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松菸

請和我們一起來保衛松山菸廠,我們要森林公園,不要財團金蛋。要體育園區,不要商業特區。 一顆巨蛋是重大建設,必需要好好的規劃,並不是挑一塊精華地給財團來蓋就可以解決的。 巨蛋,體育團體租不起,民眾門票買不起,我們要這樣的蛋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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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史上頭一遭:國小家長會擬對北市府提公民訴訟 |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 e-info.org.tw Popup

環評史上頭一遭:國小家長會擬對北市府提公民訴訟 |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 e-info.org.tw Popup

頑固羊男 收藏於 2007/06/14
台北市松山菸廠改建大巨蛋BOT案爭議再起。鄰近的光復國小家長委員會昨(13)日上午函告台北市環保局,認為大巨蛋後續施工將影響該校學童身心健康與安全問題,開發單位應通知該校參與環評說明會卻未告知,已違反環評法,希望市府積極處理,否則將在60天後提起公民訴訟。 光復國小家長會表示,針對大巨蛋開發案環評說明會,市府違反環評作業準則未發文通知光復國小一事,已依據環境基本法第34條(公民訴訟)與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於13日上午完成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遞交作業。若市府未積極處理,該家長會將創下環評史上第一例,向市府環保局提起公民訴訟。 光復國小於書面告知函中的主張摘要如下: 1. 光復國小校區緊鄰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基地南側,規劃中的多功能室內體育館(台北大巨蛋)與該校僅相隔60公尺,然巨蛋高度70公尺,東側基地觀光飯店高度90公尺,又高於該校建築物高度數倍之多,後續施工、興建、營運等過程,將造成噪音、震動、空氣污染、交通等攸關學童身心健康安全之問題,實為受園區開發案影響最大之學校機關團體,依法於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定公開說明會召開時,理應發文通知該校家長與會表達意見。 2. 開發單位(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5月22日召開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場開發案」(大巨蛋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會,未通知該校家長與會,已違反「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十條之一規定。 3. 環評說明會未發文通知家長會,已嚴重侵犯家長與會發表意見的權利。環保應責成開發單位重開說明會,並依據環評法施行細則,將舉行時間、地點、方式、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於10日前刊載於新聞紙,並於適當地點公告及通知有關機關、當地及毗鄰之區公所、當地民意機關與當地里長。 4. 如環保局認定開發單位5月22日的環評說明會為有效,並於重開公開說明會與相關公聽會、協調會、討論會之前,受理開發單位送審之環評說明書並送交實質審查程序,即屬違反環評法規。家長會將依據環境基本法第34條與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於告知函送達日起60天後提起公民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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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固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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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固羊男 (kankoku1goat) 1706 天前說...

補上聯合報北市版的報導
2007-06-14╱聯合報╱第18版╱北市要聞╱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光復國小家長會遞函 反對大巨蛋 公民訴訟出手
  台北市光復國小家長委員會因不滿由遠雄興建的大巨蛋開發案,日前召開環評說明會時,未善盡通知義務,為捍衛自身權益,決定打公民訴訟官司,昨天到市府環保局遞交公民訴訟告知函,要求環保局60天內做出回應,否則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環保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遠雄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無法做任何回應,待說明書送達後,環保局一定會依法辦理。
  家長會代表游藝指出,遠雄在上月22日上午召開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會,未通知光復國小家長與會,已違反「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規定,雖然會後已向環保局陳情,環保局也答應會先進行程序審查,但家長會擔心學童權益最後被商業利益所犧牲,只好走上公民訴訟一途。
  依環評法規定,如開發單位違法,主管機關卻疏於監督,受害人或公益團體可以對主管機關提起公民訴訟,如確認主管機關怠忽職守,法院將強制執行,公務員也可能涉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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