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會

傳說昔年李白、杜甫與高適曾同遊梁宋,並「酒酣登吹台,慷慨懷古」。這個群組的設立,是希望藉由網路的特性,連結不同專業領域的網友,大家可以相互分享生活、職場、文化......等等不同的話題,組成一個網路上的兄弟姊妹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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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447

Duncan 收藏於 2007/05/21

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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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556444

Duncan 收藏於 2007/05/21

就整個部落格之利用型態而言,其組成主要可分為平台業者(如Yahoo!無名小站等)、開版之版主(下稱版主)及上網利用之網友(下稱部落客)三者共同組成,其中,開版給版主及提供部落客留駐歇腳的平台由於僅係平台性質,並非直接創作內容,因此對於由版主自行提供或部落客所創作的各種內容(包括文字、照片、影片、錄音等)相關著作權之歸屬,應先予釐清。 由於平台業者(如Yahoo!無名小站等)與版主或部落客一般並無直接的約定,通常都是透過使用規定或服務條款(terms of use)等定型化契約之規定加以規範,此等網站並非版主或部落客的雇用人或是聘用人,因此就著作權法而言,即應適用著作權法第10條之規定,以版主及部落客為其所創作內容之著作權人,而平台業者可取得著作人之授權自由利用該等著作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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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518030

Duncan 收藏於 2007/04/18

當初所以寫這篇遊記,純粹只是個人旅遊心得的分享,目的是將花蓮的好山好水及相關的人文地理介紹給大家,達到寓教於樂的目的,並無任何營利的企圖,也沒有從中得到任何的利益;至於,文章中為了介紹鳥類所引用的照片,是來自於國立鳳凰谷鳥園網站。在原文中,也有加上該資料來源,並附上連結網址。 至於為什麼要引用相片,動機很單純,純粹是將旅遊途中所認識的鳥類,所累積的知識,以教育分享的角度,引用於遊記中,讓大家也能多認識一種鳥類、以及其相關特性。 由於,網頁連結中並無原著作者的相關資訊,誤以為圖片的所有權皆屬於該網站,且因為國立鳳凰谷鳥園是強調終身學習的政府網站,所以,才以為只要註明資料來源,並附上連結網址,就不至於侵犯著作權。

雖然這一系列的事件,早已發生在許多地方,不過沒有真正面臨到這類問題時,還是很難有深刻的體驗。網路的特性,就在於所有的東西都能夠以連結的方式呈現,不論是圖片、影音或文字都是如此。在智慧財產權與著作權抬頭的現今,在引用他人的資料時,需特別注意侵權的問題,這部分不論是一般的使用者亦或是網站的管理者,都是不得不去正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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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