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曾經在1795年推出類似「近貧專案」的史賓翰連法(Speenhamland Act),為了補貼貧窮線以下的民眾收入,由教區補貼窮人的薪水到達貧窮線上。這樣的做法很快就招致失敗,法案本身雖有補貼窮人的薪資收入的美意,實際執行卻因為由教區承擔原先應由雇主所支付的薪資,造成了人民所得無法上漲,永遠依賴補貼的「福利依賴」狀態,貧窮的人永遠沒有翻身的餘地。
雖然帳上少領兩千元,但仍保有低收戶資格,好處多多,如果三口之家扣除有工作能力的家長,另兩人具學生身份,高中月領四千元津貼,國中、小也有一千八百元,光這些生活津貼就可彌補薪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