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是以紅十字會為對口單位﹐我方是由海峽交流基金會專員蘇祥銓﹑金門縣紅十字會總干事許金象為代表﹐大陸由福建省紅十字會部長邱振光﹑余友平代表﹐在交接見證書上簽字﹐完成交接手續。
蘇祥銓指出﹐案發的「閩東漁一七二四號」漁船為違法海上船屋﹐大陸方面很重視﹐因此﹐由海上管理部門派員接回人船進行懲處﹐過程依據「金門協議」精神執行﹐相信能增進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成效。
海巡署表示﹐「閩東漁一七二四號」漁船和七名船員﹐明天上午將在料羅港執行遣返﹐由金門海巡隊巡防艇戒護到兩岸中線﹐交由福建省紅十字會來船接回﹐另紅會人員則是循小三通管道回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