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衍伸出來的文章相當多,為何只挑筆者和高金素梅,筆者除了深感榮幸外,也慎重的提醒翁英修先生你把筆者的三篇拙文和高金素梅揭發商周批評楊力州的言論和稀泥的東抓一句西扯一語混談,是不太負責任的觀後感。
紀錄片需要肩負社會責任嗎? 紀錄片拍攝者需有一定的拍攝倫理嗎? 還是,紀錄片要分派別,純技術派、理想派、社會運動派‥‥。 祖靈之邦提供討論場域,歡迎各方投稿討論。 投稿信箱:abohomepage@gmail.com
裡頭有這陣子關於這個議題的系列觀點
「水蜜桃阿嬤」事件涉及到幾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走火入魔的商周邏輯 這次「水蜜桃阿嬤」事件,充分表現出這是走火入魔的「商周邏輯」所導致的。商周人自認為聰明,自認為掌握贏的邏輯,自認為商周已經做到第一品牌還有什麼好挑剔的,自認為做什麼都是對的,正是在這樣強烈的組織文化/企業文化的氛圍下,終於踢到鐵板。7月4日,中國時報刊登出質疑的新聞後,商周的一系列作為,仍然表現出這種強烈且驕傲的「商周邏輯」──不願坦白承認錯誤,高調反擊批評者。
轉載自苦勞網
這個社會儼然成了以知識份子暴力群為首是瞻之處了。這群知識份子他們活在自己的世界,用自己的價值觀去衡量所有的事件,以關懷為key point為釣竿,再以募款為實,說穿了,大家看募款基金會…城邦二個字又大剌剌的出現了。 商業周刊王文靜總編輯昨天還在電視上大演弱女子不知瓜田李下的戲劇,談著其出發點是多麼的單純,又說著他們製作的生命教材。 她一度浭泣……我懷疑,是因為難過要因此掏200萬出來給「水蜜桃阿嬤」嗎?
叫商業腦去做公益,簡直是請鬼拿藥單,跟叫楊天發辦二軍一樣啊。不管出發點多麼好,最後還是在亂搞。《商業周刊》這樣亂搞也不是第一次,棒球迷可能還記得之前他們怎麼消費郭泓志的。《商業周刊》不認為自己做錯,因為他們自認為「我都是為你好」。至於真正為誰好,誰真的受益,各人有不同想法。閱聽者得到心靈上的激勵,水蜜桃阿嬤得到社會的關注,但是類似水蜜桃阿嬤情況的其他人們,他們的生活不會因此改善,這是確定的。我必須稱讚高金素梅委員這次做對了,而且做的很好。「愛心捐款不能拯救部落,水蜜桃阿嬤是部落結構性問題。」這個論點是非常正確的。
全文如下 看了商業週刊跟立委為了水蜜桃阿嬤的紛擾,以下這篇論述我還算認同的..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621543 「是為我好還是為你好啊?」——梁靜茹《為我好》 《商業週刊》是一本我討厭的雜誌,高金素梅是我很不喜歡的一位立委。我對「一個台灣,兩個世界」向來都沒什麼興趣,因為我相信台灣的確有兩個世界,一個是《商業週刊》所試圖描繪的世界,一個是一般民眾所生活的世界。我不是說《商業週刊》在造假,他們所拍的片、所訪問的人都是真的,只是他們無法告訴你完整的真實。他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閒來無事「下凡」到另一個世界,然後告訴讀者他們訪視的心得,他們只告訴你他們想要試圖告訴你的。 《商業週刊》的商業腦是到死也改不了的,經過商業腦的觀察、思考、理解、剖析,最後他們用自己最熟悉的行銷語言告訴你。原諒他們吧。用不著去爭辯《商業週刊》的用心到底是不是虛假,因為他們的商業邏輯讓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些什麼啊!賣東西的人都要先說服自己,自己賣的東西很好,對別人很有幫助。既然我的東西這麼好,我又是在做幫助別人的善事,推廣好東西當然也跟善事很合啊,所以《商業周刊》沒有想過這樣做有什麼不對勁。雖然《商業周刊》說紀實片和生命劇的DVD沒有做商業發行,但是繪本有啊,水蜜桃阿嬤的官方網站上還有預購連結呢。說一個好故事是行銷的最佳手法啊。 為什麼《商業周刊》不願意去深究背後的社會結構問題,而要募集一些不知所謂的「生命教材」?各位,你們真的以為讓小朋友唸了珍惜生命的書,長大就不會因為經濟壓力沒有飯吃而自殺嗎?或著反過來說,如果你現在二十幾歲在工作了,你還會記得小時候看過什麼教材嗎?當然有好教材是好事,雖然我懷疑它到底能有多少用,不過旁支倒是不用太追究。主要的問題是:社會結構的脈絡呢?怎麼不見了?「原住民鄉的大人怎麼會自殺?」這才是《商業周刊》作為一個媒體應該探討的吧?《商業周刊》不探究這些,原因很簡單,這種事情和他們平常追捧的「成功」價值不符合。《商業周刊》標榜的成功人士,都是這種社會結構的既得利益者。而他們的目標讀者,若不是已得利者,不然就是想成為得利者的人。《商業周刊》不好意思指著讀者的鼻子罵,當然不會批評整個社會結構啊。 Google了一下,我發現早就有人覺得《商業周刊》從水蜜桃阿嬤的故事到捐助生命教材的連結太勉強,邏輯太跳躍。 茄苳樹窠說: 我很想知道孩子們的父母為什麼覺得無法活下去? 或許這不是紀錄片可呈現的,但是以商周這樣的媒體,應該可以更從結構面去探討造成貧富不均、城鄉差距等問題的因素,談教育資源的不平等,甚至就鎖定卡債逼人的問題做探討(孩子們的母親因卡債而自殺)。除了個人心理建康因素之外,整個社會環境的問題,難道不該多著墨? 我更想知道的是孩子們的未來是否有轉機? 在成為這樣一部紀錄片的主角之後,他們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機會嗎?還是只是成為都市中產階級滿足自我良心的募款工具? 這些孩子們顯然需要的不只是生命教育教材,而是更多的愛與溫暖、更好的成長教育與生活資源。 annpo說: 如果有了教材,卻缺乏有能力的老師,空有教材,代表什麼?我們並不缺乏激勵人心的故事,但我們少了很多把這些故事拉近生活裡的力量。我們的老師也是人,也有情緒,我們尚且擔心老師心裡「無法健康」(請參考侯文詠的危險心靈),又如何相信一份教材就可以拉起我們的孩子,讓他認知生命的意義。 叫商業腦去做公益,簡直是請鬼拿藥單,跟叫楊天發辦二軍一樣啊。不管出發點多麼好,最後還是在亂搞。《商業周刊》這樣亂搞也不是第一次,棒球迷可能還記得之前他們怎麼消費郭泓志的。《商業周刊》不認為自己做錯,因為他們自認為「我都是為你好」。至於真正為誰好,誰真的受益,各人有不同想法。閱聽者得到心靈上的激勵,水蜜桃阿嬤得到社會的關注,但是類似水蜜桃阿嬤情況的其他人們,他們的生活不會因此改善,這是確定的。我必須稱讚高金素梅委員這次做對了,而且做的很好。「愛心捐款不能拯救部落,水蜜桃阿嬤是部落結構性問題。」這個論點是非常正確的。
立委高金素梅昨天指出,商業周刊犯了三項重大道德缺失:一是涉嫌隱藏公開資訊,隱藏的資訊是涉及一千萬捐款中的450萬。二是涉嫌用公益的宣傳,用公益的廣告,大賣《水蜜桃阿嬤手繪本」,銷售利益流入私人公司。三是涉嫌關係人交易:郝廣才募款購買郝廣才著作的阿嬤手繪本。 高金素梅、水蜜桃阿嬤的哥哥江瑞堂、弟弟江瑞山、廣告人范可欽等,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商周涉及道德缺失,至今尚未說清楚。
水蜜桃阿嬤向媒體表示,當初與商業周刊所簽的同意書是在自己願意的情況下所簽署,但因為自己不識字,所以不知道同意書中的詳細內容。而立委高金素梅11日出示水蜜桃阿嬤的錄影帶,抨擊商業週刊讓不識字的阿嬤簽下同意書並拍攝紀錄片後,挪為商業用途。
《商業周刊》2007年【一個台灣‧兩個世界】關懷報導及「水蜜桃阿嬤」紀實片媒體聯播推出之後,引起社會各界許多迴響,《商業周刊》感念其中的肯定鼓勵及熱心善行,給予了這次活動專案所有合作夥伴信心與勇氣,但也對於部分負面、偏頗的意見,提出正式回應作說明。
你我的眼淚如此廉價,盡情掉淚,但眼淚一邊掉的同時,難道不應該多想一點辦法?幾個朋友開玩笑說:「來個水蜜桃團購吧!」(ㄟ,最近我們要團購的東西是否太多了?)很多念頭從腦中閃過,例如社工志工去輔導,去幫阿嬤整理田地種水蜜桃,還有很多很多...。然而,這很多很多的想法,針對一個個案?還是千千萬萬類似的故事呢?這麼一個議題應該要發酵,可是,發酵成什麼樣子呢?不停去補一個漏洞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