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斯以整體社會資源運用或社會福利的角度,得出「害人者或使用者不一定須付費」,且說不定「受害者願意付費給使用者」,或者讓使用者減低傷害程度,或者讓使用者搬移致傷害消失的結果。其中的關鍵就是成本效益,或者總產量和邊際產量等的設算。問題是:誰最有資格來設算?答案應是:當事者自己。而一件事情的當事人是「兩方」,如何讓彼此真實地表現出自己內心深處的真正價值(或成本、效益)?標準答案就是競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