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忠/蘇澳報導
針對釣捕鮪、鯊魚須事先申請、漁船要安裝船位監控系統等問題,蘇澳區漁會12日舉行座談會,漁民反應激烈,與會的漁業署副署長沙志一,逐項說明或同意放寬,爭取漁民全力配合這些新的漁業政策。
漁會在提案中表示,未滿100噸的延繩釣漁船,前往太平洋或印度洋釣捕大目鮪、旗、鯊魚者,應先提出申請,經漁業署核准後始得前往作業,因手續繁雜,請暫緩實施。
縣議員林棋山和漁民表示,南方澳漁船一出海就是太平洋,而漁業署規定,本月16日以後,未申請核准的漁船,即不得出港,許多不識字的老船長,不會填寫申請表,大為恐慌,實在擾民。
沙志一說,為配合國際規定,並維護漁撈秩序,大型漁船早就實施這項措施,用以了解漁獲情況、保護漁業資源,爭取漁撈配額,希望漁民配合,至於申報手續,該署同意造冊備查即可,相關的細節,再作進一步討論;填表部分,該署可派員協助。
安裝VMS 漁民盼補貼
漁會建議,漁業署為符合國際規定,強制漁船必須裝設監控系統(VMS),徒增不便和支出,請暫緩實施或全額補貼安裝及通訊費用。
沙副署長回答,為爭取國際漁撈配額,必須掌握漁船作業位置和漁獲數量,這並非監督,而是幫漁民爭取漁撈權,如果不回報,翌年的配額將會減少;為保障自己的漁撈權利,請漁民一定要依規定回報。
他說,安裝VMS對經常在台日漁區作業的漁船,有多一層保障,若在我暫定執法線內捕魚,遭日方無理干擾,我方可依船位通報系統展開護漁、向日本抗議,保護漁民權益。
三泰號漁船長林新川表示,漁船裝了VMS以後,該儀器發生故障,就要馬上進港,不然會被罰款,而作業一半被迫回港,漁民損失慘重,因此希望多溝通、協調,不要動不動開罰,引來討海人反彈。
沙志一說,為遵守國際漁撈規定,船長24公尺以上的漁船,赴公海捕魚,今年都要安裝VMS,明年換中小漁船裝,漁民若有困難,經討論協調,可作適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