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院長林錦芳以總會亞太區域理事身分,於理事會中以總會章程並未賦予總會、執行委員會、理事會或會員有權變更或建議變更其他會員之名稱;且總會為非政治、非政府組織,以致力於提升人權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為目標,中國女法官協會之主張顯係出於政治考量,違背總會基本原則等理由,嚴正主張中國女法官協會無權提議我國協會更名。經林錦芳院長堅持立場,總會亦未屈從中國無理要求。中國的圖謀,終未得逞。
相較於台北地檢署張熙懷主任檢察官,風光赴中國巡迴演講之事,網路上還流傳張檢察官笑容滿面的坐在「歡迎台灣省台北地區檢署張熙懷主任檢察官參訪」字樣紅布幔下的照片,不禁令人感嘆,同樣身為司法人,同領國家的高薪厚祿,表現竟是判若雲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