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台灣人不是被國民黨洗腦洗壞的,是被深綠的蠢媒體洗壞的。
台北市捷運局於10號晚間宣佈,表示新莊線新莊機廠工程將於9月11日復工,並隨即於9月12日清晨,大動作驅離守在院區門口的樂生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以及聲援群眾。透過參與抗爭的社運朋友回報現場消息、以及媒體畫面,我們除了加入聲援行列,更清楚的看見,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再一次以暴力手段對付人民,也看見政治人物罔顧承諾,未能盡責延續政策,完成原有的評估工作。我們對此嚴正抗議,也要求工程會立即說明,在未釐清所有工程疑慮之前,捷運工程必須馬上停工!
所以,儘管來帶走我們,儘管來拆皇后碼頭吧,我們將帶著微笑平和地等待。因為人固然可以推倒歷史的遺物,但人終究會被歷史埋葬。在你推倒皇后碼頭的那一刻,就是我們說再見的時候了。所以,再見了,林局長。再見了,你和你所代表的官僚態度。再見了,殖民地時代的行政手法與諮詢遊戲。再見了,30 多人也及不上一位局長的古物古蹟委員會。再見了,那老舊世代的世界觀與價值觀。時間,始終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的。
好新聞,壞新聞,不是我們如何定義的,而是你如何製造的。
這一段則突顯許少蘋和部分媒體記者(特別是商業電視台)心態,以為手握麥克風或者肩扛攝影機,可以為所欲為,公器私用,因為遭到流蛋波及(並非針對記者),甚至之前對樂生保留運動的事件不滿或有不同觀點(我很客氣用詞),全部發洩在新聞處理上(可以參考許少蘋的自述:樂生聯盟是黑名單之一)。
你糾正了我的一個錯誤觀念,我以為媒體惡意的報導,編輯台應該負絕大部分的責任,但看過妳的看法之後,我明白了,記者的傲慢與偏見,也是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你不斷用「自稱是」記者一詞,來蔑視立報、苦勞網(兩個媒體我都呆過,不找妳算帳都不行,苦惱啊!)的記者,平面媒體的記者妳稱「大哥」,對小媒體就這樣看不在眼裡,這就是傲慢。
這真的很離譜,原來剛剛的咄咄逼人,是因為被雞蛋砸到,這不僅不專業,更不敬業。然後就罵他們知不知道砸雞蛋很多部會都會出現,記者被雞蛋砸到有什麼大不了的。我那時真懷疑許少蘋、蕭志光這兩人的新聞專業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有沒有跑過抗爭場合啊?抗爭場合中記者被流彈波及真是司空見慣,怎麼會有記者跑去怪其中一方,用一些戒嚴時期的邏輯來質疑其違法,還用自己掌握的媒體公器,威脅說要報私仇。 這種反應及新聞處理,我認為是絕對不符合新聞專業的,真覺得誇張到了離譜的地步,所以才開罵。
又是中天!…上次那一組叫做:吳家慧、林士宏/這次這一組是:許少蘋、蕭志光……以後拍照存證的對象不要忘記記者。
我也氣得快抓狂了
就是要具體的針對問題來辯論,這才對啊,否則批判者也不過是在做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批判罷了。 話說回來,樂青決策過程的內部討論哪裡可以看到啊?越封閉、越黑箱,當然流言就更多啊!目前風行的檢討「樂生派」的文章,不如心胸放寬點,就當成是對樂青的「公開審議」好了,XD
昨天主流媒體紛紛引述台灣立報樂生系列專題《為淘金,鏟樂生》內容,為保留樂生再掀波瀾。報導中提及的捷運局北工處土木第七工務所主任施勇伸更傳真進報社要求「澄清」,嚴正聲明他沒有向李文英辦公室說過「工信工程向他表示此地土質相當差」的論述。 接到傳真後,記者立即聯絡施勇伸,他表示「這種話不是我這個層級能說的,我不可能說」。施勇伸也聯絡李文英辦公室,表示「李文英助理也說我沒說」。然而當記者再次與李文英辦公室確認消息來源時,李文英辦公室表示,施勇伸該語為第一次進李文英辦公室時所表述。 進行採訪的當時,有另一名記者偕同前往,可確認李文英助理確實說過「施勇伸說,工信工程認為這邊土質相當差」。施勇伸認為,該篇報導敘述的許多現象,加上「工信工程向他表示此地土質相當差」的說法,「具不當之影射暗示」。 因為砂石議題在樂生保留中的角色一直為人揣測,這是該篇專題的寫成動機。記者收集過去新莊區的砂石新聞,發現「龜山砂石區衝擊新莊,北縣桃園看法南轅北轍」的多篇報導,加以青年樂生聯盟表示,延伸至桃園方案曾有當地砂石業者支持,構成寫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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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質疑我為甚麼上台發言,當時我只作為一個人,一名受到他們行動感動的一個人,想與組織者分享我的感懷,就像當你看見受傷害的人,想把他擁入懷中安慰一番。這種屬於人的共同情感,尤如春天般坦蕩。
記得進報社後,記者被叮囑閱讀發稿平台上的「社長重要指示」,主旨是《全世界都在尋找新的新聞工作典範》,社長在文章內提到,即使任何一本近十年出版的教科書,都一再提醒讀者媒體呈現的新聞並非客觀中立,但新聞教育還是在複述客觀中立是新聞工作的最高典範-「我們要求從業者做『超人』。」 這樣的論述,在最近幾天的黑米也不斷被提出、挑戰,認為「報導者」最好與「參與者」的身份劃分清楚,但我認為,如果傳統新聞學所強調的「客觀」,指的即是「真實」,那麼書寫議題時的參與,其實就在處理最不易達到的「客觀」性。 主管曾告知,讀者反應我在處理樂生議題太過偏頗,「聽不見政府/另一方的聲音」,似乎平衡報導仍應奉行不悖;但究竟該怎麼定義平衡報導?許多主流媒體於此的處理方式即是各方說法擇一放進新聞稿中,可是爭議點在此種處理方式下等同於從來沒有出現。 媒體做為第四權,我深信監督時的尖銳無可避免,而那是為了挑動被公部門安撫過久而麻痺的閱聽眾神經,與破壞和諧與虛浮的客觀,是完全的兩碼子事。況且如果我們承認記者在選擇什麼是今天要採訪的新聞時已牽涉主觀判斷,何不將自己的立場誠實地告訴讀者?
你們要自己到新莊,自己到樂生,自己走到現場參與,然後你才能看到媒體上看不到的「真實」。無論你將來會不會變得膽小妥協又輕易變老,最起碼,有這麼一次你願意為了一個單純的理念去行動,去貼近社會,甚至想改變他。
給樂生一個機會,不僅是給41%、90%兩項保存方案一個充分討論、尋求交集的機會,更是給二千三百萬人文化資產保存、一百五十萬台北縣民通車便捷一個「雙贏」的機會。各級政府實應坦然面對樂生院拆遷爭議,切勿在四月十六日後強制拆遷,再給樂生(以及台灣社會)一個最後的機會。
我的文章裡,還在夢幻的談人權,哪裡都不是家,一把火,燒光光,燒掉你家,樂生院。
看得心痛,更不能喪志。
雖然在場有不少記者,但我們也都知道,像這樣一個與土地利益、房產廣告糾葛在一起的議題,新聞媒體是照例不會報導的。一位記者甚至告訴在場的朋友說:「上級交代要冷處理。」
此報導並不屬實,針對此不實報導我們必須澄清:1.與黃再輝起口角的並非聯盟同學,而是病患家屬,而該病患家屬並沒有打他。 2.口角只有約一分鍾長,很快衝突即化解,而媒體卻將其放大呈現,只呈現衝突,不呈現衝突後的和解(前後只有一分鍾),甚至記者會真正內容與訴求卻沒有呈現,我們必須對此片面而扭曲的報導提出抗議。
是,許多手持相機或錄影機者是學生,是,許多記者或記錄者身兼運動者,是,許多拍照者不是記者。但那又怎樣?為何運動者不能夠在現場進行記錄?詭異的是,警察依照「集會遊行法」舉牌警告,他卻無法明確的告知何人違法、多大的範圍受到管制。除非他將範圍內所有的人都以罪犯身份帶走,但那是戒嚴時代才有的事情,警察難道不知道已經解嚴二十年了嗎?
包括塗太太在內一些居民表示,當地居民已經忍了幾十年的交通問題,如果捷運工程與樂生保存可以「雙贏」,她與家人願意為了保留樂生,多忍受三年工期。
「公開審議」與「停止迫遷」這兩個訴求讓我交戰不已,如果這幾天真的能確定4月16號樂生不會被強制拆遷,甚至未來能保留90%;但是卻從來沒有公開審議,那保住了樂生,還有許許多多未來要這麼用力去保住的,又該怎麼辦?
為什麼一個猜測的確實性會大於已經發生的事實陳述?為什麼對於有責任的任何一個政客進行訴求,會比質疑背後有沒有政治陰謀來的更不確實?為什麼訴求必須被看成扣分而不是加分?
瓦礫,我還是覺得這篇太溫和了耶……
每個人都有許多不同的面向,因此每個人都有可以是邊緣、是異端,也許某一天醒來,你會突然發現自己被摒棄在社會主流之外,過著被社會排斥的生活。如果現在你不能為弱勢族群挺身而出,那麼那時也不能寄望別人為你說話。
看就對啦~!
在此發起這個募款活動,透過募款我們要讓樂生的聲音藉由廣告在主流媒體上面呈現,讓更多的人知道公開討論90%方案的主張,以及讓媒體認知部落客的社會力量。
1.People Have The Power! 2.本年度最佳暴走獎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今晚發表聲明指出,有關樂生療養院拆遷議題與新聞報導,大部分媒體刻意凸顯警方與學生衝突,完全無視樂生保留方的聲明,不但忽略閱聽大眾知的權利,也抹煞弱勢人民的聲音。
最近樂生爭議,被操作成新莊居民的權益與樂生院民人權的零合遊戲。然而,透過學者專家與部落客專業與努力的比較與討論,揭發出地方與樂生能夠雙贏、共存共榮方的案,卻被政客故意隱瞞,而媒體失職不予關心的真相。
一、媒體刻意凸顯樂生陳情行動的衝突畫面,有失深度報導 二、媒體過度偏頗官方消息,抹滅弱勢者發聲 三、媒體未經求證即散布不實消息,有違真實報導守則
我想說的是,過去幾年來,媒體如果不是過度吹捧、美化部落格的行銷功能或者社會意義;就是搞不清楚狀況、胡亂投入或評論;這兩種態度,對於部落格的健全發展,我覺得都不是好事。正確的態度,應該是讓社會大眾充分理解部落格的各種可能性、但也充分理解部落格的侷限;如此,才不會有過度錯誤的美好投射,也才不會有失望後的激烈反彈。 舉例來說,就在媒體們大力報導「小雯的奇蹟」之同時,另一群也曾發起串連的部落客們,正在以其微弱的關注度、捍衛著樂生的人權(相關文章請見此)。但是,這個活動似乎註定失敗,不僅報導少之又少、部落客們的大聲疾呼和現場影像紀錄,也未能喚起更多的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