化爐營運後,業者每天少燒160公噸,但縣府每天照樣要付給業者33萬多元的垃圾量不足保證費用。
以花蓮為例,當初花蓮來不及辦焚化爐申請案的程序,因此因禍得福,現在垃圾都委外由宜蘭處理,花蓮因此可不受焚化爐空氣汙染。
相對於台東縣每天300公噸的垃圾保證量,一年約2億元的垃圾處理經費,縣環保局曾評估若台東縣的垃圾委外處理,1年約需花1億元經費。既然可少花錢,台東的空氣又不受汙染,縣府打算讓業者營運,讓人怎麼也想不通。
台東縣長鄺麗貞當初參選縣長時,為了選票,在環保政見上喊出「停止焚化爐營運」,且焚化爐營運,地方真的不看好,縣府可能讓焚化爐業者正式運作的說法,不知是自打嘴巴,還是另有所圖,縣府面對外界疑慮,絕對要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