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有人是單純到只想聽取布爾迪厄的理論,但更多的,恐怕是為了親近某種看得見卻搆不著的社會戰鬥位置。這個理論導師與讀者奇特的緊張關係,我稱之為「布爾迪厄式的誘惑」。「布爾迪厄式的誘惑」的光明面在於,隨著社會運動的代代累積,相較於某些資本主義的傳統價值如「白手起家」「黑手變頭家」等,新一代的年輕人其實更受「參與真實社會改造」所吸引──一個「我長大要成為布爾迪厄」而不是「王永慶」的新時代已然來臨。
生活風格是指可以系統地代表一個階級或其中一部份成員的品味、信仰和習慣的總和。它包招了政治立場、哲學信仰、道德信念、美學偏好,乃至於飲食、服裝、文化和性行為等習慣。生活風格主要偏重於質的面向,相對於以個人或團體所擁有的財貨數量來衡量的生活水準。在同樣的生活水準之下,可以有非常不同的生活風格,也就是說,過去以數量化的財富區分一個人的社會地位,今日的衡量標準將會加入外顯的生活風格這個因素。
布爾迪厄理論簡介。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兩者會發生對立呢?或者說,在什麼前提下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的對立是有意義的呢?這個前提就是:國家的權力和責任在社會契約的基礎上形成統一——國家權力來自公民們的授予,為的是對公民們承擔責任。公民希望國家承擔多少責任就相應地賦予國家多少權力。在這種條件下,國家的權力大,其責任也大;國家的權力小,其責任也小。於是,要求擴大國家責任的社會民主主義者和要求限制國家權力的自由主義者就產生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