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九日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今天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傳出涉及「人頭帳戶匯款海外案」,連日來部分媒體的相關報導,已侵犯當事人隱私及無辜第三者的人權;記協呼籲媒體勿做「侵入性採訪」,應善盡社會公器責任。 記協表示,媒體不是法官,但媒體這幾天卻「未審先判」,甚至拿著麥克風追著無辜第三者跑,如此「侵入性採訪」未必能找出真相,卻造成第三人的困擾,也給社會不良觀感。 記協說,新聞自由不應凌駕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儘管陳水扁疑涉不法,平面媒體也不應以偷窺手法拍攝其居家活動,此舉侵犯當事人隱私,並有危及卸任元首安全之虞。 此外,記協說,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的岳母及幼女非涉案當事人,返國時卻遭媒體壓迫式的包圍採訪,不但小孩嚇哭,媒體還強拉保護陳致中岳母與幼女的男子,不讓他們離開;此舉除侵犯無辜第三者,甚至是介入事件現場成為衝突當事者,並且還把衝突事件當成新聞報導,嚴重違反新聞道德與專業。 記協表示,希望法院、警察局、航警局等單位做好採訪動線規劃,這不是給予任何當事人禮遇,而是尊重人權與人身自由。 記協呼籲,媒體應遵循採訪禮儀,發揮自律精神,不要為搶畫面,而一再與民眾發生肢體衝突等難堪場面。媒體記者的「深度」不是尋找八卦爆料,而是應就司法、制度及結構等層面深入剖析、詳實報導,才能發揮社會公器責任。 記協指出,近年不斷發生「侵入性採訪」,主因在於媒體競爭過度,大幅渲染新聞畫面,導致新聞「戲劇化」,忽略新聞事件本質,只要一家媒體「侵入性採訪」,其他家只好跟進;記協呼籲各媒體主管共同協商自律規範,以集體自律的力量,建構符合新聞採訪與尊重個人隱私的環境。
與過去我們博客來所舉辦記者會的創新與歡樂氣氛完全不同,這次的記者會我是以很感傷並為博客來憂慮的心情來召開的,也請大家諒解!我現在的心情,就好像新光集團與大陸華聯集團合資案中,心情悲憤的新光集團一般。
五年來,我們走遍30個山地鄉的原住民部落,「水蜜桃阿嬤」的案例其實就是30個山地鄉的縮影。兒子、媳婦、女婿相繼自殺,留下七個未成年的小孩,給年事已高的阿嬷扶養,而阿嬤以農業生產維生,辛苦種來的水蜜桃還要受到菜蟲的剝削,隔代教養造成小孩教育上的不健全……這樣的故事,遍佈在原住民部落。所以,這決不是個案,不是水蜜桃阿嬤一個人的特殊遭遇,而是原住民部落整體結構性的問題。
樂青與自救會的「不妥協」、「堅持」與「管閒事」,跟1960年代相比,至多是「庶幾近之」而已。但是,沒有經歷過學運的台灣人已經受不了囉。
部落格是最強之盾」:部落格是個人空間,所以記者先生小姐在自己的blog上發言你愛看不看關你啥事?言論自由大旗一揚,該負的言論責任就彷彿消融在「部落格」的個人特性基礎上,全然不容追究。當記者時出的包,變成部落客就不用在乎了,不用接受批評了、就可以四四六六了;搖身一變成了部落客就好像張開了絕對領域,急於擺脫身為記者的社會責任制服,想塞進緊身衣與部落格初號機同步暴走
媒體當然有其選擇新聞的自由與權利,但如何選擇與呈現卻往往顯露出對該議題的態度與價值。主流媒體對社會運動的報導,很少清楚地呈現社會倡議者的主張,即使是衝突,也不是突顯不同意見的爭點與論辯,而是肢體與語言的對立。這種報導方式意味著媒體輕忽了社會運動的社會意義,忽略了社會運動其實可能是社會反省的開始,是社會進步的動力,即使,社運的主張未必有理或真能實現,但媒體的報導至少能開啟公共討論的視窗。
總之,受到長官和業績的壓力,要報衝突才有人看,沒關係。但是不要只說出「事實上就是衝突」,卻忽略了「事實上不只有衝突」;在鏡頭外面討厭樂青、討厭樂生、討厭樂生派記者,沒關係,但是回到鏡頭前,應該要更專業,記住學過的新聞倫理(呃….老師應該有教吧?)。鏡頭和麥克風不是記者個人的武器,是公眾的武器,只是公眾把這武器跟記者證一起交給了妳………
2005年底去參加WTO香港部長級會議,當時香港本地記者面對如此大型抗議事件,我的感覺是台灣記者的經驗比香港記者豐富許多,畢竟這20幾年來大小陣仗數千場都有了,該站什麼位置,該用什麼態度來面對都相當成熟,所以5月28日那天在捷運局當場看到中天記者問的問題、談的話,才會當場覺得震驚和Orz。
為了讓這位記者小姐知道她這幾年才當記者,其實算是很幸福的,也順便幫她補一下她老師沒有教她的一門課:「記者如何躲雞蛋」,也順便消消我看到這則新聞之後的火氣,所以剪了以下這個片段:
我不曉得要重複多少次這樣的話,但我還是想再說一次:如果不是媒體這麼爛,我對樂生也不會投入這麼多。如果這是一個公開公平的社會,可以有公正工整的報導,我們可以信任這些資訊,自己做出判斷,也許,大家都可以在自己的位子上好好努力。
啊哈,醍醐灌頂。我是不知道這話聽在樂傳青那些新聞所同學的耳裡,會是啥感受啦(兩個月前,小管在一場關於「假記者與部落客」的座談會上談過他們這些新聞所學生在運動中的兩難)。我知道的是,我們早該選擇支持獨立新聞媒體了。
5月28日,在支持樂生的學生們到台北市捷運局展開抗議行動當中,中天新聞記者許少蘋因為在學生蛋洗捷運局過程中遭流蛋波及,因而不但對在場非主流媒體大小眼、對抗議學生撂下狠話,更只以雞蛋作為報導核心,做出種種荒腔走板、毫無新聞專業可言的報導。其後,她還在她自己的部落格上大剌剌的痛罵這些學生,認為這些人把樂生的名聲搞壞了。
發明「藝人大麻煩」的記者,可能是出於新聞上的需求:「簡單、響亮、好記」,但是卻不會想到,這幾個字帶給社會的影響,是深遠的,是廣大的,我不敢想像,有多少涉世未深的朋友,可能會誤以為吸大麻不過就是「麻煩」而已,最後毀了一生,這就不只是媒體的麻煩,而是罪孽。 不過媒體造孽也不是第一次了,嗯?
節目廣告化情節越來越嚴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針對播放「竹炭內衣」及「EGF時空膠囊」商品宣傳節目的頻道開鍘,共八個頻道遭到嚴厲處分,合計罰款二千五百二十萬元,其中東風衛視、超視、MUCH TV、JET TV、國興衛視五家罰款四百萬元最高,無論是單一頻道或集體處罰金額,都創下最高罰款紀錄。
NCC終於作了該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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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遭遇的暴力不僅如此,我們遭遇的不僅是一些對於行為的限制,我們遭遇的,是「公共」這一概念的核心:絕對的暴力、不可妥協。易言之,我們必須重新思考的是「國家」的概念,國家的象徵性位置,以及國家權力的意涵。因為我們除了可在國民黨仍一黨獨大的「後戒嚴」初期,察覺「戒嚴」被以不同的形式隱藏在「法律」之中,就算總統開始「民選」(請注意,這是民進黨最善用以宣揚台灣『民主化』的詞彙),國家的官僚機構也不斷以「保障公眾權益」為名,制訂各種助其施展暴力的法律。 最清楚的例子就是日前來自香港的張翠容,因為在參與樂生院「保留樂生最後決戰」大遊行的過程中上台演講,而在下台後立即遭到台灣警方「關切」,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七條(民國八十八年、西曆一九九九年公布):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對她進行警告。
其實,我們只要換另一種「兩面並陳」的方式畫分對立的兩造,將會看到完全不同的情節與事實,同時也可以查覺「客觀中立」意理侷限性。例如,假使「捷運、樂生雙贏」是一個可行的方案,但由於國家機器的怠惰、專業者的暴力、資訊不透明,甚至官商勾結,反而造成一個發展與文化並存的雙贏方案破局,導至人民互不諒解,拳頭相向,那麼,國家機器其實才是真正「加害者」。相反的,不論是支持或反對保留樂生小老百姓,反倒是統治集團顢頇政策下的「被害者」,這也不是另一種「兩面並陳」?「平衡報導」?「客觀中立」呢?
地方利益與黑金勢力,以選票樁腳角色,要脅或利誘地方/中央的政客;而這些被要脅的、或早已構築隱性利益共同體的各級政客們,即以無關重點的假議題設定(例如捷運要通車、或工程技術問題),移轉或掩蓋真正的問題。這時候,藍綠或中央/地方鬥爭的假矛盾也消失了;在共生利益的結構下,參與者都是一家親,玩著互踢皮球、假裝無辜的遊戲。在這個意義上,台灣的政治文化,未曾「轉型」過,遑論「正義」。而主流媒體,則只會跟著這些假議題起舞,聳動地炒作事件衝突面,或者乾脆冷處理一個事關重大的公共議題。
今天的對比新聞節目中﹐我們要介紹和分析中外媒體關于重慶釘子戶的報道﹐看看媒體和網絡在這次事件中的作用。
目前,報導中所提到的各宇宙國家或政治實體等駐台代表,與所有特攝英雄,都已經確定會參加預定4月15日將在中正紀念堂前舉辦的「保留樂生 最後戰役 415樂生大遊行」。當然,為了避免帶來不必要的困擾,他們都將以地球人的姿態現身。在那一天的隊伍裡,或許你身邊那個高喊口號,面帶靦腆宅貌的路人甲乙丙丁,就是你所熟悉的超級特攝英雄、或者是來自宇宙世紀的新人類(Newtype),也可能是左翼幻象騎士團的某位隱流成員。請務必給他們最熱情的歡呼與掌聲,謝謝他們為地球人盡的這一份心力。
至於李濤以媒體總經理之尊,主持談話性節目,日日臧否人事,在美國主流媒體高層沒有這麼曝光的。若TVBS認為李濤三頭六臂,可以應付得了,外人沒有置啄的餘地。一旦李濤身心交疲出錯,自有家法處置。 可是,李濤過去主持《全民開講》雖沒問題,但他在近日內的《全民批判》,將主持人和總經理角色混淆在一起,卻逾越了專業分際,成了裁判兼選手。 李濤應自問,他這個總經理在承擔廣告、收視率等壓力下,是否比照美國標準,向來不過問新聞部?黑道嗆聲事件他或許不知情,但若曾介入過新聞部作業,這習性是日積月累的,終究有可受公評之處。
當前電子媒體競爭如此激烈,在生存考量下,社會很難期待電視新聞中的公共討論能夠超越八卦取向。但是,當網友、部落客不斷向主流媒體反撲,提供充分資訊、展現集體力量時,電子、平面媒體還能為自己的失職卸責嗎? 支持樂生院90%保存方案的部落客,在不到二十四小時內募到二十萬元報紙廣告費,恐怕是主流媒體唯一值得慶幸的事,因為網路力量現階段仍寄望透過主流媒體廣告發聲。有朝一日,網路公共討論力量不再需要任何主流媒體中介時,早已淪為首富傳聲筒的主流媒體,到時候會不會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