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根本不該也不需以「中華台北」參加北京奧運,因為可想而知,屆時我們的國格必定受盡屈辱,甚至將成為新例,而永遠改變台灣參與奧運的地位,所有人都了解,這必是一趟喪權辱國之行。
台灣的運動員,應該先加入西南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共和國(我國邦交國),以雙重國籍參與比賽,在該國旗幟下入場,也讓該島國得以賺到史上第一面金牌、銀牌、銅牌,鞏固雙方情誼,變成一種比金援外交更厲害的「奧運外交」。
賽後,選手再回台灣領國光獎金,有拿到金牌的再去當不分區立委;台灣政府與選手對奧運的努力,因此也不會為了杯葛奧運而浪費四年培訓;更重要的,中國也沒辦法以主辦國身份,在全世界面前,把台灣人贏得的獎牌算上中國的。
當然,這樣的安排,也會成為國際事件,讓世人看清台灣對中國說不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