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第160次環評大會,確認台塑大煉鋼廠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因為我拒絕在決議時離開,副署長張子敬裁示「潘翰聲不尊重環評制度,今後將不接受他列席環評會議」。中央社、自由時報(見圖,網路沒有電子檔)的報導大致描述了當天的情形,而環保署官員在公關室對記者的說法,我聽到之後蠻驚訝的,有必要說明一下。 一、關於公民參與旁聽審查過程。 環評法第4條關於「環境影響評估」的定義是「公開說明及審查」,陳重信署長上台後,欲將環保署片面認定的「慣例」文字化,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草案)」在10/1第156次大會報告時,因爭議過大未做決議也未通過。以官僚自行認知的「慣例」限制人民參與的權利,顯然不符合法治精神。 在156次大會當天也有違法表決,做成「重組專案小組」的決議,10/22第157次大會報告案之台塑鋼鐵案「後續研處事宜」時,我就拒絕離開,當天也是張子敬擔任主席,他還放狠話「你們環保團體還這樣不配合我們的話,大家下次只好在門口"擋駕"了!」(當天在場多數聽到的另一版本是"打架")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0143 當天他原本一直講「旁聽規則」,被我吐槽說「尚未通過」,這次就改用位階更低的「慣例」。 這兩次雙方爭議中,我提出位階更高的「環評法」,並質疑有何拒絕民間旁聽的狀況「請拿出文件」,張子敬卻只能一直說「內規」、「慣例」,他回應說「你到我們這邊來,請遵守我們的規定」,我聽來頗為詫異,這好像是流氓的「地盤說」? 二、環保署泛政治化的心態。 11/29大會結束後,綜計處處長黃光輝在公關室對記者說「環保署拒絕候選人造勢」,這是多麼奇怪的泛政治化心態,彷彿質疑我的動機,只要把我打成候選人造勢,就可以不必面對限制公民參與的程序問題? 後來苦勞網楊宗興來電問我當天有沒有預先想要這麼做?而我又看到苦勞網有人討論我那天是不是刻意製造新聞,我真是蠻詫異的,因為我根本沒有想到我的選舉。
塞美事件重演 這次是針對公民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