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研擬修正「賄選犯行例舉」,未來造勢活動的炒米粉以及紅白包都不算賄選。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表示,沒有說30元以上的標準要解放,只是項目的部分解放。他說,賄選或期約賄選當然不行,但必須考量到人情義理,應付人情、社會需要,當然要適度的開放,他認為這是「德政」。
對於修正後的「賄選犯行例舉」是否等於查賄標準放寬?王金平說,法務部檢討後提出的標準,是考量到人情義理、風俗習慣,所做的修正,但他認為,這並沒有外傳放寬30元以上算賄選的說法,因為30元的標準沒有變,只要項目列得比較明確,自然沒有競選公告後才開始查賄的事。
王金平說,過去因為太嚴苛,才會窒礙難行,他進一步指出,像三年前的總統大選,那個候選人不動員?沒有遊覽車如何動員?這要算誰的帳?一定算到候選人身上,但為何總統選舉人都沒有處理,現在要處理立委、縣市長選舉的候選人?這實在沒有道理。
法務部可能會接受競選期間用遊覽車接送選民的規定,王金平說,畢竟除了台北市外,其他縣市的大眾運輸系統都不是這麼方便,像台東縣南北幅員這麼長,難道要坐火車?造勢可以,但投票就不行提供交通工具,因為明顯有賄選之嫌。他說,標準訂得合理,違規的人說沒話講,也能減少訴訟,這是真正的「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