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縣市汙泥爛土接連獲准進入縣內,十一日引起議員關切,不分藍綠一致要求禁絕,建設局所提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的子法,不同意備查;議長張建榮裁示,擇期進行專案討論。
議員陳福山指出,日前有人主動提出,有廢棄土可供填平廢棄的養蝦池,才發現外來棄土已十分嚴重;林棋山議員擔心進入縣境的廢棄土不知夾雜些什麼,萬一是有毒物質,豈不危害地方。
吳福山、黃適超議員等認為,像基隆的田寮河挖起來的爛泥,也運到宜蘭來,那還得了,再不阻止,宜蘭縣將成垃圾縣;陳金麟要求清楚界定進來的土石是工業用材料,反對把廢棄物運來。
議員認為,過去嚴格把關,就是為了宜蘭好山好水,不容有絲毫污染,為何呂國華縣長上任,就大開方便之門,那有外縣市把污泥也運到宜蘭來的道理。
建設局長余聯興解釋,縣府制訂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完全依過去精神,禁止外縣市廢棄物進入,並設站稽查收取規費,但相關條文送審時被內政部刪除,內政部表示,營建棄土應全國流通,不能擅自設關攔阻,以致無法阻擋外縣市棄土進入縣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