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公訴罪」呢?我舉例子來說,像是我打破了你家的玻璃,不肯賠錢,你可以去告我,要我賠錢,還可以用刑法上的「毀損罪」告我,如果後來我們談好了,錢賠一賠沒事了,你就把「毀損罪」的告訴撤回來,這是「告訴乃論」;而如果是,我把你家的人殺掉了,就不能這樣,你不能跟法官說,「沒關係,我家人多,那麼多張嘴吃飯也很浪費,殺個一個兩個不用跟他計較的」,殺人罪就是「公訴罪」,你不跟我計較,檢察官要提起「公訴」、國家要介入,不是兩個人說一說就可以算了的。 「智財權公訴化」是很野蠻的條文,原本,把私權關係用刑法來規範,已經造成雙方當事人之間打官司上的不公平,讓被侵權的一方可以「以刑逼民」,逼侵權者就範,這等於是國家介入智慧商品的市場,讓「侵權」的成本提高,從而也使得智慧商品的價格可以上漲,這種用刑法來干預市場的行為,就連許多經濟與法律專家都強烈地批判;更何況是「公訴化」之後,國家可以主動地任意進行調查、搜索、起訴這些動作,造成智財權的恐怖氛圍。 「死後智財權保護期限」,一般被稱為「迪士尼條款」,美國要求著作人死後的著作物,仍然有智財權的存在,本來是50年,後來要求延長為70年,這赤裸裸的就是為了美國文化工業「迪士尼卡通」的原作者華德‧迪斯耐量身定製的,他死多久,「死後智財權保護期限」就要保障多久,這種擺明了為跨國文化工業服務的條款,也在美方的要求之內。 又像是「暫時性重製」,這指的是電腦之類的電子產品的運作,把數位內容載到記憶體的動作,對於操作電腦的人來說,這種動作根本是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進行的;「暫時性重製」也被列入「重製」範圍之後;如果你光華商場去買一張盜版光碟回家看,本來只有製作盜版光碟的人有事,現在就連買的人、看的人都有事了,因為你把光碟一放進電腦、DVD播放機開始播放,你就已經開始「暫時性重製」了這片光碟。
以黨員人數計算,盜版黨現在已是瑞典第三大政黨。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著作權法,除賦予網路服務提供者 (ISP)「責任避風港」,未來只要被認定三度網路侵權的使用者,ISP可依法對使用者停權。 行政院在提案說明中指出,由於網路科技發展,各類ISP常面對被告侵權的訴訟風險,但由於網路複製與傳輸技術便捷,侵害著作權行為不僅件數多且具擴散特性,且著作權人難對侵權者一一進行法律追訴。 修正條文賦予ISP「責任避風港」,一方面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得依法要求ISP移除網路流通的侵權資料;同時ISP也可針對侵權行為,主張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行政院提出的草案並未明確規範侵權次數與停止服務的關係,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初審通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提出的修正動議,網路使用者一旦侵權三次、且由ISP告知,就可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此即「三振條款」。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表示,目前部分ISP已與權利人合作,採取防範網路侵權的自律行為,修法通過後,對原已自律的ISP並無影響;智財局也將續對尚未自律的ISP加強宣導。 丁守中認為,修法通過後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應可達成三贏的局面。
(法新社斯德哥爾摩17日電) 斯德哥爾摩(Stockholm)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全球最大網站之一「海盜灣」(Pirate Bay)的四位創辦人有罪,認定他們經營海盜灣,是鼓吹非法侵犯他人著作權,而分別判處一年徒刑。 法院並裁定,四人必須賠償被害人損失3000萬瑞典克朗(kronor,約356萬美元)。 法院在一項聲明中指出,「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判決,被控提倡侵犯他人著作權法的這四人有罪。」 電影、音樂與遊戲光碟業者代表指控這個網站促成的非法下載,造成他們鉅額損失,要求包括利息在內的1億1700萬克朗(1390萬美元)損害賠償。 2003年創設的海盜灣運用bit torrent(俗稱變態或BT)的點對點網路檔案下載程式,提供使用者下載電影、音樂及遊戲光碟檔案,迴避了侵犯著作權的問題。 該網站宣稱全球共有2200萬使用者。
美國探索傳播公司(Discovery Communication)已對亞馬遜公司(Amazon)提出告訴,指控這家網路零售業者販賣的Kindle電子閱讀器侵害該公司電子書技術的專利權。 這項控訴是在德拉瓦州的美國地方法院提出,此案對這種備受關注的閱讀裝置是又一打擊。先前出版業者已經砲火連連,批評亞馬遜想要逃避支付版稅。 探索傳播指稱,亞馬遜推出的兩種版本Kindle閱讀器,已侵害該公司創辦人韓德瑞克 (John Hendrick)2007年11月所取得專利權涵蓋的一種或多種技術。
對於美國貿易代表署今天宣布將台灣由特別301的一般觀察名單中除名,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表示歡迎,並指出,這將有助雙邊關係的強化。 代表處在一項簡短聲明中表示,在美國新政府將成立之際,美方能夠對於台灣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努力與成果給予肯定,有助中華民國與美國雙邊關係的持續強化。 貿易代表署是於去年4月「特別301報告」中宣布,將對台灣進行非定期之檢討。 代表署表示,審查的重點有3項,第一是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庭,第二是改善校園內智慧財產權之執法,第三是修改著作權法,提供網路服務提供者合作處理侵權行為之誘因。 檢討結果認定,台灣在這三方面均已獲致進展,因此決定將台灣自特別301一般觀察名單中除名。 貿易代表署指出,台灣過去8年來對於智慧財產權議題已獲長足進展;貿易代表署曾於2001年認為台灣是「盜版天堂」,現在台灣已加強執法、強化法制,並展現成為創新與創意天堂的承諾。
由於大陸影音分享網盛行,如土豆網、優酷網等,不只是電影,連偶像劇、美國影集、綜藝節目都找得到,不但侵犯著作權,也打亂片商的發片計畫。電影《大四喜》就受害,原訂11月上映的電影被網友提前在10月「發片」,忍無可忍的片商決定一次對所有本土影音網站提出告訴。 電影《大四喜》原本預計在11月中上映,不過,10月國慶連假時,該片幕後工作人員在瀏覽影音分享網時發現,整部電影已經被網友「提前上映」,不但一刀未剪,還有人熱心幫忙上字幕,點閱率更是高達200萬。出品人呂建民表示,這對業者來說,根本就是「毀滅性」的重創。 也因為網友「無私的分享」,讓片商決定取消《大四喜》的全國統一上映計畫,提前在本月27日舉行首映會,之後盡可能的陸續上映。此外,資方北京春秋院線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決定,對土豆網、優酷網、六間房等本土共6家影音分享網站提告。 一直以來,著作權在中國大陸是個很嚴重的問題,一開始是盜版光碟,有什麼院線片到沿海城市走一遭就可以統統蒐集到;現在則是影音分享網,如土豆網、優酷網等,不只是電影,連偶像劇、美國影集、綜藝節目只要叫的出來就找得到。以往只有外國人在反應這問題,現在,連國內電影產業也身受其害,相信不久之後相關單位應該會有對應措施。
嘉義警方宣佈偵破有「台灣盜版軟體祖師級」之稱的光碟網站,侵權市值高達新台幣百億元。 警政署保護智慧財產權大隊嘉義分隊指出,保智幹員半年前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有一家「X-FILES軟體資訊光碟網網站」,涉嫌提供俗稱「泡麵」的大補帖,在網路上販賣各種盜拷程式軟體、遊戲軟體、教學軟體、電影院線片光碟、色情光碟等,種類繁多,有如一家「光碟百貨公司」。 架設網路的陳姓嫌疑人,將網站架設在大陸,並在大陸收發電子郵件,將母版片破解盜拷後,寄送給在台灣的蔡姓、林姓嫌疑人分類整理,以每片新台幣一百元至三百元不等價格,供應給全國不特定人士訂購。保智大隊幹員花費半年的時間埋伏跟監,在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燒錄機具五十台、盜版光碟十萬多片,侵權市值高達百億元。 警方指出,這家光碟網站經營了三年,根據嫌疑人供稱,每月的經營收入高達百萬元以上,警方經偵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偵辦。
【特約記者薛怡青/台北報導】部落格(blog)興起,使得每個人都可以在網路上寫日誌、分享心情,甚至是自我的創作或見解。部落格讓有想法的人,得已有了發表的空間,當然也造就了一群知名的部落客。可是,有些網友喜愛四處搜集好文章,將其貼到自己的部落格裡,其實這樣的行為就已經侵害到智慧財產權了。 根據保智大隊的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單單今年到8月底為止,就查獲342件的部落格侵權案件,已經占了網路侵權事件的41%,也比去年增加了19%。 其實部落格侵權事件並非現在才發生,過去有些網友會在部落格的背景播放音樂、或者是從別人的網站擷取圖案等都是觸法的行為。而如果轉載知名部落客的文章到自己的部落格中,未經當事人同意,也是侵權的。因此,智慧局也曾經提出著作權「四不一沒有」,提醒部落客們。 例如,前不久就有一位苗栗張姓大學生因為在無名小站的部落格裡,上傳近200首的流行音樂,並提供連結下載,而遭到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檢舉。 因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再次提醒網路上的「四不一沒有」原則,就是指「不要在網路上隨便免費下載音樂、影片、軟體」、「不要將他人文章、音樂、影片、軟體隨便轉寄」、「不要將他人的文章、照片隨便張貼或移花接木」、「不要將他人的流行歌曲或音樂拿來在部落格使用」以及「沒有合作授權的著作不要在網路上販賣」。 最近智財局也與無名小站、yam天空、Xuite.net及PIXNET痞客邦等台灣4大部落格平台共同宣導尊重網路著作權、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活動。包括無名小站的「創用CC授權」創作引用串連活動(www.wretch.cc/blog/WretchTIPO)、yam天空的「保護我的智慧財產權!部落客連署召集令」千人聲援計畫(campaign.yam.com/2008/copyright/)、Xuite.net的「挖ㄟ媽祖-小尊重,大智慧」闖關活動(blog.xuite.net/wamsn/tipo),以及PIXNET的痞客邦-「正港ㄟ痞客~抵家啦!」有獎問答。 網路著作權是應該受到保護,不過也有些網友反應,網路原本建造的本意就是分享,因為分享而使得網路得已蓬勃發展,也許面對網路世界的立法或修法都要格局放大些,否則讓網路世界蒙上了寒蟬效應,讓多元化的網路風情失去色彩與更多創新的可能性。
一名國小六年級女童,去年在老師介紹YouTube後,上YouTube搜尋到自己最喜歡的日本卡通《魔女的考驗》,還把影片連結貼在部落格上,被業者告進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由父母管教即可,不必進行審判後,卡通代理商又打算向女童索賠。女童家長氣得大罵:「根本是想拿法律來賺錢。」 ...
(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十一日電)籌畫多時的智慧財產法院將在今年七月正式啟用。司法院今天指出,目前已完成案件審理細則,增加傳統民、刑事及行政訴訟所沒有的規定,包括技術專家參與訴訟、引進秘密保持命令制度、專利權及商標權行政訴訟中得提出新證據等新措施,以因應智財案件性質。 立法院去年一月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三月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明訂智慧財產法院審判事務包括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案件。司法院已完成法院硬體設備,預計七月一日正式啟用。 司法院表示,智財法院是結合民事、刑事與行政訴訟三種訴訟程序的專業法院。智財民事訴訟一、二審均由智財法院審理,三審為最高法院;智財刑事訴訟則是一審為一般地方法院審理,二審由智財法院審理,三審為最高法院;智財行政訴訟採二級二審制,一審為智財法院審理,二審為最高行政法院審理。 司法院指出,新法增加傳統民、刑事及行政訴訟所沒有的規定,包括技術專家參與訴訟、為保護營業秘密引進秘密保持命令制度、專利權及商標權行政訴訟中得提出新證據等新措施。目前已完成「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共四十二條。 技術專家參與訴訟方面,智財訴訟新制容許技術審查官基於專業知識,分析及整理案件爭點,並協助法官理解技術爭議問題。不過,技術審查官的陳述不得直接採為認定待證事實的證據,當事人就訴訟中待證事實仍應依各訴訟法所定的證據程序提出證據,以盡舉證責任。 秘密保持命令制度方面,為使營業秘密保護與訴訟權利間取得平衡,法院於裁定確定前,得暫停訴訟關於營業秘密部分的審理。法院裁定的主文及理由,不得揭露營業秘密,也不得以作為文書附件,宜以間接引用方式,保護營業秘密。 專責機關參加訴訟方面,准許民事法院於自為判斷智慧財產權有效性時,得以裁定命智財專責機關參加訴訟。當事人爭點涉及專業知識或法律原則、有使專責機關表示意見必要時,得命專責機關參加訴訟,提出獨立攻擊防禦方法。 行政訴訟容許提出新證據方面,審理法特別容許當事人在撤銷、廢止商標註冊或撤銷專利權的行政訴訟中,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就同一撤銷或廢止理由提出新證據,並規定智財專責機關就新證據應提出答辯書狀。若當事人有意圖延滯訴訟等原因,未於適當時期提出新證據,法院得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予以駁回。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二日電)高雄市刑警大隊今天宣布偵破駭客案,逮捕自稱是「瘋狂設計師」的網路駭客,這名只有高職學歷的李姓男子,入侵網頁設計網站,竊取他人網頁販售圖利,受害者包括網路購物、企業界,甚至是國立大學系所網站都被攻陷。警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嫌犯移送法辦。 刑警大隊接獲網路族報案,指稱電腦伺服器架設的網站被入侵並被植入疑似遠端遙控「木馬型」駭客惡意程式,使得電腦儲存的「購物車網站程式」被盜,包括網路購物網站程式、企業網站程式、網路二手車買賣網站程式、網路房仲買賣網站程式,還有大學系所網路網站程式都被盜取、竊用。 警方指出,被複製、盜取的網頁程式被登上拍賣網站,是由一名自稱「瘋狂設計師」的賣家刊登,把程式作為拍賣商品供人下標、購買,並使用超連結將網路公司設計的網頁據為己有,以牟取不法利益。 警方表示,歹徒在最夯的大陸黑客網站「黑客吧」下載木馬程式,利用該瀏覽網頁的漏洞,在網頁上植入木馬病毒開啟後門,當管理者登入帳號密碼時,便會執行病毒程式,安裝到電腦伺服器中並竊取電腦主機所有檔案及程式資料庫。 警方循線追查到自稱「瘋狂設計師」二十二歲的李宥瑲,查扣用來非法入侵網站的桌上型電腦、木馬程式及後門程式數種、網路數據機、相關程式光碟等證物。 嫌犯坦承犯行,指稱想用由最便捷手段賺取金錢,才透過木馬病毒竊取網站公司設計的「購物車網站程式」。警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無故入侵他人電腦及取得變更他人電磁記錄罪名移送。
這種以「包裝」和「行銷」為主的唱片工業現象,結果是使許許多多的歌手淪為「一片歌手」,在演藝圈找到一個位子,就得往其他方面發展,不 可能從唱片的版稅上獲得太多的收入,所謂的「創作」,漸漸淪為進軍演藝圈的跳板,而在唱片工業全球化的現象下,音樂的內容、類型,也都因為要適應這個市場 而調整,現在台、中、日、韓相互抄襲、趨同化的現象;說實在,所謂「創作」,不過在「商業包裝」下苟延殘喘。
【美聯社拉斯維加斯電】近日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二月份在網上收看視頻節目的人數,相比去年同期暴漲了66%,但是各大電視製作公司網站只吸引了其中很小部分的觀眾。 本周,在拉斯維加斯舉行的全國廣播同業工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roadcasters)年會上,一組由comScore公司提供的數據,引起了廣播業管理人士廣泛的討論,他們也正在找尋各種方法將觀眾重新吸引回他們自己的網站及電視頻道。 從最新調查顯示,盜版節目大多發布在Google旗下的YouTube,視頻服務業界最大的網站。在二月份,YouTube估計總共吸引了100億次的線上收看,占到總共線上收看的三分之一,一年前才占到總數的15%。 時代華納(Time Warner)旗下CNN.com執行製作馬爾康女士表示,「我們不斷的在YouTube發現我們的最新節目,不過我不認為能徹底阻止這種行為,我們能做的只是盡我們所能,打擊這種勢頭。」 時代華納旗下,除了AOL.com,其它所有的網站,包括CNN.com,總共只吸引了1.3%的2月在線收看用戶,或1.33億人次。 即使在YouTube這樣的網路神話在吸引更多觀眾的時候,傳統電視頻道也做出了反擊。最新由奇異電氣(GE)旗下環球影業(Universal)及新聞集團(News)聯合開設的Hulu.com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Hulu.com將把廣告鑲嵌在視頻節目中,節目可以被剪輯、電子郵件轉發或張貼到其它的網站上,不過公司方面依舊能追蹤觀看情況,並從中獲取廣告收益。 Hulu.com執行長齊拉表示,「我不認為盜版會被滅絕,在這種環境中,最好的方法就是創立及支持Hulu.com這種模式。」
台灣廠商在全球電子產品供應鏈扮演角色日益吃重,跨國專利權爭議事件也屢見不鮮,專業資料庫業者看上本地企業對專利資訊服務的需求,來台投石問路。 看好台灣高科技製造業紛紛往設計代工與品牌發展所帶來的專利相關需求,早前在台多以法學資訊為主的專業性資料庫業者LexisNexis昨(17)日宣佈,以台灣為亞洲區首個上市地點,推出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專利資料庫及專利申請工作流軟體:包括全球專利資料庫TotalPatent、專利申請自動化軟體PatentOptimizer、美國智財權判例與法務資訊訂閱服務CourtLink,以及涵蓋200個國家的全球智慧財產相關法規資料庫Global IP Law Service。 據了解,包括鴻海、台積電等大廠,都早已採購相關服務,並有專責的專利權管理人員編制。 這間全球知名的專業資料庫業者表示,之所以選擇台灣作為專利資訊服務在亞洲地區的上市首站,在於國內業者近年來所面臨的諸多跨國專利爭議後,已成為產業發展之痛。 至於具有更多專利權爭議問題的中國市場,LexisNexis全球智財權解決方案總監Michael Hudelson表示亦有進軍計劃,不過現階段服務內容以英語為主的情況下,會先從台港澳地區出發。
台灣的工業設計廠商,被捲入國際侵權風暴;在德國漢諾威參展的12家台灣廠商,因為被檢舉MP3等檔案壓縮的技術,涉嫌抄襲其他業者的專利,德國警方突然衝入漢諾威的展場,大舉搜索台灣和大陸的參展攤位,並且查扣部分商品,被捲入的台灣廠商多達12家,如果罪名成立,很可能面臨5年徒刑或巨額罰款。 德國漢諾威的工業展,不僅規模是全球最大,更有工業旗艦大展的稱號;今年台灣有500家廠商,參與這個工業設計界的奧運會,沒想到在現場擺攤的台灣廠商,卻遭到德國警方無預警臨檢。 德國警方是接到專利擁有人申訴,指控會場上盜版猖獗,所以他們才會,大規模搜索51個攤位,包括台灣和大陸的攤位,都遭到搜索臨檢。 德國警察帶走的,主要是MP3、MP4、數位電視播放設備,和DVD唱盤或空白光碟;一共有12家台灣廠商,參展的商品遭到扣押,而在警方帶走的物品上。 這回德國警方,其實就是衝著台灣和大陸廠商而來,這些被調查的業者,最後都繳納了台幣4萬7千元的押金;不管調查結果,牽涉在內的廠商是不是真有抄襲,對台灣的國際形象,已經帶來影響。
這兩天有個新聞是新店高中一年級的學生陳漢寧,一篇創作文章獲得台北市文學獎的佳作,但內容被網路寫作名人九把刀認為是抄襲自他生平第一篇小說「語言」,而越鬧越大。
中國和歐盟將啟動一個知識產權行動方案,並把香港和其他歐盟成員國的港口納入實驗計劃。 正在北京訪問的歐盟委員會稅收及海關委員拉斯洛﹒科瓦奇周一(1月28日)表示,為進一步深化中歐之間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合作,中歐雙方將啟動一項新的行動方案。 他說,這一行動方案將包含中歐雙方為加強保護知識產權合作所作的明確承諾。 知識產權保護是中歐貿易中的一個主要話題。去年11月,雙方表示將繼續加強在知識產權執法領域的海關合作,並實施中歐"安全智能貿易航線試點計劃"。 交換信息 科瓦奇說,根據《安全智能貿易航線聯合共識》,英國、荷蘭和中國的海關行政部門在去年11月首次對荷蘭鹿特丹港、英國費力克斯港和中國深圳港口出發的離境航運集裝箱交換了電子信息。 他表示,雙方將在這次會議進一步擴大《安全智能貿易航線聯合共識》的項目範圍,將中國香港和其他歐盟成員國的港口也納入實驗計劃,從而進一步加深雙方在安全標準、安全控制措施和貿易伙伴制度方面的互認制度。 他說,歐盟計劃派駐一名官員到北京,與中國當局全面協調處理仿冒造假的問題。 中國是世界上領先的盜版產品來源地,範圍從音樂、電影、體育用品到藥品等。 工業團體說,儘管中國當局不斷取締和加強懲罰,仿冒造假的規模卻越來越大。 歐盟目前是中國第一大貿易伙伴。中國海關數據表明,2007年中歐雙邊貿易增長至3561.5億美元,同比增長27%。 音樂盜版 中國盜版問題越來越嚴重 與此同時,中國文化部周日宣稱,將改善音樂盜版的"嚴重情況"。 中國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張新建說,在互聯網非法下載和上傳音樂的情況已經嚴重影響到音樂家的利益,當局對此表示歉意和嚴重的關注。 國際唱片業協會指出,中國市場上99%的產品都是盜版的。 張新建回應這一指稱時說,他不能確定這個"百分之九十九"的準確性,但覺得現在中國的情況是"非常嚴重的"。 中國媒體早些時候報道,當局在去年10月展開了近年來規模最大的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龍舟行動",迄今各地海關共查獲各類進出口侵權貨物案件1301起,較去年同期增長52%﹔查獲侵權貨物達到1.7億件,增加了80%。
(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2008年 1月27日電)為遏止網路侵權行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參考國際做法,研修著作權法「網路服務提供者(ISP)責任限制」草案,只要ISP在獲知網路侵權情事後立即主動移除侵權資料,即可免責;智慧局近期將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預定4月份將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網路侵權行為都是藉由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所提供的平台進行,智慧局擬修正著作權法,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協助遏阻網路侵權行為責任。根據智慧局擬定的草案,不論是提供連線服務、快速存取服務、資訊儲存服務或搜尋工具服務的ISP ,均有義務防止在其平台上的網路侵權行為繼續。但只要ISP在獲知有侵權情事後立即主動移除侵權資料,就可以主張免責。ISP若在接獲著作權或其專屬被授權人通知後,立即移除侵權資料,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侵權內容或相關資訊,也可以主張免責。智慧局表示,免責規定是希望建立著作權人與 ISP之間的「通知、移除」機制,但究竟何謂「立即」,仍待取得各界共識界定。
大多數的藝人已經變成唱片公司的小棋子,說難聽點,像是玩膩就丟的玩具,只要穿得美美像是禮品一般,出席通告簽名握手和綜藝節目玩遊戲被整,造就低俗的娛樂效果,真正懂音樂創作音樂的藝人又有多少呢?
一家位於桃園地區的跨國電子企業昨天涉嫌使用盜版軟體,遭保智大隊查獲,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表示,這是今年查緝盜版第二波行動以來,首次被查獲企業,估計軟體侵權金額超過台幣三千萬元。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表示,被查獲使用盜版軟體的電子公司,位於桃園地區,平日以生產液晶螢幕和監視器為主,這家公司除了總部在台灣外,在美國和大陸皆設有服務據點,擁有近百名的員工,此次台灣總公司的50台電腦中,被查獲安裝未經合法授權的軟體,包含Adobe (Photoshop 及Illustrator)、Autodesk (AutoCAD)、Microsoft (Windows XP及Office 2000)以及 PTC (Pro-Engineering)等商用軟體,估計軟體侵權金額超過台幣三千萬元。這個案子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檢調單位也將持續針對公司負責人及內部員工進行約談。 BSA指出,這是今年查緝盜版第二波行動以來,首度遭到檢警查緝的企業對象。BSA表示,若企業使用盜版軟體遭查緝,除負責人外,檢調也必定會偵訊員工,增加企業員工法律風險。而使用盜版軟體一套最高可賠償100萬,企業應嚴正重視軟體著作權問題。另外,上班族更應提高警覺,趕緊採取自保行動,檢舉公司使用盜版的行為,如此不但降低被當成共犯的風險,還可能有機會獲得高額檢舉獎金。
(中央社記者林琳紐約三日專電)美國商會主席杜諾惠 在商會的第四屆反仿冒及反盜版會議上宣佈,商會成立 全球智慧財產中心,全力保護美國業界的智慧財產權及 創新發明。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三十日電)資策會表示,為落 實「懷抱優質專利、掌握獨家商機」精神,資策會軟體 專利讓售與專屬授權將釋出127案、共199件資策會多項 軟體關鍵技術專利。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日電)司法院行政訴訟及 懲戒廳廳長高秀真今天表示,智慧財產法院籌備處今天 揭牌成立,後續將進行證照申請、裝修工程,預定智財 法院將於明年六月底完工,明年七月一日正式揭牌,相 信能有效解決智財案件糾紛,有助國家經濟建設。
有美國玩家就因為發現自己在虛擬世界設計的物品被抄襲,繼而在現實世界提出訴訟,向設計及管理《Second Life》的 Linden Lab 索取涉嫌者的真正身份,以提出進一步訴訟。
問:有一些批評的聲音指出,創用CC雖然將授權方式簡化到6個,但批評者認為著作權從來都是很複雜的事,認為即使創用CC企圖以欲先設定好的數種規範來簡化,但在遇到版權爭議,乃至需要上法庭時,還是一樣麻煩。 答:我不能理解這個批評的意義何在。的確,著作權是非常複雜的東西,每當我們要安裝一個軟體,看到長長的約定條款,就體會到著作權的複雜度。但事實證明沒有幾個人會去看那些條文,但到了法庭上,你也不能以「不知道」三個字把責任推拖掉。 創用CC把這麼複雜的概念,簡化成幾個圖形、授權規範類型,就是要讓它能夠一目了然。 使用者多半不懂法律,所以用再多的條文去規範、告知他們也沒有用,但如果透過幾個簡單的符號,任何人都可以理解。對於創用CC仍然很複雜的說法,我並不認同。
【講者介紹】 Nina Edwards是紐約的得獎自由創作者及圖像設計師,她為許多美國時尚生活的書籍與雜誌做插畫,包括Seventeen, Cosmo Girl, and Girls' Life 等。她也為Target與其他文具公司插畫並立有証照。在美國與歐洲得過無數獎項的她,拿過Print Magazine的優異設計獎,紐約愛樂T-shirt藝術比賽首獎,和由 Fendi主辦的展示窗設計比賽第一名。 Nina也在美國及亞洲的國際藝術組織授課,包括有:Parsons School of Design, the Art Institute of New York City, the Graphic ArtistsGuild, the Society of Children's Book Writers and Illustrators, 和Children's Book Illustrator's Group。 她目前和丈夫Stephen和兒子Kyle居於紐約曼哈頓。
(中央社舊金山三十一日法新電)線上影音分享網站 YouTube近年紅到不行,但「網站」紅是非多,許多未 事先取得版權的影音片段在線上分享,惹得各大唱片公 司告聲連連。今天YouTube與全球最大唱片集團EMI簽約 ,終於可以擺脫官司不斷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