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忠/蘇澳報導
去年底在蘇澳海邊擱淺、漏油,嚴重汙染海域的馬爾他籍貨輪吉尼號,受困蘇澳港近兩個月,船東14日派代表赴漁會,要求讓貨輪出港;南方澳漁撈團體表示,應先談汙染賠償問題。
吉尼號貨輪已支付環保署、漁業署和海巡署等公務部門的求償和處理費用,金額1600多萬元,蘇澳區漁會代200多艘沿近海漁船、定置網業者提出的求償金額為11億餘元,已由環保署轉知船東,但雙方一直還沒談。
該輪因主機和推進器嚴重故障,預定以拖船拖帶方式,拖往越南上架大修,但因漁會提出的私部門賠償問題,仍未解決,所以港務局不同意該輪離開蘇澳港。
船東和保險公司的外籍代表,昨日到漁會拜會,希望讓該輪早日出港,以減少損失;參與對談的漁會總幹事林月英、縣延繩釣漁船協會理事長林日成、漁輪公會理事長莊清旺等人表示,賠償金額未談判、確定之前,無法同意該輪離開。
漁業署漁政組長黃明和表示,雙方應及早協商,依海商法將協議的賠償金額或擔保金,提存第三者、銀行,再不然,只好打民事賠償官司。林月英說,船東應拿出誠意,盡速與漁撈團體、漁民談,早日將賠償的問題解決,一拖再拖,總不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