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老樹成片枯死,再度證實老樹移植的存活率極低。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六條明定,公有土地上的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但實際上樹木保護委員卻有「移走比留下多」的無奈。樹木保護委員會對於大巨蛋開發案,雖提出增加原地保留樹木的折衷方案,但遠雄全區開挖的規劃案仍未改變,日前在都市設計審議會上拒絕了樹保委員會的提議。 大巨蛋距離南京敦北小巨蛋僅不到2公里,市府在2005年底提出的規劃報告書當中也指出,頂好商圈和信義計畫區環繞下,「市場重疊性高且競爭激烈… 整體考量方面,不宜太過於審慎樂觀」。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認為,松菸大巨蛋週邊「附屬」百貨公司、購物商場、辦公大樓、國際觀光旅館,顯然無開發的必要性。
台北市松山菸廠改建大巨蛋BOT案爭議再起。鄰近的光復國小家長委員會昨(13)日上午函告台北市環保局,認為大巨蛋後續施工將影響該校學童身心健康與安全問題,開發單位應通知該校參與環評說明會卻未告知,已違反環評法,希望市府積極處理,否則將在60天後提起公民訴訟。 光復國小家長會表示,針對大巨蛋開發案環評說明會,市府違反環評作業準則未發文通知光復國小一事,已依據環境基本法第34條(公民訴訟)與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於13日上午完成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遞交作業。若市府未積極處理,該家長會將創下環評史上第一例,向市府環保局提起公民訴訟。 光復國小於書面告知函中的主張摘要如下: 1. 光復國小校區緊鄰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基地南側,規劃中的多功能室內體育館(台北大巨蛋)與該校僅相隔60公尺,然巨蛋高度70公尺,東側基地觀光飯店高度90公尺,又高於該校建築物高度數倍之多,後續施工、興建、營運等過程,將造成噪音、震動、空氣污染、交通等攸關學童身心健康安全之問題,實為受園區開發案影響最大之學校機關團體,依法於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定公開說明會召開時,理應發文通知該校家長與會表達意見。 2. 開發單位(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5月22日召開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場開發案」(大巨蛋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會,未通知該校家長與會,已違反「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十條之一規定。 3. 環評說明會未發文通知家長會,已嚴重侵犯家長與會發表意見的權利。環保應責成開發單位重開說明會,並依據環評法施行細則,將舉行時間、地點、方式、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於10日前刊載於新聞紙,並於適當地點公告及通知有關機關、當地及毗鄰之區公所、當地民意機關與當地里長。 4. 如環保局認定開發單位5月22日的環評說明會為有效,並於重開公開說明會與相關公聽會、協調會、討論會之前,受理開發單位送審之環評說明書並送交實質審查程序,即屬違反環評法規。家長會將依據環境基本法第34條與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於告知函送達日起60天後提起公民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