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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西 收藏於 2007/04/25

樂生派目前抗議的對象,似乎悄悄地放過了實際上否決文建會九十%保留方案的北市府捷運局,為了媒體熱度或其他原因,找了行政院作為墊背,而模糊了社運工作者的責任感。你不解決北市捷運局用來當靠山、當擋箭牌的技術霸權,則不管是文建會也好、行政院也好,都會被這個卡得死死的。樂生派現在鎖死行政院,卻忽略了當初是北市府捷運局否決了文建會提出的保留院區九十%方案,在那邊張飛打岳飛,打得滿天飛,而對一切具有真實決定能力的正主,靠著技術霸權的加持,卻悄悄地逃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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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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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西 收藏於 2007/04/24

他們自嘆人權法案國賠如何處處撞壁,有人聽了一掬同情淚、有人如癡如醉、機車派則笑的在地上打滾。嗯,簡單舉例,如果有人幫你跑到警察局聲請損害賠償,結果撞壁,回來跟你說:「警察沒有人性、不顧公義、歧視你」,我想你還是笑笑就好,千萬別腦充血。 上週一,呂德昌副會長到法院出庭,檢察官直接宣判痲瘋病人根本沒有公法上的人權,檢察官甚至當眾羞辱他,要談人權就要到「憲法」法庭。呂阿伯回答,檢察官應以「法」的最高原則,維護他們的權益,不該如此輕慢,難道台灣司法已死? 台灣的漢生病友到底還要不要爭人權?此刻我是真的感受到,在台灣要等到那一天到來,真的很難。樂生院民失望於律師出賣病友與官方利益輸送合謀;在法院檢察官早已遺忘自己要為民爭取正義公道的法的天職。~澤君 ◎樂生案還到檢察署還是刑事庭嗎?不然怎會「冒」出檢察官,這郭檢察官還「宣判」?!看到鬼嗎(包公已經死了啊),只有包公才能「檢審一體」啊。 ◎漢生病友的人權,請不要拿來這樣玩好嗎,腦袋清楚一點,心地善良一點,不要隨便抹黑別人,這種鬼打牆的言論也有臉皮拿出來傳送。 ◎結論,幸好台灣司法還沒死。(摸一摸還在呼吸)

這個樂青賴澤君太強了 鬼打牆法系? 真懷疑樂生保存是不是一個舞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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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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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西 收藏於 2007/04/24

這邊有很多保護樂生的志工都去過樂生,請捫心自問,如果每天要到台北市區例如松江路或信義路上班,你每天要多早起床去趕公車,你要花多少時間塞在 台北橋上,甚至坐在台北迴龍線公車上環遊縣境(這班公車從中華路繞到萬華 繞到板橋 繞道樹林在繞道迴龍)每天工作到虛脫又要在公車上擠沙丁魚多久,或是騎機車到屁股麻痺才能到家?如此的生活每天每天不斷,不管刮風下雨都沒辦法停止,現在 告訴你可以節省一半的通勤時間,你會不會感動到想流淚;如果現在又告訴你這樣的希望破滅了,你會有怎樣的反應。

現在相對於樂生院區保存 新莊市民的聲音更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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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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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西 收藏於 2007/04/24

可是樂青沒有這麼做。樂青幾乎是完全不肯妥協,所以其他的文化資源保存方法都完全不接受,執意要保留原狀,不管行不行得通;或是,就算行不通,也要凹成行得通。 所以當然光「訂定古蹟」這事沒有辦法成功,因為某種程度來說,兩方沒有退一步的打算。政府一定要拆,但是配套措施則是願意協調;但樂青是一定不給拆,沒得商量。 於是在一次會議中,樂青決定開始打悲情牌,把院民的辛酸當作保存主旨。 可是院民為何會辛酸?開會的結果是,理由可以說,因為這是院民的家。 不過這於院民來說,樂生沒有那麼偉大。樂生原本是關他們、他們等死的地方,甚至是「騙」他們來被關。如今不但終於要把這個鬼地方拆掉,而且政府說要新蓋一棟醫療大樓,有冷氣,有彈簧床,有遠山風景,有專人照顧,有電梯,有乾淨的飲食,而且可以跟其他病人一起看病,不再是不需隔離的「怪物」,對院民來說,其實是非常好的改變。 樂青也發現了這件事。樂青開會時,參考了最終失敗、但非常偉大的「康樂里抗爭運動」,當時他們就提到,樂生跟康樂里不太一樣,因為康樂里是不管原本住戶之後的去處,硬拆掉人家的家;而樂生卻幫原本住戶闢設了更好的居住空間。在還沒蓋好新住處和樂生被拆除的過程中,也搭設了有齊全設備的鐵皮屋,即便可能不頂體貼,但也幫原本沒人理採的院民著想的好好的。所以康樂里模式雖然很值得參考,但很難全部照搬到樂生抗爭運動中。 可是如果不從這下手,那其他地方他們也站不住腳來抗爭。所以樂青決定,要常常跟院民「聊天」,「教導」院民樂生的「家鄉感」,並不時跟院民說,樂青「非常關心院民」,政府「不管院民死活」、硬把現在沒病的人「當作病人」。 樂青都是知識份子,說起話來當然說服力很夠;加上不時的三顧茅廬,其實蠻受院民歡迎的。但實際上,「教育院民」的成效有限。因為對於院民來說,樂生怎麼會是「家」呢?「家」是你們這些沒生過病、沒被關在這裡的好命讀書人自認為的;我們好不容易有新的大樓可以住,還有專人照顧,那才是我們期盼已久的新家。 可是不管有沒有完全說服所有院民,只要有院民,特別是因痲瘋病而殘疾的院民接受了樂青的思想,願意跟樂青於抗議時以非常可憐的姿態出席,就足以達到樂青的目的了。所以不管抗爭情況會多嚴重,樂青一定不忘把終於「說服」了的院民「推」到前線去,不管院民是不是適合做這種激烈的運動。 於是在這樣有完整策略的社會運動執行之下,就是現在所看到的抗爭基調,悲情的弱勢想維護家園。 其實說起來,樂青真的是「從無到有」的推動了樂生古蹟保存運動,完全不妥協,一點點都不肯妥協,不管該不該妥協。就這點精神來說,非常令人敬佩。只是整個樂生保存的社會運動的內幕與過程,真的從旁觀察、深入理解的人,應該不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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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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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西 收藏於 2007/04/24

不幸的,當我回到家中,以為脫離了漫天的污染時,卻看到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斌的漫天大屁;他說:「捷運和樂生,該裁的當然是捷運,捷運不但要蓋電廠,還要耗費大量的資源,還不如保留樂生這塊綠地!」那每次政府在宣導節約能源的時候,為什麼都要宣導「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呢?莫非是因為凡政府必然是為資產階級服務的右派政府,所以一定會說謊來虎爛民眾,包含「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這句在內嗎? 每天三次擠在新莊道路上的各種大小車輛有多少,要燒掉多少汽油,排出多少廢氣,製造多少溫室效應,讓海平面上升幾毫釐,這些若注重環保的文理事長認為都不值一提,那我也可以接受;不過百萬通勤人口忍受著每天在路上虛擲數小時吸廢氣的生活品質,以致於多少人因此罹患呼吸道疾病,消耗多少健保資源,也能這麼算了嗎?乾脆說”新莊除了樂生院民以外都不是人”,不是比較爽快?

樂生已經快被台大城鄉所玩臭了,古蹟保留議題偏要跟人權主張掛鉤,這是不一樣的爭取管道,搞的補償法案也卡住,樣樣怪別人,卻不反省自己在文宣上如何欺騙聲援者? 日本官方對日本人也是採取補償措施,在園保障仍再協議中,根本不是樂青和老人家們說的:日本經驗如何好,台灣什麼都沒有,製造院民的不滿 別再欺騙日本經驗了,趕快讓補償條例過關,讓老人家們早日拿到錢是最實際的,卡在立法院又不會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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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518403

義西 收藏於 2007/04/24

林峰生 新莊捷運建設早在八十三年國民黨執政時即已核定,當時定案將樂生院區全拆做為捷運機廠使用,相關設計發包均由台北市捷運局照此一原則辦理,直到捷運機廠於九十一年發包施工後,因民間團體陳情,台北縣政府文化局邀請學者專家檢討,但當時捷運機廠已發包施工,且行政院衛生署也已配合搬遷樂生療養院全區至新大樓而進行工程,無法大幅變動,故台北縣政府文化局決定向行政院爭取增加二棟較具價值房舍保留重組,這樣的決定有其特殊的時空背景。 九十四年底因樂生團體繼續陳情,又經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研商,台北縣政府提出四十一.六%保留範圍,並於九十五年提報行政院,行政院對外表示基於尊重地方政府文史保留及捷運施工的權責,故予以備查,這是周縣長的決定,報給蘇院長備查,周錫瑋如果認為四十一.六%已是最大的保留範圍,應該站出來講清楚,大力維護自己的決定,而不是推給行政院。 九十六年初因保留九十%之方案被評估認為有可行性,社會各界要求保留樂生院區的聲浪升高,但新莊地區民眾也因捷運機廠一再延宕而感不耐,雙方皆發動大規模遊行、對立及衝突一觸即發,試想,四十一%與九十%的保留都是工程界的人做出來的評估,如果捷運施工單位對於九十%的保留方案無法接受,是不是應該告訴社會大眾?工程技術無法克服的是哪些部分? 行政院定下「文化保存最多、捷運工程影響最小」的基調,保證協調樂生保留九十%與捷運通車不受影響。然而,樂生案發展至此已成為不折不扣的政治事件,甚至還傳出背後有龐大的砂石利益等陰謀論,如果社會大眾不能擦亮雙眼,透視政治人物的操弄手段,事件仍然會繼續延燒! (作者為前台北縣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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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520753

義西 收藏於 2007/04/24

【臺灣台北】樂生院原地保留運動努力至今,已成功開闢「公共工程,公開審議」的最後戰場。目前所有爭議點都聚焦在「欣陸工程顧問公司建議案(以下簡稱九十%案)」,與「台北市捷運局折衷案(以下簡稱四十%案)」之間,孰可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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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524276

義西 收藏於 2007/04/24

我沒有迴避,更沒有說90%方案的不可行。因為正如回應者所言,這本來就不是我的重點。 還有一個必須要感謝回應者幫我釐清的,是「保存古蹟」以及「維護弱勢」兩個要點中,我的重點的確僅僅強調「維護弱勢」的不正義;用比較難聽、甚至難聽到也許不是很符合實情卻比較好懂的話來說,我的確聚焦在「洗腦」這件事。 「古蹟的保存」這件事沒有問題,問題出在樂青決定將「院民訴求」當作保存古蹟的手段之一。這也造成我的論述基礎以及需要辯駁回應的幾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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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514409

義西 收藏於 2007/04/14

話說,這兩天終於有空研究一下樂生問題。在挺樂生的行動派處,看到了一則串連信,裡面有一段話引起我的注意。 3. 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於2005年7月20日發表正式公報,就台灣政府強制遷離樂生院民的舉動發出警告,這封函是我國退出後被聯合國官方發出的第一封官方文書,其內容具有嚴重的國際法警告意味。其中內容提到強制驅離已經構成「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表面意義(prima facie)的違反。

串連信中關於"國際刑事法庭"那段,有夠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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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4
485293

義西 收藏於 2007/04/09

最後,如果你真的關心樂生,這個週末找個時間到實地走一趟看看吧(地圖如上,點小圖看大圖),聽聽不願搬遷者的聲音,也聽聽大部分已經搬遷進新大樓的居民的看法,畢竟貼貼紙的正義是虛幻的正義也是廉價的正義,我們的社會,虛幻與廉價的東西已經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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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