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九九一年由文建會提出籌備「現代文學資料館」算起,十六年過去了;從一九九八年春齊邦媛教授疾呼要爭取一個「獨立、沒有意識形態爭議的國家文學館」算起,九年過去了;從二○○三年「國家台灣文學館」開館至今,也過去三年多了。我們這個號稱要與世界接軌,號稱民主進步的國家,連一座象徵國家文學水平的國家文學館的法制化工作都完成不了。立法院當然不容卸責,立法院從一九九九年一月審議國家文學館條例至今,審了八年,一無所成,一再延宕,還好意思說要「等待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後再審議」,這是什麼樣的立法品質?更可怪的是,一九九九年這個條例提出,是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二○○六年十二月,這個條例再遭擱置,則出自此刻在野的國民黨立委。一個無關意識形態,有助於從文學部門展現台灣作家豐富文物的文學館,國民黨在朝時推動,在野時阻撓,這又是什麼樣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