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昭明/台南報導
依目前法規,台灣漁船只可供捕魚,但不少漁船已不再捕魚,以進、出口魚貨為生成為貨輪。建設局表示,最近修法後,安平活魚中心就可利用漁船,從澎湖進口活魚。
建設局表示,台灣沿海魚源逐漸枯竭,加上大陸漁民競爭,很多台灣漁船已不再從事海上捕魚,而採海上交易,不少漁船實際上變成貨輪。
像從台灣運送活魚到香港,也是利用漁船。建設局官員表示,不久前,海巡署行文農委會,了解如此模式是否合法。農委會已明確答覆,不符規定。像安平活魚中心也有類似困擾。
漁船不捕魚,變為運輸魚貨,視同商船,牽涉到漁船免稅問題。為了因應實際需要,將修法解套。
官員也指出,漁船當商船,只是權宜之計。像大陸魚貨循正常管道運輸東南亞的船隻,少說3、400噸,1次可以載運約40噸魚貨,但台灣漁船一般只7、80噸,1次可載4到10噸。官員建議業者,即使修法,但著眼於未來的競爭力,還是購置設備較佳的活魚運輸船為宜。
「建設局表示,台灣沿海魚源逐漸枯竭,加上大陸漁民競爭,很多台灣漁船已不再從事海上捕魚,而採海上交易,不少漁船實際上變成貨輪。」
相關文章:
誰來阻止台灣民眾的慢性自殺?
http://oikos-taiwan.blogspot.com/2007/01/blog-post.html
失落的連結:中國環境污染與台灣民眾健康(內容更新)
http://oikos-taiwan.blogspot.com/2007/01/blog-post_21.html
不可漠視的中國之毒
http://oikos-taiwan.blogspot.com/2006/12/blog-post_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