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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6/11

什麼是「公訴罪」呢?我舉例子來說,像是我打破了你家的玻璃,不肯賠錢,你可以去告我,要我賠錢,還可以用刑法上的「毀損罪」告我,如果後來我們談好了,錢賠一賠沒事了,你就把「毀損罪」的告訴撤回來,這是「告訴乃論」;而如果是,我把你家的人殺掉了,就不能這樣,你不能跟法官說,「沒關係,我家人多,那麼多張嘴吃飯也很浪費,殺個一個兩個不用跟他計較的」,殺人罪就是「公訴罪」,你不跟我計較,檢察官要提起「公訴」、國家要介入,不是兩個人說一說就可以算了的。 「智財權公訴化」是很野蠻的條文,原本,把私權關係用刑法來規範,已經造成雙方當事人之間打官司上的不公平,讓被侵權的一方可以「以刑逼民」,逼侵權者就範,這等於是國家介入智慧商品的市場,讓「侵權」的成本提高,從而也使得智慧商品的價格可以上漲,這種用刑法來干預市場的行為,就連許多經濟與法律專家都強烈地批判;更何況是「公訴化」之後,國家可以主動地任意進行調查、搜索、起訴這些動作,造成智財權的恐怖氛圍。 「死後智財權保護期限」,一般被稱為「迪士尼條款」,美國要求著作人死後的著作物,仍然有智財權的存在,本來是50年,後來要求延長為70年,這赤裸裸的就是為了美國文化工業「迪士尼卡通」的原作者華德‧迪斯耐量身定製的,他死多久,「死後智財權保護期限」就要保障多久,這種擺明了為跨國文化工業服務的條款,也在美方的要求之內。 又像是「暫時性重製」,這指的是電腦之類的電子產品的運作,把數位內容載到記憶體的動作,對於操作電腦的人來說,這種動作根本是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進行的;「暫時性重製」也被列入「重製」範圍之後;如果你光華商場去買一張盜版光碟回家看,本來只有製作盜版光碟的人有事,現在就連買的人、看的人都有事了,因為你把光碟一放進電腦、DVD播放機開始播放,你就已經開始「暫時性重製」了這片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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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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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4/17

(法新社斯德哥爾摩17日電) 斯德哥爾摩(Stockholm)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全球最大網站之一「海盜灣」(Pirate Bay)的四位創辦人有罪,認定他們經營海盜灣,是鼓吹非法侵犯他人著作權,而分別判處一年徒刑。 法院並裁定,四人必須賠償被害人損失3000萬瑞典克朗(kronor,約356萬美元)。 法院在一項聲明中指出,「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判決,被控提倡侵犯他人著作權法的這四人有罪。」 電影、音樂與遊戲光碟業者代表指控這個網站促成的非法下載,造成他們鉅額損失,要求包括利息在內的1億1700萬克朗(1390萬美元)損害賠償。 2003年創設的海盜灣運用bit torrent(俗稱變態或BT)的點對點網路檔案下載程式,提供使用者下載電影、音樂及遊戲光碟檔案,迴避了侵犯著作權的問題。 該網站宣稱全球共有2200萬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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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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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0/05

嘉義警方宣佈偵破有「台灣盜版軟體祖師級」之稱的光碟網站,侵權市值高達新台幣百億元。 警政署保護智慧財產權大隊嘉義分隊指出,保智幹員半年前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有一家「X-FILES軟體資訊光碟網網站」,涉嫌提供俗稱「泡麵」的大補帖,在網路上販賣各種盜拷程式軟體、遊戲軟體、教學軟體、電影院線片光碟、色情光碟等,種類繁多,有如一家「光碟百貨公司」。 架設網路的陳姓嫌疑人,將網站架設在大陸,並在大陸收發電子郵件,將母版片破解盜拷後,寄送給在台灣的蔡姓、林姓嫌疑人分類整理,以每片新台幣一百元至三百元不等價格,供應給全國不特定人士訂購。保智大隊幹員花費半年的時間埋伏跟監,在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燒錄機具五十台、盜版光碟十萬多片,侵權市值高達百億元。 警方指出,這家光碟網站經營了三年,根據嫌疑人供稱,每月的經營收入高達百萬元以上,警方經偵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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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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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09/18

【特約記者薛怡青/台北報導】部落格(blog)興起,使得每個人都可以在網路上寫日誌、分享心情,甚至是自我的創作或見解。部落格讓有想法的人,得已有了發表的空間,當然也造就了一群知名的部落客。可是,有些網友喜愛四處搜集好文章,將其貼到自己的部落格裡,其實這樣的行為就已經侵害到智慧財產權了。 根據保智大隊的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單單今年到8月底為止,就查獲342件的部落格侵權案件,已經占了網路侵權事件的41%,也比去年增加了19%。 其實部落格侵權事件並非現在才發生,過去有些網友會在部落格的背景播放音樂、或者是從別人的網站擷取圖案等都是觸法的行為。而如果轉載知名部落客的文章到自己的部落格中,未經當事人同意,也是侵權的。因此,智慧局也曾經提出著作權「四不一沒有」,提醒部落客們。 例如,前不久就有一位苗栗張姓大學生因為在無名小站的部落格裡,上傳近200首的流行音樂,並提供連結下載,而遭到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檢舉。 因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再次提醒網路上的「四不一沒有」原則,就是指「不要在網路上隨便免費下載音樂、影片、軟體」、「不要將他人文章、音樂、影片、軟體隨便轉寄」、「不要將他人的文章、照片隨便張貼或移花接木」、「不要將他人的流行歌曲或音樂拿來在部落格使用」以及「沒有合作授權的著作不要在網路上販賣」。 最近智財局也與無名小站、yam天空、Xuite.net及PIXNET痞客邦等台灣4大部落格平台共同宣導尊重網路著作權、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活動。包括無名小站的「創用CC授權」創作引用串連活動(www.wretch.cc/blog/WretchTIPO)、yam天空的「保護我的智慧財產權!部落客連署召集令」千人聲援計畫(campaign.yam.com/2008/copyright/)、Xuite.net的「挖ㄟ媽祖-小尊重,大智慧」闖關活動(blog.xuite.net/wamsn/tipo),以及PIXNET的痞客邦-「正港ㄟ痞客~抵家啦!」有獎問答。 網路著作權是應該受到保護,不過也有些網友反應,網路原本建造的本意就是分享,因為分享而使得網路得已蓬勃發展,也許面對網路世界的立法或修法都要格局放大些,否則讓網路世界蒙上了寒蟬效應,讓多元化的網路風情失去色彩與更多創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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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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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09/03

(中央社記者黃礦春羅馬三日專電)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西班牙工商觀光部專利商標局,今天在馬德里簽署保護智慧財產權機關合作備忘錄,以促進雙邊資訊、技術、經驗與人員交流及合作,進一步加強經貿合作關係。 簽署儀式在西班牙專利商標局本部舉行,由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與西班牙專利商標局局長卡薩多分別代表雙方在文件上簽字。中華民國駐西班牙代表黃瀧元及代表處經濟組組長陳銘師等官員應邀到場觀禮。 根據備忘錄內容,雙方除了將在文書交換、技術與經驗交流、人員互訪及保護智慧產權等有關事宜進行合作外,並決定每兩年舉行一次雙邊交流會議,以評估所訂定的合作目標達成情況及採行未來的行動計畫。 雙方另將成立一個追蹤考核委員會,由雙方任命同等員額的委員組成,以對目前的合作備忘錄內容執行情況進行追蹤考核,並解決雙方在執行上可能產生的齟齬。 此一合作備忘錄從簽署日起生效,期限三年,並得經雙方事先同意繼續延長。簽約的任何一方並得以書面通知對方一年後停止合作關係。 黃瀧元在應邀致詞時,特別感謝西班牙有關方面對此一合作關係的支持。他並希望此一合作備忘錄的簽署,能有助於增進兩國間的經貿往來及相互投資。 西班牙方面對王美花親自到馬德里簽署此一合作備忘錄極為重視,除了派遣官員及專車到機場接機與陪同參觀經建文化設施外,並在簽署儀式後以豐盛午宴款待。黃瀧元及駐西班牙代表處官員也應邀出席。 王美花於二日抵達馬德里訪問,預定四日轉往布魯塞爾,繼續在歐洲的訪問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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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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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07/08

 美國商務部次長巴迪亞,今天對台灣日前成立智慧財產權法院給予正面評價。他指出,在與台灣簽署雙邊協定上,美台間一直存在一些長期問題,特別是智慧財產權保護;而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需要持續經營。  巴迪亞也說,台灣是美國非常重要的貿易伙伴。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將台灣包括其中,而美方有一個機制,經營如台灣這樣大而重要的經濟體是很重要的。  商務部主管國際貿易的次長巴迪亞,今天在華府智庫「美國企業研究所」,談論亞洲經濟轉型與美國是否會因而落後的議題。他在被問及美國與台灣雙邊協定的角色與未來展望時作以上回應。  與會者表示,許多專家指出,美台自由貿易協定除了經濟利益,也是美國參與亞洲的機會,並可為亞太自由貿易區鋪路。與會者還針對美台雙邊協定的角色,以及未來展開的前景,詢問巴迪亞看法。  巴迪亞回應表示,台灣是美國非常重要的貿易伙伴。他說,美方持續參與亞太經合會且欲透過亞太經合會成立亞太自由貿易區,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台灣是亞太經合會一員。  至於美台的雙邊協定,巴迪亞指出,美國與台灣間一直存在一些長期問題,特別是智慧財產權保護議題。  但他也表示:「我必須說,台灣新政府已採取一些正面行動,事實上正在過去幾天,台灣設立了一個新的智慧財產權法院,而這是我們一直希望他們做的事情。」  巴迪亞說,在向前邁進的同時,需要持續經營這些智慧財產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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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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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04/29

各位老師、同仁、同學: 在校園裡,每個人都有遵守網路智慧財產權之責任, 在法治社會裡,不會因為您我不瞭解法律知識而可於觸法後豁免於刑責。 以下的問題,您知道答案嗎?  -- 校園裡,可以使用 P2P 類的軟體嗎?  -- 校園裡,可以下載影音檔案,如 MP3、電影…嗎?  -- 上網的教材裡,使用到他人資料會侵犯到智財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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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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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04/26

大陸一名男子販賣盜版光碟,被大陸法院判處一年徒刑。大陸媒體說,這是大陸法院首次把侵犯智慧財產權罪犯判刑。 河南男子(周成)在北京開設影像中心,販賣盜版光碟,被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一年徒刑,並罰款一萬元人民幣,相當四萬五千新台幣。 (北京日報)說,過去有人販售盜版光碟,如果被告上法院,法院只會罰款,而且金額很小,這次是大陸法院首次把侵犯智慧財產權判刑。 中國大陸一向盜版猖獗,美國貿易代表署昨天還把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九個國家,列為301優先觀察名單。為改善形象,中共已經宣佈要在北京奧運舉辦前,加強取締盜版跟仿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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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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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04/18

台灣廠商在全球電子產品供應鏈扮演角色日益吃重,跨國專利權爭議事件也屢見不鮮,專業資料庫業者看上本地企業對專利資訊服務的需求,來台投石問路。 看好台灣高科技製造業紛紛往設計代工與品牌發展所帶來的專利相關需求,早前在台多以法學資訊為主的專業性資料庫業者LexisNexis昨(17)日宣佈,以台灣為亞洲區首個上市地點,推出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專利資料庫及專利申請工作流軟體:包括全球專利資料庫TotalPatent、專利申請自動化軟體PatentOptimizer、美國智財權判例與法務資訊訂閱服務CourtLink,以及涵蓋200個國家的全球智慧財產相關法規資料庫Global IP Law Service。 據了解,包括鴻海、台積電等大廠,都早已採購相關服務,並有專責的專利權管理人員編制。 這間全球知名的專業資料庫業者表示,之所以選擇台灣作為專利資訊服務在亞洲地區的上市首站,在於國內業者近年來所面臨的諸多跨國專利爭議後,已成為產業發展之痛。 至於具有更多專利權爭議問題的中國市場,LexisNexis全球智財權解決方案總監Michael Hudelson表示亦有進軍計劃,不過現階段服務內容以英語為主的情況下,會先從台港澳地區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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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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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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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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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12/10

大多數的藝人已經變成唱片公司的小棋子,說難聽點,像是玩膩就丟的玩具,只要穿得美美像是禮品一般,出席通告簽名握手和綜藝節目玩遊戲被整,造就低俗的娛樂效果,真正懂音樂創作音樂的藝人又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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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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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12/09

既已有著作權法,為何還要以專法方式設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原民會主秘林江義昨天比較說,上述兩法有五大不同,最基本的是,所有者的觀念不同,著作權保障的是個人、私有的智慧財產權,而原民智慧保護條例保障的是整個族群或部落共有的「集體權」。兩法位階相同,只是規範的對象,一為個人、一為族群集體。   由於原住民族集體共享傳統文化,不像著作財產權可以脫離著作人進行讓與、授權,不能任由個人將之移轉出去。   此外,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多半無法確定原創作人是誰,不像現代的著作權者是確定的個人。現行的著作權法鼓勵原創,而原住民的傳統文人藝術多承襲祖先的藝術成果,呈現重複的圖騰等。   最後,著作權法在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失效,但因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創作,多逾五十年以上,如今加以保護,不受存續期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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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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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10/25

一家位於桃園地區的跨國電子企業昨天涉嫌使用盜版軟體,遭保智大隊查獲,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表示,這是今年查緝盜版第二波行動以來,首次被查獲企業,估計軟體侵權金額超過台幣三千萬元。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表示,被查獲使用盜版軟體的電子公司,位於桃園地區,平日以生產液晶螢幕和監視器為主,這家公司除了總部在台灣外,在美國和大陸皆設有服務據點,擁有近百名的員工,此次台灣總公司的50台電腦中,被查獲安裝未經合法授權的軟體,包含Adobe (Photoshop 及Illustrator)、Autodesk (AutoCAD)、Microsoft (Windows XP及Office 2000)以及 PTC (Pro-Engineering)等商用軟體,估計軟體侵權金額超過台幣三千萬元。這個案子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檢調單位也將持續針對公司負責人及內部員工進行約談。 BSA指出,這是今年查緝盜版第二波行動以來,首度遭到檢警查緝的企業對象。BSA表示,若企業使用盜版軟體遭查緝,除負責人外,檢調也必定會偵訊員工,增加企業員工法律風險。而使用盜版軟體一套最高可賠償100萬,企業應嚴正重視軟體著作權問題。另外,上班族更應提高警覺,趕緊採取自保行動,檢舉公司使用盜版的行為,如此不但降低被當成共犯的風險,還可能有機會獲得高額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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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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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03/21

本週二,馬來西亞開始利用兩條嗅犬打擊音樂和電影盜版活動,也成為了全球第一個利用動物搜查非法光碟的國家。 兩條名為Flo和Lucky的母拉布拉多獵狗展示了它們的能力,從許多密封的箱子中找到一隻可疑箱子,然後坐在箱子前示意這只箱子有問題。 馬來西亞國內貿易部長Shafie Apdal表示,這樣做非常經濟,就時間而言,它的效率也很高。安全官員一天才能檢查完的箱子,狗只需10分鐘就能夠完成。 由於在與美國就自由貿易問題進行談判,馬來西亞最近擴大了打擊盜版的力度。Shafie說,馬來西亞將對這二隻嗅犬試用1個月的時間。 這次試驗是由馬來西亞政府與電影協會(MPA)聯合進行的。MPA已經在這兩隻狗的身上花了17000美元,其中包括訓練它們嗅探製作光碟所需要的化學原料。 MPA估計,去年,盜版使其成員在亞太地區的損失達到了12億美元,全球的這一數字為60億美元。去年,馬來西亞政府繳獲了25條VCD生產線,每年可以生產8700萬張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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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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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03/21

(中央社記者黃旭生、孫承武台北十七日電)蘇姓男子 負責網管的「橋靈王的橋藝論壇」網站,涉嫌提供網友 免費非法下載院線電影、音樂,已觸犯著作權法。警政 署保智大隊高雄分隊接獲檢舉,在IFPI等民間團體協助 下,循線逮捕蘇某到案,全案訊後今天函送台北地檢署 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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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