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雖從不自稱也從不承認是部落客,過去跟未來也都不會靠部落格賺錢(雖然我比較希望人家封我為駭客---不是怪客唷。。。王製作人顯然預測評論的蠻不準的)
但是LKK的上網標準,仍舊是我心中那一把媒體工作者的尺:
(希望不是王偉忠先生心中的那把鐵尺)
大多數的反饋,會在日常生活中反應,如果知道你是誰,你的居住所在。就像連續劇中的壞人如果演的太壞,在現實中會被人唾棄一樣^^,但是觀眾卻很少會打電話去電視公司罵那個壞蛋。。。所以這也是我向來低調且不想公開很多經歷與認識的人的原因,因為會嚴重干擾到我和我家人及我提到的人的生活。。。在我會用blog開始上網的當下,我就為自己立了兩個上網原則:
1.絕不公開個人隱私
2.可以賺錢的文稿絕不上傳。。。
當然這是我LKK的編輯觀念下的個人行事作風
不做跟不能是兩回事

這句寫得很好啊:
blog文字再怎麼生動,永遠比不上電視裡幾個人坐在那邊幾句話來得更快、更直接,彷彿這兩項就是評斷一個blog好壞的唯一標準
會看電視的人比看部落格文章的人多,很多明星部落格不用寫什麼,只要說今天很開心,或是今天很無聊這些喃喃自語的話,拜訪人數不是還是可以破萬。
詹匠遊 (lt486994) 102 天前收藏
有人氣,寫文章不一定真的最好;寫得最好的,往往不一定具備人氣。我不是影射上面三個blogger名家,只是當兩個主持人眉飛色舞的讚嘆人氣,誇張的宣染收入,blog離真正被大家認識的地步,似乎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