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我是實行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給我的「言論自由權」,而非員警所認定的「犯罪行為」,因此當時那些叫我留下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的警察們,他們的行為才是「違法的」,而且他們限制我的行動長達半小時之久,雖然他們辯稱是為了維護總統安全,但我當下手上並未持有任何武器等可行犯罪之工具,難道用一張嘴就能傷害了我們「形象高貴」的馬先生嗎?
有人在BLOG討論股市被移送,金管會說一般人要在BLOG討論也會被移送。 這是什麼社會,不能討論股市的嗎? 那尹啟明喊馬上2萬點害股民套牢,我們要不要去申請國賠,要抓先抓馬內閣吧!
言論管制的黑手一隻一隻的伸出來了...
大家全心投入新聞當然值得讚許和肯定。不過我必須告訴各位的是,紅衫軍長達數個月的活動中,我從來沒有收到一通來自任何高層的電話,要求有關紅衫軍的新聞不要做太多。中央社也沒有受到總統府、行政院及新聞局任何間接或直接的關切。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事情,在民主國家中,媒體忠於報導事實,不在歷史事件中缺席,這就是媒體人最堪欣慰的事了。 但是,最近,許多跑政治新聞的記者都感受到一些壓力。因為不知道那些新聞會踩到地雷,看起來十分安全的新聞也會出問題。例如,新聞局在操作研考會有關馬英九百日民調新聞上,不僅消息是新聞局放的,連該訪問的學者都指定好了。但是,只因為學者在文章中提了些微負面說法,社方要求撤稿重發,讓記者必須半夜兩點起床發稿。
今 天自由時報頭條新聞出現了「準閣揆劉兆玄今天在東吳大學召開校長任內最後一次校務會議,將討論是否針對「名嘴教授」上電視評論建立規範,如果提案過關,該校教授只要上電視的次數一個月超過四次,就須先向學校報准,創下國內大學管制教授在媒體曝光的首例。」
今天電視上最離譜的莫過於東吳大學主秘李貴英,她一臉不屑地說:「某位教授」在144天內上電視103次,這樣會對教學和校譽有影響。 這種論調才真是令人不屑,一個教授下班後,想做什麼是他家的事,對教學是否有影響,自有評量機制進行審議,需要像管小學生一樣預設上電視就會影響教學?那玩社團和打工也都會影響學習,是否也可以規定學生一個月只能至社團四次、打工四次? 而校譽論更離譜,校譽有濃厚的威權價值,不僅主觀,更有掌權者任意認定的問題在,李貴英妳的校譽,不等於我的校譽,我就認為維護這些名嘴的言論自由才是合於校譽的作法,而李貴英妳在電視上面疵牙咧嘴,才是嚴重破壞校譽,要是妳的邏輯成立,才應該限制妳上電視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