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下旬在蘇澳南方海邊擱淺、漏油的吉尼號貨輪,經拖進蘇澳港後,船底破洞已修復,船東申請出港,港務局十六日表示,俟驗船報告、財物擔保等齊全後才會同意。
蘇澳港務分局長王坤池等人,昨查看目前停泊在四號碼頭的吉尼輪,船外殼的油漬大都已清理乾淨,但右舷後下方仍有油汙,已要求船東委託的環保清潔公司加強消除,以免汙染港區海域。
王坤池表示,該輪已無漏油現象,船舷也清理乾淨,至於船底和燃油艙破洞,要等中國驗船協會出具查驗報告,而且船東或保險公司應提供財物擔保證明,經環保署等單位審核通過,該輪始能出港。
此舉在保障對漏油汙染求償權益,包括汙染海域、緊急處理等公部門支出,及定置網漁具受損、漁撈資源受破壞等私部門索賠。據了解,船東可能以賠償承諾書,取代財物擔保,是否能為我方接受,仍待觀察。
漁業損失求償方面,除十多組定置網要求賠償一億多元,已有上百沿、近海漁船,向漁會登記,將在海洋大學協助下,填妥申請單,統一向船東求償。申請漁船,以一支釣、捕鰻苗等沿海漁船為主,盼受油汙損害漁民及早登記,以利求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