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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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 GUTS 收藏於 2008/12/28

有人在BLOG討論股市被移送,金管會說一般人要在BLOG討論也會被移送。 這是什麼社會,不能討論股市的嗎? 那尹啟明喊馬上2萬點害股民套牢,我們要不要去申請國賠,要抓先抓馬內閣吧!

言論管制的黑手一隻一隻的伸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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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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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別 收藏於 2008/11/27

主管機關調查發現,散布台新金謠言者,並未同時 在股市上刻意放空;惟根據銀行法第125之1條規定,散 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銀行、外國銀行、經營貨幣市場業 務機構,或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 務事業之信用者,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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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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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rch 收藏於 2007/01/10

包括金管會在內的財金單位對於中華銀行的擠兌風波難辭其咎。金管會突如其來的宣佈接管,或許可以辯稱擠兌的從眾心理難料。但問題是,金管會盯上中華銀行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力霸集團靠紓困度日更至少有三年多的時間,結果金檢的預防功能卻像泥牛入海。這種情形就像明明已經掌握到強暴犯的犯意,甚至也看到強暴犯把褲子脫掉一半,結果不但無力阻止,竟還眼睜睜看著無辜者受害…… 對云云大眾,勞檢與金檢的伸張不過是捍衛他們微利求生的最低標準而已,但顯然台灣連這樣的卑微要求都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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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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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noy:釋放胡佳! 收藏於 2007/01/07

而離譜的是,這些涉嫌淘空、影響金融秩序的財閥巨纛,卻常常一走了之,從陳由豪、辜仲諒,再到王又曾,都在事情臨爆發前「恰巧」出國,依舊「榮華富貴」,違法圖利的成本如此低廉,也難怪企業弊案層出不窮,但政府又何曾對此痛定思痛,予以嚴懲?整個政商關係的巨網讓號稱獨立機關的金管會動彈不得,只剩下擔任救火隊一途,又對得起社會大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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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