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尼號貨輪汙染事件,漁會求償十一億餘元是獅子大開口或太少,看法不一,只有提出數據,才能讓船東願意賠錢。
首當其衝的定置網部分,業者求償金額一億四千萬元,連漁會理事長陳建忠看了都搖頭猛嘆說:太保守啦!應補強受損證據,提高索賠額度。
十多組定置網除了網具,漁獲方面只計算清理、更換網具時停產的損失。其實海洋受汙染,魚群走避,定置網又不能像一艘漁船到他處作業,未來數年漁撈減產損失應合併計算。
較受矚目的是,漁會提出沿近海漁業受損求償的十億元,漁會的算法固然有所依據,但應列出小型漁船過去漁獲交易量和金額,再比對漏油後的交易資料,損害情況即一目了然。
十億元算法是每年兩億,影響時間設定為五年,但有官員認為,五年太長了。
受農委會委託調查,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助理教授鄭學淵認為,依他們長期追蹤阿瑪斯號貨輪漏油汙染經驗,五年還太短。
阿瑪斯號五年前在恆春出事,到現在海洋生態、漁撈資源都未完全恢復。針對吉尼號,他表示,海大採集的油汙樣本,黑黑稠稠的一整片,事件發生後海浪大,攔油索發揮不了作用,海水表層很糟,許多燃油還結塊下沉,被油汙覆蓋的珊瑚礁會死掉,海礁有油味,魚群不再來,影響不止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