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原本要在昨天就發布的內容,而且許多跟著讀了好幾個禮拜的網友們,也詢問到昨天還會不會有相關紀錄,其實昨天筆者的心情非常差,因為台北市政府根本就是預謀性的惡搞,筆者的朋友點出真正的關鍵,他說:「現在是議會休議期間啊!」這一句話,筆者完全恍然大悟。
徒步區實施的路權概念當中,最重要的就是將道路權給行人使用,而且必須要提供完善的周邊協力單元,例如:垃圾桶、人車隔離、管制措施、交管人員,但是兩個禮拜的試辦結果,比較像是製造了更多痛苦,給予機車和汽車的使用者,而且像弄內的住民道路品質,由於停車格的排擠下,更讓原本向弄內就很狹小的道路,擠壓了更多應有的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