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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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 收藏於 2008/12/09

十二月九日,立院程序委員會通過將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益世所提的,公視法第十三條修正案,排入議程,這項提案,把公共電視的董事會成員增加六名,另外還通過附帶決議,98年度起,公廣集團中的公視、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的節目費用動支,都必須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才能動支。公共才驚覺事態嚴重,在晚間發表聲明。如果沒有意外,公視將於十日在各報刊登聲明啟事。 這將正式宣告,政府將黑手進入原本應該獨立超然公視集團。對於這樣的「不幸消息」,關心公視朋友都應該挺身而出,來捍衛公視應有獨立自主精神。 作為社運一份子,絕對肯定公視近幾年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尤其公視在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非常用心。以我去年以前擔任環保聯盟秘書長時,對於民進黨不當政策提出批評、譴責、抗議時。當主流媒體不報導,但公視還是善盡社會責任忠實傳達消息。尤其深度報導環境專題「我們的島」,揭發各社會黑暗層面「獨立特派員」等,都是非常優秀節目,也未曾聽聞政府介入。對於現在國民黨重新執政,對於某些節目「充滿意見」聽到這樣消息,真叫人憤怒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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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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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 收藏於 2008/12/08

在洩漏給新聞界的這個問題,您的信中說,根據刑事訴訟法,正在進行的調查資料只能通過檢察官辦公室的發言人披露,未經授權的披露應受刑事追訴。事實是,在過去幾週裡,媒體充滿了應該只有檢察官知道,關於正在進行的調查的資訊。我們可以指出一個例子,但還有許多其他例子: 在11月3日前外交部長陳唐山被詢問的幾個小時後,台灣的蘋果日報發表了一篇文章說:「因陳博士與本案有關檢察官考慮起訴」。 這個違反秘密調查原則的問題也被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洪英花提出了,她在自由時報11月17日的文章強烈批評貴部的現狀和遵循的程序。 我們也可以提到的是,非常奇怪,沒有針對洩密的檢察官採取任何措施,而我們剛剛獲悉,法務部目前正因「洩露」的訊息給新聞界,採取措施對付前總統陳水扁的律師鄭文龍先生。該部正式發出了請求,要求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辦公室進行調查和起訴,並對台灣律師協會發出了正式要求,要求該協會審查此案,看看是否應該吊銷他的執照。 根據我們的理解,鄭先生提出的發言是有關前總統陳水扁對台灣的局勢和未來的看法,並表達了愛他的妻子,但沒有任何與他案件相關的訊息。我們希望您瞭解到,如果貴部繼續沿著這些路線下去,將被視為司法系統強烈政治偏見的直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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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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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 收藏於 2008/12/08

顯然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考馬克非但沒有打了楊甦棣一巴掌,相反地,他只不過再次向馬英九政府暗示:陳水扁羈押一事已經十分政治化,我們正等著看你們的司法如何公平地審理? 老美沒想到的是,馬英九跟一票國內愛拍馬屁的媒體竟然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胡亂把英語解釋一通來「呼弄」國內民眾,實在有夠厲害啊。 白樂崎這篇投書十分有意思、超級精彩、有許多暗示在裡面,有興趣的可仔細看一下全文;若我看的沒錯的話,我們可正式認定,陳水扁羈押一案,在國內被視為是司法打擊權貴犯罪的經典,但在國際,已經被看成是透過司法搞政治鬥爭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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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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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吉拉 收藏於 2008/08/04

新的政治文化就是一整套有關於政治的新思想、新價值與新生活方式。簡單地說,我們必須用心思考、重新定義什麼樣的人事物在政治上是好的,是值得追求的。比如說,在過去的傳統政治裡面,人們往往認為政治人物勤跑地方上的紅白帖就是「好」的。然而,政府是幫人民解決痛苦,現在我們是否應該思考,一個無法瞭解、感受人民痛苦的政府有可能成為一個好政府嗎?再者,過去我們會認定一個講究發展與生產的政府是「好」的,不過,在現今貧富差距越來越懸殊的社會裡面,決定一個政府好壞的標準,是不是應該改變成它對弱勢的照顧,以及它對社會分配的用心呢?同樣的道理,過去我們往往會默許政治人物為了勝選而給人民一些不切實際的期望。不過,現在我們應該冷靜思考,這種缺乏責任感的政治文化是否要讓它成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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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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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別 收藏於 2008/05/24

The current state of the media suggests that the transformation of Taiwan is indeed profound and complete, but that the media continues to exhibit a different kind of representational crisis. The Taiwanese do not know themselves in their own media as a coherent national people and this creates an on-going sense of disquiet and unease about their politics.

媒體在台灣民主鞏固中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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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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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ear6150 收藏於 2008/01/18

立委選舉結束,代表第三勢力的小黨全軍覆沒。社會一片扼腕與檢討之聲,多數意見主張應該修改選制,降低政黨門檻;這時,沒有人注意到「媒體」可能亦是一個需要反省的角色。長期來媒體「西瓜倚大邊」的偏頗心態,過度關切權力核心的角逐,報導總是鎖定藍綠陣營,以致代表社會多元聲音的第三勢力,始終無法在鎂光燈下聚焦。更直接地說,媒體的冷漠就是造就第三勢力衰微的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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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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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新聞媒體的特殊性,我們需要在政府體制之外確立與保障一個第四機構來作為政府三權的另一種制衡。但是當我們把這個第四機構或第四階級,簡稱為新聞媒體的第四權之時,就容易產生許多誤解:第四權是政府的第四部門,與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一樣是正式而具有強制力的一種權力,新聞媒體與憲法所創立的政府「三權分立」享有同等的地位。但是這顯然是不對的,在學理上,新聞自由的權利與政府組織的三種權力是不同的概念,前者屬於公民,後者屬於政府機關,我們簡稱為「第四權」只是在監督與制衡的一般角度上與另外三權相提並論,並不是在權力的強制性上談論第四權,也不是在談論政府內部的某個組織與部門,如果我們以「權力」的標準來談論第四權,顯然是誇大與誤解了這個簡稱的意義。回到我這兩段所談的,有沒有必要去確立與保障這個第四機構,仍然是一個爭論的問題,到目前為止,肯定第四權理論的學者也不多在實務上推動將新聞媒體作為制度性的第四機構。所以,當我們談論第四權理論,主要還是著眼於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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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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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ear6150 收藏於 2007/08/08

行政院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再爆爭權風波。繼行政院撤銷NCC對中廣股權轉讓與負責人變更許可案後,行政院更要求NCC釋出包括許可大陸節目在台播出,以及港資、中資衛星頻道申請在台落地等事涉大陸政策相關廣播電視監理業務。 NCC官員私下表示,NCC雖然是獨立機關,但成立至今,卻飽受行政院的掣肘與打壓,不但蠻橫撤銷NCC所做成的處分,還對NCC進行削權與削錢,透過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逢慶主持的協調會議,一方面要求NCC移轉釋出事涉大陸政策的廣電監理業務,同時強勢決定每年8000多萬的有線電視基金,由NCC與新聞局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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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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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草 收藏於 2007/06/06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第十八條, (2) 集結的人如作出如上述般的行為,則即使其原來的集結是合法的,亦無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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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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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草 收藏於 2007/02/19

自從「政治化妝術」與「心戰」等名詞流行之後,香港的傳媒與時事評論就漸漸學懂了將原則問題看成是口號表演,將政策爭議單純視之為權術較量的竅門。久而久之竟至於不分青紅皂白地把一切事情都放在這種「政治化」的框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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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