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會受「中共中央台灣辦公室」委託辦理發放八八水災賑災款,即日起進入第二階段發放,發放原則為「原住民重災區教育扶助」,特訂定此作業辦法。 申請資格:凡戶籍地在莫拉克颱風重災區之原住民籍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在學學生。
重災區範圍:屏東縣霧台鄉、三地門鄉、來義鄉來義村/義林村/丹林村、泰武鄉泰武村/佳興村、牡丹鄉高士村,高雄縣茂林鄉、桃源鄉、那瑪夏鄉,台東縣太麻里鄉、金峰鄉、大武鄉、達仁鄉,嘉義縣阿里山鄉。 受理申請:即日起至98年10月29日止,名額一千人,額滿提前截止。 申請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個人戶籍謄本(原住民籍證明)。 補助金額:上述三種有效證件齊備者,每人發放補助津貼新台幣一萬元整,本專案總金額新台幣壹仟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