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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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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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7/30

【台灣醒報記者陳沂琳報導】數位電視全球化是目前全球的趨勢,在台灣為因應數位化的趨勢和彌補商業電視台的不足,成立了「公共廣播集團」,這是台灣唯一的公營媒體,其扮演角色和社會定位當然就成為時下大家最關心的議題。在今日〈30〉卓越新聞論壇,強調在數位化的時代,公共媒體的角色和定位是很重要的。 立法委員管碧玲、媒改社召集人劉昌德和前任公視董事長吳豐山對都表示,公視目前在台灣社會上角色扮演和社會定位是現今最重要的課題,因為台灣目前電視環境是處在資本主義和政府干預的狀況下,雖說台灣社會多元自由,還是有少部分弱勢的社會團體,希望公廣集團可以幫助他們發聲,並整合社會價值並擴大多元性。 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俐、台大公行系助理教授陳耀祥和吳豐山都認為,應儘快修改現有的法規,並重新定義公廣集團下的頻道屬性,才能確立公共媒體在社會上的角色和定位,並讓觀眾們在台灣看新聞第一個選擇就是看公視,那時要觀眾繳錢就不難了。 吳豐山說,政府每年捐九億元給公視使用,但其人事成本就占了五億元 ,只剩下四億元可以用來製作節目,但製作成本光一集就需要兩百萬,平均下來一年只能產製2~3部連續劇,因為把錢都用在連續劇上面,相對的會排擠掉其他節目。 他建議,公廣集團可以和台電合作,扣除掉貧戶每年每戶徵收50元,那麼就至少有60億元可以運用,製播出來的節目會是現在的好幾倍。 現任公視執行副總鍾裕淵表示,公視內部的運作是很民主的,大家都在問公視成立這11年來到底實踐了什麼?公視培育出很多電視圈後起新秀的搖籃,有很多新生代的明星和導演,例如阮經天和王小棣導演,在他們大紅大紫之前,都曾經在公視發表他們的作品。大家都在講「優質」節目,但是卻不知製播出一個優質的節目,其背後必須花費很大筆金錢和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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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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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7/1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修訂廣播電視法,擬無線廣電執照增加拍賣與招標等方式釋照。華視等多家無線電視業者認同第二單頻網要運用不使閒置,但也擔心淪為財團掌控。  華視執行副總經理胡漢新今天受訪表示,從類比時代進步到數位時代,單頻網可以取代複頻網,因而可釋出第二單頻網,確實應加以運用,不可使頻道資源閒置。  不過,對於NCC考慮透過招標釋出第二單頻網,胡漢新認為,應從「台灣產業環境是否有更多頻道會更好」的角度思考,如果數位電視營運模式仍要依靠廣告,則不會更好,但也不能窄化到只談市場供需。  胡漢新表示,數位電視的應用有很多種,做超高畫質電視(HD)、標準畫質電視(SD)或數位廣播都可以;從平台化角度思考,頻道要集中化比較好,就像夜市一樣,賣的東西不宜單一或少樣。  因此,胡漢新建議從頻寬運用與頻道屬性都要多元化考量,可由業者依各自營運目標考量再提申請,再由政府做調配;數位電視的運用,不應只是做成更多頻道,應在運用上有更多組合。  另有兩家無線電視主管都擔心以拍賣或招標方式釋照,除非牽就慈善公益,否則會使頻道淪於財團掌控,理由是拍賣或競標會使取得頻道的成本提高,勢必得屈服於商業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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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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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7/15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表示,多數民眾認為網路資費過高、連線速度不如宣稱,消基會呼籲NCC,應要求業者公布集縮比。NCC表示會評估,價格方面從促銷方案來看,確有調降空間。  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寬頻上網滿意度大調查」,98%民眾認為網路連線費用偏高、連線速度不如宣稱,希望業者能夠降低網路費用,增強連線品質,消基會也呼籲NCC要求業者公布集縮比。  集縮比是用戶端到機房網路採取分享頻寬的方式,為影響通信速度的關鍵因素。集縮比為4比1時,表示在尖峰時間,可能4個用戶同時分享頻寬,速度會變慢。一般業者只會告知消費者寬頻上網的下載及上傳速率,未告知消費者尖峰時間跟多少人共享頻寬。  NCC委員謝進男表示,除ADSL以外,消費者可用全球纜線數據機 (Cable Modem)上網,價錢也較便宜,NCC盼消費者能有多元消費選擇;此外,每家業者都有測速網頁,消費者可以使用。NCC會加強督導業者設備是否足夠,消費者向業者申訴無效時,可向NCC投訴。  謝進男表示,連線網路因素很多,歸屬業者部分,一定會確實督導要求改善。至於消基會盼NCC要求業者公布集縮比,謝進男表示,會評估。  謝進男表示,今年已經密集規劃網路費用價格問題,也將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從促銷方案來看,是有調降空間,將根據業者財務資料嚴格審議;目前調降與不調降都有可能,數值等評估後再適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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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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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6/25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5日電)電玩遊戲色情、暴力問題受關注,工業局日前因應立委建議,修改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將電視遊樂器納入規範,未來包括Wii、PSP等電玩遊戲,須分為普通、保護、輔導和限制4級。 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日前提案指出,現行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僅要求電腦軟體供應者自行分級為普通、保護、輔導和限制4級,不須送審;至於電視遊戲部分,目前並無明確分級規定,無從管制,她建議經濟部盡速修訂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將電視遊戲納入分級管理對象。 現行條文規定「電腦軟體」指安裝於電腦使用的遊戲軟體,未包括電腦外的其它平台。 經濟部工業局日前修正公布「電腦軟體分級辦法」指出,「電腦及遊戲軟體」指除大型電子遊戲機台外 (另有經濟部商業司專法主管),安裝於電腦、數位遊戲機平台 ( 含電視遊樂器、掌上型電玩)使用的電腦及遊戲軟體。 根據工業局新修正公布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未來包括Wii、PSP、XBOX、PlayStation等電視遊樂器,以及掌上型電玩NDS,都將納入電腦軟體分級辦法規範,分為普通級、保護級、輔導級和限制級等4級。 分級辦法也規定,包括上述各種數位遊戲機平台的電腦及遊戲軟體應於產品包裝或提供下載的網頁,明顯分級標示;限制級電腦及遊戲軟體並應註明滿18歲之人始得購買使用。 另外,為讓電玩業者有緩衝因應時間,分級辦法規定自民國98年12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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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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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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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5/2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再度審查中視中天董事變更案,為避免節目與新聞言論趨於單一化,NCC在准許變更的同時,也附帶祭出七項嚴格要求,要求中視中天三個月內成立倫理委員會、解決董監事兼任問題,一年內設置獨立董事。 NCC副主委陳正倉說明,中視與中天董監事變更案,本質上是跨媒體經營股權移轉,不是單純董監變更。 陳正倉強調,就跨媒體經營現象,NCC不是拿中視開刀,「中視/中天案未來也不會是個案」,NCC目前正研擬相關跨媒體經營法令草案,希望年底前能夠定案,至於立法時程,則不是NCC能夠控制範圍。 NCC委員謝進男強調,這次對中視的附帶決議,包括獨立董事、倫理委員會、內部控管機制等要求,未來也會適用在台視/非凡。 儘管現有廣電法令,對「跨媒體經營」並沒有完整規範,但NCC指出,基於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賦予「維護國民權益、保障消費者權宜、提升多元文化」等四大施政目標,認為應該藉本案,建立起跨媒體經營相關規範,「跨媒體經營條款,也將是NCC未來施政優先推動項目」。 陳正倉說,基於四個施政理念,NCC在平衡媒體股權私有化與公共利益之間,對中視與中天董監變更,做出以下七項附帶處分。 首先,兩家公司共同法人股東榮麗投資,指派董監事,若有兼任情形者,應於三個月內完成變更,二、兩家公司應於一年內設置至少一名獨立董事,三、兩家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不得互相兼任職務,廣告、業務、節目部門均應獨立,且應各自有獨立的攝影棚,不得有節目聯合招攬情形。 另外,中視、中天電視應在三個月內各自成立倫理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在網站上公布倫理委員會對節目內容的自律報告;中視主頻道及中天電視三個有線電視頻道,應各自設立獨立節目編審人員,三個月內提出內部流程管控機制的管控機制改善計畫。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聲明全文 2009-05-27 中國時報 【台北訊】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廿七)日有條件通過『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聲明如下: 一、旺旺投資中時媒體集團係出於愛台灣,希望為台灣社會帶來一股引導正向的力量,旺旺蔡家所投入中時媒體集團的資金,保證百分之百均為自有資金,絕對沒有一分一毫為陸資。 二、對於NCC所通過之附帶條件,若均為根據法令所訂定之規範,且為業界一體適用,中視/中天電視均將配合遵循。但若所附條件為針對性的『旺旺條款』,我們一概不能接受。 三、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政府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對人民權利限制必須要有法律依據,NCC在毫無法律依據之下,對中視/中天所強加之附帶條件,顯已違法濫權。若因NCC之決議,造成中視、中天股東權益之損害,概由NCC全體委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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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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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5/21

台北縣長周錫瑋今天表示,新莊副都心在未來北縣的發展,具有一席之地,是北縣的寶地;縣府將持續努力與中央溝通,爭取國家電影中心仍依照預定地,設置於台北縣新莊副都心。  周錫瑋表示,當時國家電影中心預定地是縣府無償提供給中央,主要是希望在新莊的「福地」,可開創與提升電影文化藝術,並結合地方發展一起規劃。  媒體今天報導,由於行政院新聞局考量影視匯流趨勢,打算將國家電影文化中心擴大為國家影視文化中心,但此變更案,須先簽奉行政院同意後,才能再規劃評估。  縣府表示,若中央決定改設國家影視文化中心,仍將積極爭取在新莊副都心原預定地設立。  周錫瑋今天受訪時說,中央對電影文化中心設置在新莊副都心的計畫,也許有更多元考量,縣民盼望電影、文化產業能夠在新莊提升與發揚;若中央欲改變計畫,應與縣府協商,並且持續編列本案的預算,不要讓縣民失望。  縣議員黃林玲玲受訪表示,國家電影文化中心未來方向及定位是中央的責任,定位後若決定要結合電影及電視產業,是好事一樁;但中央應重視縣府及地方的努力、對縣民的承諾,若跳票,對社會大眾無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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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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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5/03

國際人權團體美國自由之家,今年初評比台灣的自由指標維持和去年同樣的等級,但最新的報告指出,台灣的新聞自由足足倒退了11名,從去年的32掉到全球第43,原因正是去年底台灣媒體受到攻擊,而且還遭到政府越來越多的施壓。 去年11月6日,台北中山橋頭的喋血事件,採訪記者遭到警方無情的毆打,這是馬政府上任以來,明顯傷害新聞自由的濫觴,總統說這是個案,但馬政府上任以來試圖控制媒體的動作頻頻,去年馬總統就任的第3天,開記者會就發生過要交出手機的事件,過了4個月傳出政府要求中央社只能報喜不能報憂,後來更有媒體老闆為迎合當權者,要求所屬記者不得批判馬政府的傳聞。 這些案例,美國自由之家,對台灣新聞自由的平等給了警訊,從扁執政到馬上任,新聞的不自由度多了3分,名次下降到全球第43名,說是原因出在媒體被攻擊,而且政府不斷的施壓,而前幾天美聯社報導台灣成為WHA觀察員的新聞,馬總統為要求更正,竟正式舉行記者會,不惜與媒體正面迎戰,每個政府都會強調尊重新聞自由,連中國也不例外,但新聞自不自由,不是嘴上說說,而是人民的感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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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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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4/29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昨天在立法院表示,研議多年的第十一梯次調頻廣播電台政策,NCC決定釋出一百五十五個小功率電台,其中包括二十二個公益電台,沒有任何中功率及大功率電台,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收回計畫不變;全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查,審查通過後六個月實施。 中、大功率電台 全摃龜 前新聞局長林佳龍開始推動此一政策,過程曲折。當時新聞局規劃電台依照功率區塊化,部分電台不滿被迫移頻而抵制,新聞局也認為中廣早年因行政院推動「遏制匪波」政策不當取得寶島網和音樂網,要求繳回,遭到中廣強烈反彈,直到前年媒體人趙少康申請入主中廣遇到阻礙,才同意配合NCC頻譜開放政策,繳回寶島網、音樂網。 NCC成立後,從新聞局接手此一業務。最早規劃釋出兩個大功率、七個中功率、十一個小功率,第二屆委員上任後,改為釋出十個小功率、三十七個中功率,沒想到最後定案版本是釋出一百五十五張小功率執照,中功率、大功率全部摃龜,讓外界大感意外。 釋照方式傾向審議、拍賣雙軌並行 彭芸表示,大幅開放小功率電台有助於將現有一○五家地下電台納入管理,也可避免電台財團化,NCC將鼓勵小功率電台聯營或聯播,強化競爭能力;昨天立法院多數委員也表示支持,認為釋出小功率電台,避免財團化,也可有效解決地下電台問題。 NCC也將修法加重地下電台罰則,罰金從目前的二十萬起跳,提高為一百萬起跳,負責人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釋照方式,因純拍賣制容易變成「金錢比賽」,有利財團,NCC傾向審議制或拍賣雙軌並行,讓中小企業有參與空間;另為避免「媒體壟斷」,現有廣播業者將不得申請。 對於NCC釋照政策,全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楊碧村表示,一個電台要三萬人收聽才符合經濟效益,但現在偏遠地區小功率電台聽眾平均約三千人,約有四成電台賠錢,NCC完全沒有考慮市場業務萎縮,大幅度增加電台數目,結果就是大家都無法生存,且地下電台營運成本低,不一定會乖乖申請執照,他建議NCC按照各縣市廣播生態,分區規劃適宜的釋照數目,才能建立合理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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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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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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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4/21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著作權法,除賦予網路服務提供者 (ISP)「責任避風港」,未來只要被認定三度網路侵權的使用者,ISP可依法對使用者停權。 行政院在提案說明中指出,由於網路科技發展,各類ISP常面對被告侵權的訴訟風險,但由於網路複製與傳輸技術便捷,侵害著作權行為不僅件數多且具擴散特性,且著作權人難對侵權者一一進行法律追訴。 修正條文賦予ISP「責任避風港」,一方面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得依法要求ISP移除網路流通的侵權資料;同時ISP也可針對侵權行為,主張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行政院提出的草案並未明確規範侵權次數與停止服務的關係,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初審通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提出的修正動議,網路使用者一旦侵權三次、且由ISP告知,就可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此即「三振條款」。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表示,目前部分ISP已與權利人合作,採取防範網路侵權的自律行為,修法通過後,對原已自律的ISP並無影響;智財局也將續對尚未自律的ISP加強宣導。 丁守中認為,修法通過後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應可達成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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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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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4/07

中共國家新聞出版署昨天6日公開鼓勵大陸媒體到台灣辦報紙和雜誌,全力朝境外發展。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所長胡幼偉在接受央廣「兩岸風雲會」節目訪問時表示,這很可能只是中共一廂情願的想法,因為交流必須站在對等的立場上,雙方一起開放,而且以大陸的言論尺度,媒體內容可能在台灣市場會缺乏競爭力。胡幼偉說:『(原音)大陸的這些傳媒如果到台灣來辦報或是辦雜誌的話,很有趣的一個問題是,他們在台灣發行的這些媒體,他的內容是要用中國大陸的言論標準來辦報,還是要用台灣的言論空間來辦報。那顯然,如果是用台灣的空間,言論空間來辦報的話,這樣中國政府能夠允許嗎?這個也令人懷疑,對不對?那如果是用中國大陸目前的言論空間來台灣發行報紙或雜誌,會有多少市場吸引力?』 胡幼偉還建議,兩岸第三次江陳會可以把這個話題納入非正式的討論。 更詳細的內容請上http://www.rti.org.tw/Program/ProgramContent.aspx?ProgId=294&NetId=1&UnitId=0&LangId=1點選4月7日的兩岸風雲會節目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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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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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3/22

為了探討客家電視台,加入公廣集團的法源依據,今天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及中央通訊社共同召開座談會,針對客家、原住民電視台的,未來定位及發展進行熱烈討論,會中的專家學者們建議,為保障族群頻道的自主權,政府應儘快修改公視法,並增列族群專章。 族群頻道公共化的議題,近年來已漸漸受到重視,客家電視台,雖已加入公廣集團兩年,但卻一直沒有明確的法律定位,有學者提出,客家電視台主要的收視群,以客家族群為主,其實違背了公共電視,為公眾服務的宗旨,但是也有學者持不同的看法。 客家電視主要營運的經費來源,得仰賴客委會遵循政府採購法,編列業務費做為節目製播之用,雖無明確法令限制客台自主性,但卻得受立法院 審計部監督,違反了公視法獨立超然的精神,因此學者建議修改公視法,增列族群專章的方式,保障族群頻道的權益。 每天打開電視,透過客家電視台的節目,不但讓鄉親貼近客家,更讓其他族群,透過客家電視更了解客家。 也許有一天,客家電視台終得停播,但絕對不是因為,客家的競爭力不如其他頻道,也不是因為預算不足,而是因為客家已經落實在每個角落,客家語言文化終於被普遍認同,直到那天,客家電視台也才終於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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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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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3/15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以優質紀錄片聞名全球的國家地理頻道(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簡稱NGC),日前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記了警告,理由是節目中出現血腥和不雅畫面。 NCC:違反分級規定 NGC前年在台播出「歐得得和他的女兒們」和「漢朝睡美人」兩支紀錄片,畫面出現「殺羊頭斷噴血四濺」及「木乃伊解剖」畫面,NCC認為,在普遍級時段出現這些畫面,違反衛廣法節目分級規定,記了警告,讓在全球一百六十六個國家播出紀錄片的NGC,創下遭官方處罰的首例。 前年十月首播的「歐得得和他的女兒們」,畫面中一段「少數民族殺羊頭斷噴血」畫面,NCC認為,在普遍級時段看到這種血腥畫面,並不適合,加註警語後,改在深夜十一時輔導級時段播出。 前年初首播的「漢朝睡美人」,呈現二千年前的木乃伊女屍辛追考古過程,解剖女屍頭部、內臟過程全部入鏡,NCC也認為不雅,原本一個月約排播一次,去年十月被記警告之後,減少播出約二個月一次。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這兩部紀錄片都違反分級制度,在普遍級時段播出,所以遭到處分。譬如羊隻被砍頭鮮血四濺,身體還抽動;木乃伊解剖取出腦及內臟,這些畫面,不要說小孩,連大人都會嚇到。如果打上馬賽克,爭議就小很多,曾有一部解剖「外星人」的紀錄片就打上馬賽克,不是沒有先例。 NGC:紀錄片應忠實 NGC行銷公關部總監李敏表示,NGC在全球有良好口碑,之前也從未被NCC處罰,被記警告是「很丟臉的事情」,設在華盛頓的NGC總部相當不解。由於NGC堅持紀錄片應該忠於事實,不肯打馬賽克,最後將節目調至深夜時段播出,畫面也加上警語,減少排播次數。 李敏表示,「歐得得和他的女兒們」忠實呈現殺羊畫面,見證少數民族文化,這部紀錄片還得到國際大獎;至於考古找尋人類千年前遺骸和遺物的「漢朝睡美人」,是科學真相記錄過程。 被罰很丟臉 為全球首例 李敏說,NGC內部有嚴格的節目研究與審查制度,推出的節目內容都符合普遍級尺度,每年播出上千部紀錄片,都以寫實畫面為主,如赤身裸露部落或掠食動物獵殺畫面,在一百多個國家播放,從未引起不良反應。 何吉森表示,NCC外聘的節目諮詢委員會委員,包括心理、傳播、法律及教育學者,經過充分討論,逾半數通過記警告決議,不會因為是國際知名頻道就有雙重標準,和國外相較,台灣的尺度也沒有特別嚴格。

自由電子報 - NCC處分沒必要 學者︰加註警語即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5/today-life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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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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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2/20

有鑑於業者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處分可向行政院提訴願,為確定NCC獨立機關角色,NCC委員會今(18)日通過「通訊傳播基本法修正草案」。法務處副處長謝煥乾表示,修正草案若三讀通過,未來不服NCC處份的業者,不需向行政院提訴願,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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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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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2/11

為了讓處分和換照更有公信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今(4)日公布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中,新增設立「內容諮詢會議」,邀集公民團體代表和專家學者,共同對電視節目和廣告管理提出建議,並做為未來換照的參考。 NCC說,這是參酌英國通訊傳播署設置「內容委員會」的模式,引進公民團體的忠告和意見,導入媒體他律機智,在公部門內提供廣電品質和標準的論壇。 根據修正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9條」內容,主管機關應設內容諮詢會議,就主管機關所提出的衛星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內容、節目及廣告製播規範和交付事項提供諮詢意見。 內容諮詢會議設置委員11到17人,包括主管機關1人、公民團體代表5至8人、專家學者4至7人和全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1人。而內容諮詢會議的委員由主管機關遴聘或遴派,任期二年,期滿可續任。 此外,針對目前電視廣告尺度越來越大,為保障兒童或少年因接收不當的廣告內容影響身心,在這次的修正草案中,也明訂電視廣告將採分級制,NCC指出,主管機關可以指定廣告在那個時段或以鎖碼方式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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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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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2/11

因反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通過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主委彭芸今(11)日上午發表不同意見書。對於彭芸的意見,NCC發言人李大嵩下午表示,主委此舉屬於會議規則賦予的權力,不過因NCC屬合議制,因此仍會依照修法版本進行後續行政程序,不會因個人的不同意見再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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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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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2/0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版衛星廣播電視法草案出爐,對新聞將採嚴厲的高度管制,並首度拋出廣告分級制設計,立即引發會內及外界爭議。據驚傳主委彭芸寫下萬字不同意見書,「單挑」委員會決議,NCC爆發嚴重內訌。 包括廣告分級制、政府不能有條件置入性行銷、新聞違規直接開罰等,彭芸都持不同意見,據了解,她認為「贊助」是電視生態不可或缺一環,只要清楚揭示贊助單位,政府就可「贊助」。 新版衛廣法草案昨公布,副主委陳正倉及謝進男、李大嵩、劉崇堅、鍾起惠、翁曉玲等委員一起對外說明,獨缺主委彭芸。據悉,彭芸認為過度箝制言論自由與抹殺創作,反對新版草案,不願出面背書。 據了解,彭芸對新法不以為然,在會議中直陳「希望導正與扶植產業、不願再當過去新聞局的角色」,但無力阻擋該法通過,彭芸因此在春節期間把自己關在辦公室,寫下一萬字的不同意見書,以主委身分「單挑」委員會通過的草案。 過年前因「女生在橋上丟包包、男友飆車追回來」的機車廣告,遭NCC以「天橋丟包包、飆機車」破壞公序良俗開鍘,彭芸對此非常不滿,認為嚴重侵犯創作,更強力否決新法強制廣告分級。 NCC官員則強調委員會採合議制,委員寫不同意見書是常態,但官員也承認,新版衛廣法草案剛通過,且其精神將延伸到未來新訂的有線電視法與無線廣播法,主委表態反對凸顯其爭議處。 NCC內部承認,第一屆主委蘇永欽具憲法專長,強調保障言論自由並採低度管制,本屆委員上任前就被外界期待「整頓新聞亂象」,因此新法朝管制更趨嚴格的方向,部分條文確實有抹殺創意與箝制言論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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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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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2/24

政府宣布將開放大陸演藝人員來台表演,是否會壓縮台灣演員的生存空間,或衝擊台灣娛樂產業市場?對此,台灣演藝圈的態度是支持大於反對,但同意的前提是必須要有配套措施。 演藝工會會長康凱表示:「大陸演員來台不可能演台語劇吧!如果有大陸資金進來投資拍國語劇,這樣可以提升國語演員的演出機會,不少資深演員也能露面。」但他也呼籲未來的新聞局長蘇俊賓要先制定合拍劇中台灣演員及工作人員的比率,以保障台灣演藝同仁的工作權益。 華視執行副總胡漢新則樂觀看待新聞局的開放政策,他明白點出大陸演員價格高、演戲方法也比較硬,台灣製作單位會不會用還是一個問題,他相信市場機制會決定一切,「大陸劇來台出外景,定會與國內劇組合作,這是促進觀光和提高台灣幕前、幕後人員的工作機會。」 吳宗憲認同開放政策,他表示,不用擔心台灣藝人沒工作,還以「人家用一頭牛,換我們一隻小羊」舉例,認為對台灣其實是大利多,「台灣老一輩演員,都是硬裡子演技派,根本不用怕和大陸交流。」 立委余天表示,政府宣布政策太快,他自己聽了都嚇一大跳,至少要開公聽會,多聽基層藝人想法,對本土藝人影響為何,「雖然說不定開放後,有機會讓台灣藝人走向世界也不一定,但太匆促,會讓人難以接受。」 常在台灣引進大陸片的片商吳功表示,開放配額當然是好事,可以讓觀眾看到更多不同類型的電影,但他也直言:「配額限制取消又有什麼用,大陸片在台灣根本沒有人看。」 算是引進大陸歌手來台的「開荒牛」的金牌大風唱片大中華區副總裁黃偉菁說,去年大陸歌手胡彥斌能順利開唱,全靠政府跨部會的合作終於發下批文,其實是很好的文化交流,且胡彥斌有不少在上海和北京的歌迷為此特地來,也間接促進台灣的觀光和經濟。 黃偉菁表示,希望以後可以開放大陸藝人抵台落地簽證,這樣就可搭乘直航機來台,且延長大陸藝人在台停留天數,讓工作可以有更充裕的時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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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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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2/18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對於荷蘭商Trinity NL B.V.與八大電視公司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1項,公平會不禁止結合。  公平會表示,此案申報人荷蘭商Trinity NL B.V.擬透過在台灣投資設立的子公司,以購買股份的方式取得八大電視公司100%股權,由於持有或取得他事業的股份超過3分之1,符合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的結合型態。  不過,公平會附加條件負擔,申報人最終投資公司安博凱基金對於被結合事業所屬頻道節目的授權,不得以其控制權透過申報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從屬公司,無正當理由對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或相關競爭者拒絕交易、不得以不同價格或價格以外不同條件進行交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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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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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2/15

「公視要多開些跟文化、社福有關的節目,像『有話好說』這種談話性的,根本就不應該有,讓很多委員有意見。」國民黨立委林益世在12日和媒改團體的密會中表示。 之所以稱其為密會,是因為這場會談攸關公共電視獨立性,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是公共議題,應該開放媒體在場,讓社會大眾有檢視立委態度的機會,但仍遭林益世辦公室主任拒絕。且讓十名團體代表,從十點半一直等到十二點半,才終於見到林益世。 林益世日前提案,要求「公視從明年度98年起,年度計劃與經費,應該附具年度計劃及收支預算,而且應該(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報請主管機關新聞局核可同意,才能夠動支。」這項新聞局預算的附帶決議,並於12月9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可能會在1月初進行朝野協商。 公視的年度計劃及收支預算,依照《公共電視法》本來就要送新聞局核備;但決議文中括號內的內容,則要求節目細項也要接受審查。管中祥指出「沒有一個國家會逐項審查公共電視的預算,這是開了一個大門,讓新聞局的手可以伸入公視。」 前來陳情的團體包括: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記者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還有以新聞部為主的公視員工,以請假的方式前來參與。「抗議014欺負013」手舉牌上寫著。(014:林益世、013:公視) 根據轉述,林益世在接見陳情代表時,堅持公視拿國家的錢,應該要受政府監督,而不肯撤案,不過括號內的內容可以討論。公視「有話好說」主持人陳信聰認為,公視每年9億的預算,按照《公視法》是由新聞局捐贈,而非撥款,就是為了防止政府控制;公視當然應該受監督,但應該是透過讓資訊更透明,由全民一起來監督。他也坦承「我判斷這一仗一定會戰敗,國民黨的力量實在太大了,公視將有三到五年的黑暗期。」 此外,林益世還提出公視董事的名額應增加到21位。公視《紀錄觀點》製作人柯金源解釋,目前公視的監督機制,是由管理階層掌控節目內容與方向,管理階層再向董事會負責,董事會的組成有一定的提名審查程序,基本上代表著社會多元的聲音;改革的方向應該是讓董事產生的方式更民主,而非增加名額,補名額的過程又由洪秀柱與孔文吉這樣具有政黨色彩的人,來當社會公正人士。不過,這項提案已在12日的朝野協商被退回。 公視《我們的島》記者李彗宜、同時也是公視工會的理事。她表示,即使公視面臨種種危機,除了這項預算案的附帶決議,今年下半年度4.5億的預算,傳出因為國民黨對公視管理階層不滿,凍結到現在將近一年,工會目前內部也不和諧,對於該如何看待政府有意介入公視運作,沒有共識;但這是一個過程,公視走了十年,該利用這次機會,重新討論什麼叫做公共價值。

根據轉述,林益世在接見陳情代表時,堅持公視拿國家的錢,應該要受政府監督,而不肯撤案,不過括號內的內容可以討論。公視「有話好說」主持人陳信聰認為,公視每年9億的預算,按照《公視法》是由新聞局捐贈,而非撥款,就是為了防止政府控制;公視當然應該受監督,但應該是透過讓資訊更透明,由全民一起來監督。他也坦承「我判斷這一仗一定會戰敗,國民黨的力量實在太大了,公視將有三到五年的黑暗期。」 此外,林益世還提出公視董事的名額應增加到21位。公視《紀錄觀點》製作人柯金源解釋,目前公視的監督機制,是由管理階層掌控節目內容與方向,管理階層再向董事會負責,董事會的組成有一定的提名審查程序,基本上代表著社會多元的聲音;改革的方向應該是讓董事產生的方式更民主,而非增加名額,補名額的過程又由洪秀柱與孔文吉這樣具有政黨色彩的人,來當社會公正人士。不過,這項提案已在12日的朝野協商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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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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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2/11

當環保新聞在各媒體幾乎失聲,我即使只是一個來自沒有收視率的電視台記者,但我還是沒有自廢武功的權利,因為我站在一個位置,是一個公共電視為環境保護信念而守持的位置,我們承載社會的公共價值.為了發出貓纜環評結構性問題的新聞,我可以一天打幾十幾通電話,在時間壓力下,接受受訪者的連串拒絕,或直接或幽微的告訴我、貓纜的議題太敏感,我沒有任何政治能力還要窮追猛打,不是台北市長郝龍斌口中的要用政治謀殺貓纜,我只是承載著社會大眾知的權益,盡力去達到我看不到的社會期待,這不是靠我一己之力做得到的.那是因為我在一個別人眼中,可以不顧收視率、做冷門新聞的公視記者,我的長官現在不用讓我口沫橫飛解釋、做這樣的新聞有多重要,因為環保,在公視,就是主.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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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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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2/10

林益世表示,新聞局過去都沒有干涉公視運作,公視買設備被外界質疑偏高,不做這樣決議,難以平息外界爭議,如果新聞局有去干涉錯誤的方向,再來抗議,否則此時抗議,是沒有道理,不解公視他們為何反彈如此大,應是他們自己心裡有鬼才是。尤其公視之前被立法院凍結預算,提出這樣的主決議,是在幫公視解套;增加董事席次,也是因為客家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台都在抗議公視不幫他們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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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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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2/09

十二月九日,立院程序委員會通過將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益世所提的,公視法第十三條修正案,排入議程,這項提案,把公共電視的董事會成員增加六名,另外還通過附帶決議,98年度起,公廣集團中的公視、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的節目費用動支,都必須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才能動支。公共才驚覺事態嚴重,在晚間發表聲明。如果沒有意外,公視將於十日在各報刊登聲明啟事。 這將正式宣告,政府將黑手進入原本應該獨立超然公視集團。對於這樣的「不幸消息」,關心公視朋友都應該挺身而出,來捍衛公視應有獨立自主精神。 作為社運一份子,絕對肯定公視近幾年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尤其公視在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非常用心。以我去年以前擔任環保聯盟秘書長時,對於民進黨不當政策提出批評、譴責、抗議時。當主流媒體不報導,但公視還是善盡社會責任忠實傳達消息。尤其深度報導環境專題「我們的島」,揭發各社會黑暗層面「獨立特派員」等,都是非常優秀節目,也未曾聽聞政府介入。對於現在國民黨重新執政,對於某些節目「充滿意見」聽到這樣消息,真叫人憤怒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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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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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1/24

有鑑於國內商業電子郵件濫發情形嚴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4)天討論通過「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NCC表示,這項草案是依94年行政院提出的版本為基礎,除了將可向濫發人要求索賠新臺幣500元至2000元的損害賠償外,提供濫發功能的輔助者,也都必須與濫發人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NCC說明,這項草案首先明定收信採取「默示拒絕」機制,也就是要求發信人要提供免費回傳機制,並且也認定「字典式濫發行為」違法,並配合授權服務提供者得拒絕傳遞或接收來信。 另外,草案中也保留原法案的民事損害賠償機制,也就是每封電子郵件可以要求索賠新臺幣500元至2000元的損害賠償,同時也可透過團體訴訟制度要求賠償。 草案也明定,未經同意以自動方式蒐集或出售電子郵件位址的行為,或供應具備濫發功能的電腦程式等輔助行為,都必須與濫發人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而為了有利團體訴訟機制運作,草案中也明定,團訟機構可以向服務提供者、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要求提供濫發人資料,並定有行政罰則以利主管機關要求配合提供資料。 NCC表示,這項草案如能順利完成立法,預期將可降低民眾及服務提供者雙重資源的額外損耗,以加強保障國民的通信權益與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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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