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灣戲院佔用土地的地主將又多出一個人?業主黃昭智表示,控告她佔用18坪土地的地主告訴她,包括內灣戲院佔用的範圍他已經以1800萬元賣掉了。前天傍晚即有人進行鑑界,並以紅線和黃布條拉出內灣戲院佔用範圍。 前天傍晚有人在內灣戲院四周,又測量、又畫線的,引起地方人士好奇,部分地方人士也人心惶惶,因為和內灣戲院一樣佔用同一個地主曾彩保土地的,全村有五十多戶,內灣戲院目標大,引起矚目。 黃昭智表示,內灣戲院前緣(農牧用地地號881) ,地主曾彩保告知已賣出,並說成交價是1800萬。地方人士認為其中有玄機,因為誰會花1800萬元,買一個有糾紛的土地。 包括內灣戲院前緣、山中傳奇餐廳等200多坪的土地,不是有人佔用,正在打官司,就是道路用地,200多坪土地中有一半是國有財產局所有,部分是不能分割,也不能興建建物的農牧用地。 經地方人士查證結果的確有買家,黃昭智也被告知已出售,並有人到現場陪同鑑界,似乎的確有人買。至於是否已經交易,尚待查證,如果有交易並過戶,內灣戲院佔用官司的主體變更,將再有變動。 也有人從另一個角度安慰內灣戲院所有權人黃昭智說,200多坪土地大半屬於道路、農牧用地等,可以賣到1800萬元,那麼內灣戲院大半屬於建地,300坪土地就可以賣到不錯的價格,黃昭智聽到只能苦笑。
內灣戲院面臨拆屋還地危機,縣長鄭永金十一日提出不惜動用「金鐘罩」(文化資產保護法)保護歷史建築內灣戲院。但他也強調,曾姓地主的私權同樣要尊重和保障。地主曾彩保透過友人表示他也不希望把內灣戲院拆除,他只是透過司法程序,取回自己的土地。 新竹藝文界發起連署搶救內灣戲院案愈演愈烈,客委會主委李永得、縣長鄭永金昨天都到內灣戲院了解糾紛過程,對於內灣戲院的維護原狀,表達他們站在公部門保存文化資產的立場,不能破壞內灣戲院的完整性。 李永得昨天聽取縣文化局長曾煥鵬簡報後表示,客委會過去投資這麼多經費,營造內內灣商圈的客家聚落維護與經營,也獲得豐盛成果,內灣戲院是很重要的客家聚落的建築指標,不容破壞。 指示依「暫定古蹟」 爭取緩衝 縣長鄭永金已約好地主曾彩保,今天到縣政府喝咖啡,聽聽他的意見。並指示文化局長曾煥鵬,如果需要可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讓內灣戲院進入古蹟審查階段,可「暫定古蹟」,至少有半年到一年的緩衝時間,可以和曾姓地主協商。 昨天到場者還包括有新竹市藝文界代表鍾淑姬、陳明河等人,他們憂心一旦二審度判決應拆屋還地,新竹縣等於失去一座台灣百景歷史建築,希望大家共同關心。 傳要價4500萬 地主喊冤 地主曾彩保教授昨天也透過李姓好友表達他的立場,說明他在美國紐約大學教書一輩子,已退休回到台灣,並非外傳找不到他的人。 他強調,他擁有內灣商圈土地,幾十年來沒有收到強佔土地商家的一毛錢租金,這是法院會判決他勝訴的原因,所謂拆屋還地是法律用語,是一種法律的主張,他維護自己權益並沒有錯,但外界卻傳得沸沸揚揚,把他形容像個惡地主一樣,並不公平。 他說,他不知道18坪土地,要價4500萬是從那裡傳出來的消息,這是造謠,對他造成很大的困擾,他還說他一個老人家同樣關心客家文化,也不希望把內灣戲院拆了,但自己的土地被人強佔幾十年,透過司法程序,取回自己的土地有什麼錯呢? 據了解,內灣戲院佔用18坪土地,要價4500萬的由來,是內灣戲院業主黃昭智透露,在二審一庭時曾彩保在法院提出來的,當時曾彩保表示包括戲院佔用他的土地,地號881總共有200多坪,通通賣給黃昭智,開價4500萬。 黃昭智表示,881地號的土地,不是農牧用地,就是道路用地,不然是他人佔用的土地,而且有一半是國有財產局土地。對內灣戲院而言,等於要她花4500萬元,解決18坪土地的問題,她是無力負擔。 引用新聞 友善列印
舊建築密集的新埔鎮,10多年來許多日式木造舊建築陸續遭拆除,目前新埔國小旁還有一間碩果僅存較完整的日式老宿舍,鎮公所考慮規畫保存,成為多功能的「陳定國漫畫展示館」。 鎮長賴江海表示,客委會已同意配合鎮公所,協助已故漫畫家陳定國的家人,保存發揚陳定國豐富的漫畫成果。如果這座舊建築能夠取回使用權,他可能仿傚竹東蕭如松故居規畫成藝術紀念館的方式,規畫陳定國漫畫紀念館,作展示等多功能使用。
「如果內灣戲院占用土地,需要拆屋還地,那內灣戲院就沒有什麼價值了!」清華大學社會所教授王俊秀、竹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明河等人,九日前往內灣戲院勘查都認為,盡量用協商方式達到兩全其美。 新竹市藝文界日前連署保存歷史建築內灣戲院的完整性,昨天「飛象過河」到新竹縣內灣戲院勘查;新竹縣藝文團體和在地團體也響應加入連署,包括兩河文化協會、內灣形象商圈、內灣社區發展協會和鐵道文化協會,連署保存內灣戲院的完整性。 面對藝文界人士的到訪,內灣戲院經營者林雨良掏出的名片,居然印了「內灣戲院入場券」,頭銜是「店小二」,並印了「寧靜山中鑼鼓響、風華再現舊戲台;傳統客家風味餐、懷舊浪漫老電影。」四句詩,讓大家感受到經營內灣戲院的用心。 林雨良表示,許多科學園區經理人和主管,帶外國人來內灣,一定到內灣戲院,因為內灣戲院很「內灣」,也很「台灣」,台灣的餐廳很「台灣」的,是可以數得出來的。 內灣戲院也被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旅行社,指定為必到的景點,他們接了很多馬新團體,他們要感受的就是「台灣」和「內灣」。去年八月該餐廳甚至被馬新旅行社推薦華航供應該餐廳的客家餐,他們供應華航空廚1個月的餐。 在內灣戲院待了3年的林雨良表示,他不是自吹自擂,而是台灣必須是台灣,內灣也必須是內灣,內灣戲院這幢歷史建築是內灣重要的文化元素,也是無可取代的歷史建築。 藝文界請他指認占用的土地範圍和影響,林雨良說,18坪占用土地範圍,包括從內灣戲院的售票口到內部的一個進身,也就是內灣戲院的正立面都是占用範圍,還有舞台角落的6坪土地。如果拆屋還地,那內灣戲院必須改建,可惜了。 當地居民表示,內灣戲院目標顯著,是地主控告的「頭號箭靶」,內灣街上還有52位占用該地主的土地,大半是畸零地,占用人正籌組團體共同面對長年旅居美國的地主。他們表示,內灣戲院是內灣村民的共同記憶,如果被判決必須拆屋還地而無法妥協的話,只能說這是大家的共同損失。
新竹藝文界發起連署搶救內灣戲院,縣長鄭永金九日在主管會報指示文化局長曾煥鵬,盡速打電話到美國,請曾姓地主返國,要親自和他談,請他看在保存文化資產的立場,不要讓內灣戲院拆屋還地,破壞完整性。 縣府文化局長曾煥鵬前天到文建會爭取九十六年度社區總體營造計畫案預算時,副主委吳錦發特別詢問縣府如何處理內灣戲院拆屋還地一事。他說,九十一年簡易法庭一審判決內灣戲院所有權人黃昭智敗訴,內灣戲院應拆屋還地。 他當時提出建議,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讓內灣戲院進入古蹟審查階段可「暫定古蹟」,至少有半年到一年的緩衝時間,可以和曾姓地主協商。 如今二審判決在即,新竹藝文團體憂心一旦再度判決應拆屋還地,新竹縣等於失去一座台灣歷史建築百景,於是展開連署。曾煥鵬向吳錦發保證,文化局絕對不會置身事外,會和曾姓地主加強溝通。 曾煥鵬向吳錦發建議,文建會應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編列一筆基金預算,爾後遇到內灣戲院的例子,先動用基金買下值得保存的古蹟。吳錦發認為這是個好建議,將呈報中央研擬。 鄭永金昨天在主管會報上聽取曾煥鵬的說明後強調,曾姓地主的私權要給予尊重及保障,但拆屋還地絕對不是唯一的方法,保存內灣戲院的完整性,縣府責無旁貸,沒有理由不做。他要求曾煥鵬馬上打電話到美國和曾姓地主溝通,必要時請他返台到縣長辦公室,由他出馬說服曾姓地主,雙方不必一定要對簿公堂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