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僱人員所須者,只是勞委會的一個行政動作,納他們為勞基法適用者,如此而已。對此,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2006年十月曾親筆簽諾。現在執政了,考試院卻還在推動民進黨時代的惡法。
最後是這場罷工最主要的訴求,新媒體提案。根據WGA公佈的2007年契約簡介指出:「新媒體已為媒體公司賺進不少鈔票,新聞也常報導商業模式已趨向提供內容,透過下載擁有的販售形式、收會員費與廣告為經濟來源。製片商和聯播網的內容交易包含收益分攤,而媒介內容確保雙方有一定比例的廣告收入,但是作家、演員、導演等勞動者並未從中獲利。
打破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的限制,意味著如果工會沒有在章程中對理事長的連任有特別規定,未來可能會有萬年理事長的出現。這無異是當年「萬年國會」的翻版,但工會界對此打著「會務自主」旗幟實則包藏非民主意涵的修法異常之沈默,令人不寒而慄!
另一項更為殘酷的現實:工運已習於採用國會遊說、施壓等策略,基層群眾越來越少被動員,他們的參與至多只是充當與官員談判的籌碼。
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後,資方開始大力推動各種打壓勞動人權之違法政策,而為保障中華電信工會會員之勞動權益,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一直戮力與幹部們合作並努力維持工會會務之運作,然而,工會管理高層竟一手高舉勞動尊嚴,另一手卻拿資方的手段打壓會務人員勞動人權與勞動尊嚴,招數青出於藍,令人深感憤怒與不解!
總之,我覺得一個新的總工會應該有兩種新的特質:一、在組織型態上展現organise the unorganised的企圖;二、開門讓最有「可能加入工會」與「最需要工會保護」的勞工進來。缺少這兩個特質,很難去對抗日漸惡劣的勞動環境。如果我們把1984年成立勞工法律支援會當作灣自主工運的起點的話,走了二十幾年的現在, 除了談道德與道義,與談理想與理念之外,沒有講出如何從此岸到彼岸的路徑與策略,都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