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浴沂/宜蘭報導
縣府公共造產蘭陽溪砂石價格,1日起調漲為1立方米220元,引起業者反彈,昨日動員到縣府阻止換單,與承辦人員發生爭執衝突,民政局向警方報案,縣警局刑警大隊到場制止,縣府同意延長換單時限。
昨天早上,有8、9家砂石業者到民政局自治事業課換單,反對漲價的業者到場制止,要求暫緩換單,大家採取一致行動,再設法與縣府磋商,少數業者聽後打退堂鼓,但民政局認為已干涉行政權,向警方報案。
換單時限延長 需補差價
砂石公會理事長許榮德表示,縣府26日下班前,決定蘭陽溪砂石每立方米調漲20元,昨天業者才接到書面通知,卻要求立即換單,根本措手不及,許多已簽約的砂石料源,得賠錢賣,無不叫苦連天。
為了不讓業者吃虧太大,公會昨天下午向呂縣長陳情,大吐苦水;不過縣長仍然決定漲價,只同意之前預約購買量未全數買進者,換單時限延長到星期五,仍需補足差價。
縣府表示,縣議會在之前的臨時會上,作成附帶條件,要求縣府公共造產蘭陽溪採砂,每立方米從200元調漲為250元;縣府擔心引起社會連鎖反應,決定只調20元;7日議會將召開定期會,不漲難交代。
漲20元 公會認違法
砂石公會指出,花蓮砂賣100元,高雄砂150元,而依物價指數核算,公共造產蘭陽溪砂石價格每立方米是179.59元,而不是200元,更不是220元;漲幅太高,不知調漲的依據是什麼?縣府已違法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