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指出,檢察官本來就是要享受寂寞,而司法人員忍受孤獨,挺得住排山倒海的誤會,才能做公平的審判。他表示今天提出自訴,控告羅建勛檢察官和主持人李豔秋是一系列的開始。 他表示,今天就算是金盆洗手,但仇家還是一直來,但他不死心,不信公義喚不回,會一直告,總有一天會遇到一個跟他一樣有正義感和使命感的法律人,在不畏壓力輿論下,做出公平的審判,而他所付出的一切代價就值得了。
朱: 不要變成不一致,將來很累啦...
但我真正想問的是....讓「東廠」這種中國獨裁名物在台灣再現塵寰的,到底是獨裁者的太邪惡,還是台灣人的太傻太天真?
檢察署事務人員進入偵訊室,竟而可以公然的宣布:「先離開!這邊不要錄音、不要錄影」,而且重複宣告!果然,畫面停止、斷裂。明顯的置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必須錄音、錄影」於不顧。 接下來猶如蓋世太保的作為,才叫可怕。
不論犯罪者如何可惡,無罪推定原則是民主法治國家絕對不能撤守的堅持。偏偏無罪推定原則在負責追訴犯罪的檢察機關言之,卻是一道難關。因為檢方偵查犯罪時,任何起心動念都必先假設辦案對象就是犯罪,偵查行動才變得可能。檢方的辦案心理既然極難根據推定無罪運作,我們就必須依賴法官審案時嚴格把關。此中最為緊要凶險的一項程序,就是審前羈押的准駁,因為審前羈押正是「非經法院審判不得處罰」的例外。審前羈押其實就是未經全程審判而施以實質處罰的拘禁,若無嚴格控制,無罪推定即成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