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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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別 收藏於 2008/12/11

在野草莓12月7 日的遊行中,並沒有見到草莓們對這場運動的困境如何突破的論述,只見其以「和平理性」、「沒有暴力」、「集會遊行典範」等口號自我標榜;一個月來,許多社運議題在廣場上出現、許多街頭常見的朋友們為野草莓們付出,卻沒有讓草莓們真正體會到除了自己的身體之外,別無抗爭工具的群眾,為什麼要用激烈的手段抗爭。耽溺於其所宣稱的「萬餘群眾」的滿足感時,卻忽視了在其「典範」的背後,與群眾之間嚴重的落差。 野草莓運動沒有能跳脫對「秩序」、「理性」的崇拜框架,並一再與「暴民」切割。動員數千人,僅為了「示範一場和平理性的遊行」,這不能不讓人感受到其「菁英」的姿態。如此對秩序的高度要求,則與國家機器如出一轍。如果我們問,野草莓們在這一個月中間真的「學」到了什麼,最讓人期待的可能是,他們在未來如面臨弱勢者反壓迫的鬥爭,他們不會以「和平理性」之姿,和政府同聲譴責民眾暴力。但是,從12月7號遊行內容來看,這樣的期待,恐將落空。

推底下黑熊的回應: [節錄] 野草莓運動對於中產階級保守價值與不自覺流露的弱勢歧視與傲慢 進行對話與反省太少 讓這場運動失去更多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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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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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 GUTS 收藏於 2008/12/10

這份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不僅是所有草案中最保守,而背棄了國民黨朱鳳芝立委、集盟版的版本,同時對於與會學者專家的的意見,也充耳不聞。不禁令人懷疑,行政院的好意究竟是真心?還是只是虛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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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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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別 收藏於 2008/11/27

更叫人擔心的是,看到了:集遊法的修改,應該去立法院抗議,在自由廣場搞學運,要求總統、內閣道歉的大學生,是不做功課,不懂憲法,因此是「野草莓學運是荒謬與可笑的」的這樣說法。這樣的見解,有其堅強但粗淺的「法律」上依據,但也就是如此而已。談憲法,當然知道三權分立(當然,也可以說是五權),立法修法之權力歸屬於立法機構,所以「集遊法的修正,權力不在我,是在立法院」云云,是對,但一點討論的價值也沒有。應然上,憲法架構下的權力制衡分工,立法權由立法院行使,大家都知道。但實然上了?在政黨政治基礎上,又該如何說呢?憲法明白規定著司法權、考試權、監察權的行使,必須超出黨派、獨立行使(憲法第80條、第88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為何立法權、行政權的行使,沒有相同的規定?如果搞不清楚這點,談談憲法,是要談什麼? 而在中國代表來台之前,發生警察強搶人民的國旗、雪山獅子旗的事件,說不是侵犯「人權」,就真是不知何謂。可以解釋的是警察們在警專、警大所學習到的「人權」觀念,或許跟一般人不同吧!果其然,問題真的不嚴重?當「人權」是被接受的普世價值的現今,臺灣警察所受的養成過程,對於人權的觀念不同於一般人,而是各有不同的標準的話,受遭殃的會是誰?而如果,臺灣警察養成過程中所接受的人權觀念是跟一般人相同,那麼會發生察強搶人民的國旗、雪山獅子旗這樣的事情,說不是「上令下行」,就是匪夷所思了。「上令」何以如是? 於是,看到應該是「人民褓姆」的警察先生,竟然會在部落格說自己面對的群眾是「敵人」,似乎應該是不足為怪。「暴民」,以優勢警力鎮壓驅散,也就足夠了;「敵人」,不置之死地,何能罷休!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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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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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hin 收藏於 2008/11/26

為了配合國際抗暖化的行動串聯,上週三(19日)遊行聯盟依法,向市政府新工處申請12月6日當天的凱達格蘭大道路權,不料卻遭到新工處以「已有團體申請」為由遭拒。聯盟想要進行協調,詢問新工處申請團體為何,新工處卻不願透露;環保團體無奈,轉而向市議員求助,隔天(20日)得到的回覆變成「沒有團體申請」,可等候准駁。潘翰聲指出,管理場地與道路的工程單位,竟實質審核人民集遊權利,明顯違反集會遊行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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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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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別 收藏於 2008/11/20

革命當然不是請客吃飯! 但是在不搞革命的國家,人民抗議就非得搞成請客吃飯。 於是,上街請願像吃一道民主大餐,非得經過二道關卡,集會遊行法的入門通關,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桌旁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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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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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 GUTS 收藏於 2008/11/19

集會不必然遊行;遊行亦不必然集會,如同學生們於自由廣場即僅有集會而無遊行。 然楊R竟以不知所謂的『「集遊」與「集會」一字之差,法理上的地位已相去甚遠。』意圖對大眾洗腦,混淆視聽,極其可悲也!除非該法全然不規範「集會」,否則其說法僅能以刻意誤導大眾之詭辯視之。而其堂堂一位大學教授,竟圖以此普通識字之人即可識破之詭辯法,即想切割集遊法上「集會遊行權」與憲法上「集會基本權」,實在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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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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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 GUTS 收藏於 2008/11/17

這篇舊文可以讓我們理解,無論是 2007 倒扁運動,還是 2008 的嗆馬行動,集會遊行法都能讓你「天天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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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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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 GUTS 收藏於 2008/11/17

集會遊行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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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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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別 收藏於 2008/11/14

在廣場上,我們有熱血,我們有憤怒;拾起歷史、關照自身,我們看見自己的義憤、我們體會自己的現身、我們認知自己的失語、我們覺悟自己的焦慮……種種種種,全部滿載歷史。儘管路途必將險惡,但讓我們就此與舊政治道別,面向等待被開創的新政治。最終,也是在這個廣場,讓我們一起想像屬於所有人的新民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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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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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 GUTS 收藏於 2008/11/09

TVBS只有撥第一句「你是不是人」,差了兩句可是差了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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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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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lMarx 收藏於 2008/09/18

由1988年通過的《動員勘亂時期集會遊行法》,到1991年,換了名字但換湯不換藥的《集會遊行法》,這20年來延續的是戒嚴時期一貫的高壓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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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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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pp 收藏於 2008/02/17

針對教師考績設限一事,台南縣教師會為教師權益據理力爭,並提出三月八日到縣府附近集會遊行的申請,然,主管機關卻以縣府民治路為主要交通要道,恐影響交通為由,拒絕該項集會遊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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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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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rch 收藏於 2007/03/18

越來越多比主流媒體更豐富的資訊,更真實的情感與紀錄,正逐步突破由政客、警察、資本、媒體所織成網羅,四處擴散。 但,網路的力量只能如此?部落客只能紀錄與串連?網友只能感動與轉貼?有沒有更進步的力量與更大的可能,讓網路就是運動,讓部落客就是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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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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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rch 收藏於 2007/03/10

民進黨執政,竟然連絕食的權利都會被行政權力干擾。警察職權行使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沒有賦予警察恣意盤查人民身份的權力。但兩部法律現在已經成為警察阻撓示威抗議的藉口與手段。警察當局一出口就是謊解法律,一出手就是動粗,這是今日台灣人民所享有的集會遊行權利。警察鑽弄巧門,玩弄法律技術,且自鳴得意。面對輿論質疑,不敢正正當當承認就是針對楊友仁,話語儘是廉價低級的矯飾。這樣的公權力機關,白痴到真以為整個社會都是智障,低級語言就可以搪塞唬弄一番。這是台灣的法律實踐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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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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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rch 收藏於 2007/01/29

近十年來學費調漲的幅度呈直線成長,公立大學學費總共調漲42.7%,私立大學學費總體漲幅高達14.3%。在經濟不景氣的今天,政府還一層層的加深每一個基層家庭的負擔,讓學費調漲的學校數量,連續從2003年的28家一路飛漲到2004年的53家。 但是,面對如此政府壓榨人民的情形,基層民眾並不能像是砧板上的肥羊任人宰割,因此「教育公共化連線」透過積極的行動、遊行以及對教育部施壓,才使得2005年學費調漲的大學數量掉到剩10間大學,2006年更僅剩下4間大學與3所技職調漲。然而,面對基層人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表達自己的意見時,執政的「民主」「進步」黨,卻將要求教育經費「民主」分配、教育公共化這「進步」的理念加以打壓,並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教育公共化連線」的成員鍾秀梅老師與潘欣榮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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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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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rch 收藏於 2007/01/26

立院三版本「集遊法修法」提案均遭到執政黨民進黨黨團在程序上阻擋,而無法進入實質審查。

不管誰抱著集遊法打壓街頭運動,都比不上民進黨這麼做無恥。阻擋集遊法修法的政客,還有臉喊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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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