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70歲以上老人免費乘車措施從民國84年起開辦,縣府每年補助縣內客運業者約1500萬元,不過,由於客車駕駛待遇薪資計算與載客量購票紀錄有關,少數駕駛因為長者免費搭乘無法列入業績,以致服務態度不佳,多年來一直引起議論。
我們相信,居住,是人民的基本公民權,弱勢國民作為台灣公民的身分,應擁有獨立的生活與居住權。本聯盟凝聚具有相同理念之團體與個人,共同為促進臺灣弱勢公民之居住與生活選擇權利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