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五日公布一項新準則,訂出三聚氰胺每日可容忍的攝取量,為人體體重每公斤○.二毫克(一公克等於一千毫克)。這是該組織首次針對三聚氰胺含量發布可容忍的食用標準。
按WHO的容忍值,一個體重五十公斤的人每天吃進體內的三聚氰胺只要不超過十毫克,健康應該不會有危險。不過WHO專家特別強調,○.二毫是可容忍值,不代表安全標準。
專家表示,三聚氰胺是污染物,根本不應存在於食物中。這種污染物有可能在高溫壓榨酸性食物的過程中產生。還有專家說,就醫學角度而言,他們無法為食品制定三聚氰胺安全含量標準。
WHO專家是在加拿大渥太華集會研商之後,發布三聚氰胺每日可容忍攝取量,希望提供各國政府一個維護民眾健康的標準。而這一標準要比歐美各國訂出的標準都嚴,美國原先訂下的標準是每日每公斤體重○.六三毫克,後來降低至○.○六三毫克;歐洲為○.五毫克;加拿大則為○.三五毫克。
專家並未訂出食品所含三聚氰胺上限,唯宣稱,許多國家對嬰兒奶粉訂下的一PPM(百萬分之一),以及其它食物的二.五PPM上限,不致超出○.二毫克的容忍值。
另外,WHO專家也訂出與三聚氰胺相關的三聚氰酸攝取量容忍值,為每日每公斤體重不超過一.五毫克。食物中同時存在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毒性將大為提高。WHO專家認為,若兩者同時存在於同一食品內,就有可能是蓄意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