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政府現在是個高級有牌的詐騙集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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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閱讀罰錢的法規, 才發現要是捷運人員真要找碴或需要拼業績的, 真是粉容易的:
"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以上資料來源為台北捷運公司)
腳踏車被罰應該是根據這條, 車輛的定義沒寫, 所以下次如果要帶有輪子的東西(嬰兒車? 三輪車? )進捷運, 欸, 請先三思而後行.

我記得之前就有相關文章
提到台北市根本就不把腳踏車當成一種替代交通工具來看待
什麼腳踏車道 自行車步道 完全都只是觀光取向路線
腳踏車進捷運? 笑話 如果你把腳踏車當交通工具
哪裡還有這麼多鬼限制的...
時間限制我也是第一次聽說...完全見鬼
別提還有限制進出站...
最好是我要運腳踏車你強迫我一定不能在我家門口下車啦...

捷運與腳踏車的糾葛:
2002/9/20 台北捷運開放民眾攜一般腳踏車共乘還要等四年.
"台北市政府將於九月二十二日舉辦「無車日」活動,讓民眾騎腳踏車上街,宣示市府推動「綠色交通」的決心。而在市府今天所舉行的交通會報上,除交通局提出未來全市腳踏車道的規劃方案時,捷運公司也提出解除這項限制的方案。"
2003/12/15 腳踏車將可帶進捷運車廂! 最快明年元旦實施.
"這項決定的起因是,市府大力鼓勵民眾使用「綠色運具」及市長馬英九要求,該公司決定評估並提出試辦方案,最快明年元旦,最遲農曆春節前實施。
在方案中,非折疊式腳踏車可攜入捷運系統,但有馬達的電動腳踏車仍不得攜入。為避免佔用空間影響通行,民眾只能於例假日的限定時段,從特定的車站攜帶腳踏車自公務門進站,進入第一至六節車廂中限定的車廂內。在車站及車廂內,持有人不得騎乘,在車廂內且須站立扶持車輛,不得使用坐位。"
2004/12/23 淡水線北投站 啟用全國首座捷運雙層腳踏車架.
"馬市長並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並讚揚臺北捷運讓開車族及機車族轉換為捷運族,同時更期許能將汽機車族轉成腳踏車族,讓騎乘腳踏車成為接駁及休閒工具,雙層腳踏車架大量推廣後,將可達成腳踏車停車有秩序及停放安全等正面示範作用。"
2005/10/25 攜腳踏車搭捷運來回一趟兩百元 議員盼降價.
"交通局長林志盈說,腳踏車是一項完全沒有環境污染的交通工具,配合台北邁向國際環保城市,站在市府立場,鼓勵民眾騎乘腳踏車,不僅有助身體健康,也非常有助保護環境。 台北捷運公司說,不反對民眾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考量週一至週五每天搭乘人數超過百萬,因此沒有開放,週末例假則配合民眾出遊開放,並規定在十五個捷運站進出搭乘;近期配合連結高鐵網路,將引進三百輛嶄新捷運車廂,將研議檢討降價,並落實第一車廂、第六車廂為專用車廂,避免影響一般乘客。"

完全都只是觀光取向路線.===說得好啊!
從2002年的舊文一路看下來, 就知道所謂腳踏車政策是觀光取向, 至於可裨益於交通與空污的通勤功能, 卻是被當成妨礙捷運擠入更多人的絆腳石.

摺疊式腳踏車可以進入, 但必須是"包裝好之折疊式腳踏車".
捷運一般旅客須知第六條第八款:
(八)捷運範圍內禁止之行為:
1.穿直排輪或溜冰鞋進入。
2.溜滑板或滑板車。
3.除包裝好之折疊式腳踏車外,禁止在未開放之車站及時段攜帶腳踏車進出車站。
4.除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外,禁止使用代步車。
(九)其他經本公司公告禁止之事項。
(以上資料來源為台北捷運公司)
啊, 代步車禁止是在這邊.

其實若是以原文來看,我認為那個捷運局的人根本就是故意等人上門
因為有太多的地方都可以阻止「牽著一台大腳踏車」的民眾進入捷運站內...
奇怪,這種行為怎麼會讓我想到..........噁心的...補蠅草.....@_@

4.除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外,禁止使用代步車。
這個........何謂代步車?這個字眼應該是指「以車代步」來的?
那......嬰兒的學步代步車?這個應該不行
嬰兒車??這個很明顯的代步了啊?也不行?
老人家的輪椅?該不會也不行吧?
這種看都看不懂的「類白話文」到底是只有捷運局這樣子
還是公家單位都這種德行啊??

我覺得這篇文章讓人生氣的
除了根柢性的問題:"為什麼腳踏車搭捷運有那麼多鬼限制"之外
取締的手段也非常可議
原作是從"服務台旁邊"把腳踏車遷進去的耶
難道不能在他進站之前擋下他?
一定要這樣來個一張三千元? 靠!
這跟警察躲在天橋上拍照 躲在拐彎處攔紅燈右轉一樣嘛...
而且還更過份 取締這種根本沒有人會知道的鳥規定....
(紅燈右轉什麼的大家都知道是犯法 被捉到摸摸鼻子也認了)
我完全可以體認原作的憤怒

如果把該法條抓出來看:
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千五百元罰鍰:
一、進入站區內旅客詢問處內、職員區等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者。
二、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未造成列車延誤或延誤未滿五分鐘者。
在這個案例中, 帶腳踏車進站, 沒造成延誤也要被罰, 比起"滯留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 "非為乘車在車站之旅客大廳、穿堂層或月台層區域內遊蕩,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 "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之座椅"這些經過勸阻不聽才罰的法條來說, 帶腳踏車這件事其實在捷運公司來說是被當成很嚴重的危險行為.
有多嚴重的危險呢? 等同於"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 "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礙其執行職務。"這些無須勸阻即可開罰行為.
(以上資料來源為台北捷運公司)

真是混帳的法條與政策。真是混帳的執法人員。北高兩市大選將至,應該去找台北市長、市議員候選人服務處陳情啊。
這則書籤只收到酷索飯團群組,隱約中實在有一股蛋蛋的哀傷。如果覺得萬國博覽會之類的群組不太適合,余晏 2.0 群組的組員至少也該把相關文章收藏起來給候選人作個參考呀。

我搭捷運這麼久, 印象中看過帶腳踏車/衝浪板進捷運站的, 兩次恰巧皆為國外人士.
也許語言障礙是讓開單人員無法對國外乘客拼業績的可能原因吧.

捷運公司對腳踏車不友善的可能原因之一, 也許是怕腳踏車佔去的空間, 會減掉好幾個捷運乘客, 壞了大老闆的"業績"之一?
2006/10/31 市長比一比~ 北市議會副秘書長:阿扁第一名 馬不服氣
"馬英九:「最近我看到游主席說,台北市捷運根本沒有什麼建設,都是陳市長做的,他不要忘了喔,陳市長在的時候,捷運的乘客只有17萬,現在是110萬,如果我沒有做事,會有這麼多人搭捷運嗎?」"

剛剛正好出門一趟
我仔細找了一下
在我所進出的兩個捷運站(頂溪一號出口)和台北車站
站外沒有任何明顯的標示(頂溪甚至連搭腳車相關公告都找不到喔)
可以讓民眾事先知道不能把腳踏車在"非假日的特定時段以外"的時間帶進捷運站
所以 如果你不是特別去瞭解過台北捷運公司的公告的話
嘿嘿....1500的罰單等著你...哈 果然是名符其實詐騙集團~~

原來真的有人被罰...
我幾乎每天騎單車上下班,當初這個規定一出來,我先是高興,但是後看到那密密麻麻的細節後就完全死心了,對我一點用處都沒有。後來買了折疊車,進捷運站折起來後用車袋裝起來是沒什麼問題的,但是在捷運站裡面轉車,再怎麼輕的折疊車還是很難搬,現在除非快遲到,我都直接騎15公里到公司了,什麼捷運!!!無車日!!!都是騙人的!!!

開車騎車被開張很X的罰單還可以找監理處申訴,不曉得捷運警察開的要找誰??如果能,就申訴到底吧~! PS. 坐了幾年的捷運,也不曉得有這樣的規定!

關於fetag提到的捷運違規處分乘客申訴: 旅客違反大眾捷運系統管理事件處分案案件閱卷申請, 需下載.
內容:
台 北 大 眾 捷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閱 卷 申 請 書
申請人: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 (居) 所:
代理人: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 (居) 所:
申請閱覽之案件:
申請閱卷之理由:
此致
台 北 大 眾 捷 運 股 份 公 司
申請人:
代理人: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以上資料來源為台北捷運公司)

問題又來了: 台北捷運公司首頁下方有個淡色不起眼的連結, 叫引用本站資料須知.
引用台北捷運公司網站資料需要作什麼呢? 需要非常基本的個人資料: 姓名、身份證字號、地址、websites、聯絡電話.
當然, 要經審核同意後才能引用.
這討論串裡所列出的那些法規和申請書內容, 不會在這個審核同意的範圍內吧? (在的話事情就大條了˙˙˙@@)

說到阻止人們利用捷運到淡水,
常坐客運巴士到北市以外的人應該也都察覺了吧?
巴士總站離台北車站超遠的!
我覺得這已經不單只是阻止了…
根本就是一種軟禁…

講到騎單車,大家知不知道大安森林公園裡面不能騎單車?
這件事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某個悠閒的週末,想騎單車出去溜溜,可是馬路高高低低旁邊又有車子,超級危險,所以我就騎往大安森林公園,想說至少裡面可以悠閒的騎車吧?!
錯!大錯!公園裡面不准騎單車,還遇到一個很兇的警察恐嚇我說,再不把車牽出公園外,就要開罰單~ 真是的.. 這到底是怎樣?

如果比較海市蜃樓提到的那篇曾韋禎談論市府對腳踏車政策之文章所述, 馬市府對待腳踏車的心態看來和建成圓環差不多:
1. 花錢作高級硬體: 譬如易滑瓷磚鋪成的自行車道;
2. 改造成無法使用: 自行車道前明立告示建議自行車改道;
3. 重複上述兩步驟並作為政績擴大宣傳.
其實豬小草說中了自認倒楣的市長心聲: 市民要學著上行下效嘛, 不然豈非枉費了市長示範演出的苦心?

讀著這一則書籤的討論,真的是愈看愈生氣。
為什麼我們居住的環境是這樣?
為什麼那些自稱樂於為人民服務的政治人物是這樣?
很生氣很生氣,也很無力很無力。
不禁悲從中來。於是生氣地嗑掉一碗泡麵。
摸著撐飽的肚皮,還是睡不著啊。

平民百姓當然用得啊!!
只不過你得要去跟機車、汽車搶路權而已
這些個政府官員不管是騎自行車,還是搭公務車,
甚至是要把馬路圍起來慢跑,都擁有道路的優先使用權啊
怎麼會知道在台北市騎自行車是拿命去玩呢

對付這樣的鳥規矩,最好的解決方法 - Segway
我就要看法律怎麼將 Segway 歸類! 哼哼!
大安公園不能騎腳踏車!? 那大安公園旁邊開那麼多家腳踏車店,是開來心酸的嘛!? 哼,下次弄一台 Segway 去玩,不是腳踏車,也不是機車,是 Segway。我看你們要怎樣~ 哼哼~
Segway 不是代步車唷~ Segway 只不過是我的電動雙腳。
to 豬小草:
除了慢跑,還可以集會遊行啊~ 我們也來去捷運靜坐抗議好了~ 我要[倒。。。。不知道可不可以倒法規?]
台北市。。。
唉~ 這八年來的台北市,我只覺得越來越像大工地了~ 而且,完全有回到過去的感覺~ 太屌了! 台北市正在上演[回到未來]

腳踏車在捷運另有轉車限制(見第四條), 僅限唭哩岸、明德、士林、圓山這四個站可以轉車, 不然也要罰錢.
而且買那張一百元票好像不是掏錢就好, 規定上寫的是登記並購票. 既然腳踏車監理制度(請參見前面提及的曾韋禎其文)尚未施行, 腳踏車沒啥資料可登記的, 那大概是要登記車主資料. 為什麼要登記車主資料? 沒說.

阿西摩提到的Segway, 恐怕也不行, 因為捷運人員仍可用[1.旅客攜帶之腳踏車最大尺寸限制為長180公分、高120公分、寬70公分,禁止油類或電力等型式之動力腳踏車、協力腳踏車及非屬常規型式之特殊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這條規定(見第九條第一款。)來限制.
用Segway, 腳總要踏在上面吧.
(以上資料來源為台北捷運公司)

此外, 捷運公司自己在該公告就開宗明義指出:"為配合臺北市政府提倡民眾正當休閒活動,特開放旅客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 (以上資料來源為台北捷運公司)
所以捷運公司真的是把腳踏車當作休閒活動工具, 不是交通或接駁工具. 收一百元, 差不多是比照民間休閒活動設施--碰碰車--的收費標準吧.

Eleanor:
挖哩勒~
難怪台北市的車越來越多~
什麼跟什麼啊,捷運不能便捷,那幹麻叫做捷運幹麻?
國外很多大城市都鼓勵民眾把腳踏車帶著,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從點A 到較遠的點 B 然後再用腳踏車在點附近活動。
這樣的話,我乾脆花 100元加油,自己開車比較爽。不過,難怪每次週末台北週圍的休閒活動景點通通都是車。原來大家都不愛搭捷運。
自認倒楣的市長不是常常說台北市國際大都市嘛? 平常連這種降低污染的事情都不做,一年就來個那麼幾天[無車日運動]!? 本末倒置裝白癡嘛!? 還是說,自認倒楣的市長要說,捷運局的規定是市議會決定的,跟他沒有關係~
原來這個世界上不只是有[花瓶美女],原來我們更有[花瓶市長]。

豬小草:
原來法律不只是給懂法律的人用,
還是給法律人玩耍的東西。
好慘,我不懂法律,我只有被人家玩的份。
Eleanor:
只是,通常古董會越老越有價值,我想花瓶要放到濫了,大概才真的會有價值。不知道故宮會不會收這個花瓶耶~

故宮其他的正牌古董(譬如不穿短褲的翠玉白菜), 可能會因此生氣/害怕該花瓶先前的大力拆除古蹟作為而引爆出走潮.
基於維護國家文物理由, 我們有理由相信, 把該花瓶放在北市府, 是相對安全的作法. 至於該花瓶意圖入主也是古蹟級的總統府(原台灣總督府), 嗯, 我們建議請總統府去和玻璃帷幕版的建成圓環商量討教其備受青睞之道.

【本報訊】
台北市市長馬英九1日上午收到捷運局同仁呈上網友小喵的文章以及HEMiDEMi上頭的討論摘要,看到網路上的憤慨,馬英九哽咽落淚,更罕見地痛批台北市捷運局當時的作為令人髮指,捷運局對不起這些人,他也強調,這種事不能再發生,北市府會記取教訓,用最大的誠意彌平傷痛。
芒果亂報報導,談起腳踏車族在捷運上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馬英九哽咽落淚說,“我們市政府在幹什麼?怎麼對可愛的市民這樣子對待呢?這是沒有辦法想像的事情,我們十幾天後看到都還是非常難過,所以我今天,我今天實在是……唉!”
說到激動處,馬英九再度哽咽、眼眶泛紅,反倒是網路上腳踏車愛好者情緒平和的多,至於馬英九不只是哭,更罕見地把當時的捷運局痛批一頓。
馬英九說,“這個事情(小喵紅單事件)實在太悲慘了,太令人髮指了!我們當時是執政黨,當時是執政黨,沒有辦法推卸這個責任,我自己身為國民黨的主席、台北市市長、國際無車日代言人,這些歷史發生的事件,我都必須概括承受”。

Eleanor:
不行啦~ 現在的台北市長很討厭古蹟的,所以通通要拆掉。
難道說,拆古蹟,是為了讓自己變成最偉大的古董嘛!? 挖靠,這可以變成跟達文西密碼有拼的陰謀勒~
豬小草:
我完全敗給你了~ 好一個[人間新聞自動產生器]。
只是奇怪,今天市長怎麼沒說自己倒楣?

豬小草:
應該是[鐵碼圍府]吧!?
呵呵~
我提議,豬小草登高一呼~ 〔反紅單]運動~ 我跟你保證,絕對大家都會支持你的啦~ 因為大家都討厭紅單~

捷運要是是能坐賽格威放風箏應該滿高雅的XD
http://www.wretch.cc/blog/mongoliver&article_id=1764648

......三個月前我買了台折疊式小白,會買小白的原因也是想說假日可以帶著小白去淡水騎車,以後如果在北市上班就可以提著小白上下班,不用油錢又可以減肥,多幸福啊!
看來,我可能必須要替小白買個折疊單車袋還要對右手臂施以嚴格的重量訓練才可以上下班...
可是怎麼會多了一百塊~"~

to AppleSeed:
唉
Segway還在原型機的時候,我們一堆搞設計的就在狂想以後「站」這個東西上班的畫面
那時候最大的concern是售價
沒想到售價還沒有下降
台北市捷運局就先來個致命一擊......

Elsie:
你沒聽說過嘛,上健身房要收錢,想減肥,減肥教室也要收錢。
所以啦~ 捷運當然可以名正言順的多收一百,然後跟你說,它是提供你減肥/健康服務。
蘋果核:
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期望可以踩著 Segway 去溜我家阿財。還有踩著 Segway 在台北市跑來跑去。最好是當大家都在塞車的時候,我酷酷的從車陣旁邊飄過去~~
說到 Segway 我加拿大的朋友有一台,每次回去都拿它的來玩~

to Elsie,
而且規定白螢幕黑字寫著: 要車不離身.
如果週末於規定時間內花一百碰碰資為自己和小白搭捷運, 請記住, 小白勿打開, 因為打開以後小白得靠著車廂中間的不鏽鋼管, 車主又必須要[隨時扶持腳踏車] (以上資料來源為台北捷運公司).
所以這一百元是站票.
除非你是海盜魯夫, 不然即使手長過膝的劉備(多謝紫色狂想曲指正)或長臂猿, 也得乖乖站好陪著愛車一路站到底.

花大錢卻只能買到形同站票的不幸乘客,如果想跳鋼管舞賺些盤纏補貼,請記得先貼出警告標語: [本節目為輔導級,X歲以下觀眾請由父母陪同觀賞。]以符合分級制度。

我的建議:成立群組蒐集北高兩市的政府施政問題與選民的期望,然後以正式身份,例如空虛政見撲滅委員會委員長(什麼?不夠正式?)去候選人的blog上留言,寄email給他們,然後要他們親自上來回應,並且開始串連活動。
不要問我會不會有成效..我做事都不考慮成效的,但是也沒什麼損失不是嗎?

又是雙連站.... -.-
批踢踢八卦板上禮拜天晚上就有一篇也是雙連進去沒被攔阻的文章
(作者後來因為PO錯板而自刪,不過被網友從Allpost版挖出來到MRT板第3945篇XD)
該文作者的弟弟星期天晚上九點多牽著腳踏車從雙連站金魚缸(就是服務台啦~)旁邊的輪椅進出門進去
完全沒被雙連站站務攔阻,途中也沒有被其他捷運人員警告
一直到永安市場站(這一站倒是沒開放腳踏車可以進出)出站前才被站務人員發現而要開單
有興趣的可以移駕批踢踢MRT板....

我支持Portnoy的建議以實際行動來喚起社會大眾對此問題的注意,不管是網路串連還是向候選人陳情,至少有把選民真正的訴求反映出來,這才是王道阿~~
不然做個"Google Bomb"應該效果也不錯 XD

(民眾牽腳踏車進站)
雙連站站務人員:「壁虎呼叫鳥巢,目標已經入網OVER」
稽查人員:「蜘蛛呼叫鳥巢,已尾隨目標上車,估計目標將在二十五分鐘後抵達永安市場站OVER」
永安市場站務人員:「鳥巢收到。祝各位好運。附帶一提,本月已達目標業績,恭喜OVER。」

反覆看了這篇文章與討論串幾次,我深深的覺得,原來捷運局與台北市政府並不是詐騙集團、並不是詐騙集團,詐騙集團還有讓你掛斷電話、在ATM前突然驚醒的可能,可是捷運局的這種作為,根本就是「強盜集團」啊!
此路是我開、此門是我開,若要推車去,留下買路財!
劫運、劫運啊!!

雙連站站務人員:[鳥巢ㄟ~ 記得領到獎金要請客啊~ Over]
稽查人員:[嘿啊嘿啊~ 上次 "阿水師" 推薦那家不錯啦~ OVER]
永安市場站務人員:[沒問題啦~ OVER]
淡水站站務人員:[勒公蝦米好康A,沒有相招唷~ 溫家就涼ㄟ啦~ OVER]
to 豬小草:
我以為是
[此道是我鋪,此門是我開,若要推車過,留下買路財!]
回馬槍一句,[拿的不爽,在加一把]

很想給他發起腳踏車闖關測試公民稽查運動。
雙連站是吧?下次帶著腳踏車走進去以後,就在月台通知記者、議員,把站長跟局長找來問問。不用多,在不同的站闖三次就好,我也想看看這些捷運站務人員有多能推托。

我把這一頁的網址寄到水果報留言板、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和以下位址了:
chairman@pfp.org.tw
frankcthsieh@gmail.com
LongBin.Active@gmail.com

那飯店柯先生大概會牽著鐵馬和狗狗們勇闖雙連站, 同時觸犯兩款, 捷運人員開單被媒體包圍拍攝時, 再用大字報緊黏捷運人員雙耳不放. 當然, 繳款時一律以零錢交納.
Eleanor (perfume) 2041 天前收藏
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捷運另一神奇禁止: 禁止雙手攜物搭乘電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