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性別工作平等法自施行以來,事業單位對該法規定的遵行比例已逐年提升,顯見該法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勞政單位多年的推動已有一定成效,惟性別平等的概念非僅止於法規之規範內容,若能藉由鼓勵方式,激發事業單位自主採取促進性別工作平等的各項措施,更能達到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追求的精神,為達此目標,本縣配合勞委會自95年起推動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評選活動後,於本(97)年度繼續推動友善職場的概念,並擴大友善職場評選活動的獎勵獎項,分為全國級與縣市級兩種,全國級獎勵部分包括總統召見嘉勉、頒發標章、提高在職訓練補助比率等,至於縣市級獎勵則藉由頒發友善職場標章來鼓勵事業單位。此次的評選活動除公部門的行政單位外,所有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事業單位皆可參加,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5月15日止,本縣各事業單位如有意願者,可電洽本府勞工處9251000分機1481~1483。
勞委會爰將建置性別工作平等專屬網站,特別舉辦「性別工作平等」網站首頁公開徵選活動,該活動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7日止,參選案件經評選獲得第1名者,將給予新台幣5萬元等值之獎勵品,第2名者,將給予新台幣2萬元等值之獎勵品,第3名者,將給予新台幣1萬元等值之獎勵品,本縣民眾如有意願者,可至勞委會網站www.cla.gov.tw查詢或電洽02-85901217~9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