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視《麻辣天后宮》整人整過頭,29日找素人裝陳水扁、陳幸妤、蘇貞昌聲音打給文英,佯稱要她昨參加嗆馬活動,還承諾給她100萬,文英聽到假陳幸妤聲音信以為真,憤怒掛電話,節目再打給她,文英怒言:「聽到(陳幸妤)要給我一百萬,我就起『肚爛(台語不爽)』。」 人在醫院 還受騷擾 找來專為陳水扁、陳幸妤、蘇貞昌的罐頭配音員上節目,除在節目中表演模仿政客聲音,還以A片、情色旅館招攬等情境模式,模仿陳幸妤的素人呻吟、叫春。許傑輝提議打電話整立委邱毅,但沒有電話,他腦筋又動到文英身上。 模仿阿扁的人對文英說:「我是阿扁,8月30日大家走上街頭…,希望妳出來幫我加持、講些話。」文英當下回:「我不方便耶,你誰啊,我在台大醫院,晚點再說。 你是唐從聖喔?」但假阿扁又說:「不然我給你100萬酬勞啦。」文英回喊:「我頭整個麻起來,不是我不要,只是很多人給我騙,搞不懂是真是假。」 被裝肖偉 很想揍人 假阿扁為求真,把電話交給假蘇貞昌和假陳幸妤,其中假陳幸妤激動說:「我爸爸要給妳一百萬,妳幹嘛不來?」文英聞言不吭聲把電話掛了。隨後利菁等人補電話給文英解釋電話是錄影,文英怒說:「我在生氣了啦,我要給妳『巴』下去,害我滿身都是汗,講到100萬我就『賭爛』。」 敏感時刻 心揪一起 文英事後表示:「我還是有點生氣,年紀大還被『裝肖偉(當傻子)』,好恐怖,明天剛好遊行,這時間太敏感,害我整個心揪在一起,我怎麼可能會去遊行。但講到100萬我就知道是假的,那個阿扁真的比唐從聖模仿得還像。」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二十八日專電)明年三月起,全球負責打擊電子犯罪的檢察官將可利用一個入口網站,處理網路與電子犯罪問題並進行交流。英國皇家檢控服務署開發的全球電子犯罪檢察官網路(GPEN)網站,今天正式在國際檢察官協會年會推出。 英國皇家檢控服務署指出,這個網站將建置全球打擊電子犯罪檢察官資料庫,並提供留言板,讓檢察官彼此透過網路分享經驗。 此外,GPEN也提供虛擬電子犯罪檢察官學院,提供最新訓練資料。 英國皇家檢控服務署認為,透過這個網站,全球檢察官可以分享打擊電子犯罪的經驗,同時也可避免資源重疊和浪費,透過網路加速打擊電子犯罪檢察官的培訓工作,同時進行跨國合作。 今天開幕的第十三屆國際檢察官協會年會,共有自一百多個國家的五百多名檢察官與會,美國、英國、澳洲、南韓與新加坡等國的檢察總長,也出席這場會議。 國際檢察官協會是於一九九五年六月在聯合國維也納辦事處成立的非政府組織,主要是因為販毒、洗錢和詐欺等跨國犯罪案件日益快速增加,因此有必要加強國際間的司法合作,透過合作以更快的速度和效率追蹤犯罪資產和其他跨國問題。 目前,國際檢察官協會共有一百二十八個組織會員,包括檢察官、檢察機關和犯罪預防組織,代表了全球一百三十個國家的二十萬名檢察官。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008年6月20日電)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駁回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華視衛星新聞頻道」。 華視原本計畫衛星新聞頻道在中華電信MOD上播出。NCC審查發現,因華視股東結構不符衛星廣播電視法有關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不得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規定,所以駁回申請。 NCC指出,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同條第四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政府、政黨不得捐助成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而華視主要股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是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申請案不符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NCC表示,現行法制上,衛星廣播事業並無類似無線電視事業訂有公股處理條例,例外許可政府、政府投資之事業及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得持有民營無線電視事業的股份,也就是許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得投資無線電視事業,所以華視雖可經營無線電視,但依法仍不得經營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台灣廠商在全球電子產品供應鏈扮演角色日益吃重,跨國專利權爭議事件也屢見不鮮,專業資料庫業者看上本地企業對專利資訊服務的需求,來台投石問路。 看好台灣高科技製造業紛紛往設計代工與品牌發展所帶來的專利相關需求,早前在台多以法學資訊為主的專業性資料庫業者LexisNexis昨(17)日宣佈,以台灣為亞洲區首個上市地點,推出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專利資料庫及專利申請工作流軟體:包括全球專利資料庫TotalPatent、專利申請自動化軟體PatentOptimizer、美國智財權判例與法務資訊訂閱服務CourtLink,以及涵蓋200個國家的全球智慧財產相關法規資料庫Global IP Law Service。 據了解,包括鴻海、台積電等大廠,都早已採購相關服務,並有專責的專利權管理人員編制。 這間全球知名的專業資料庫業者表示,之所以選擇台灣作為專利資訊服務在亞洲地區的上市首站,在於國內業者近年來所面臨的諸多跨國專利爭議後,已成為產業發展之痛。 至於具有更多專利權爭議問題的中國市場,LexisNexis全球智財權解決方案總監Michael Hudelson表示亦有進軍計劃,不過現階段服務內容以英語為主的情況下,會先從台港澳地區出發。
煎蔥油餅撈麵條,老闆趕著弄菜餚,等待的客人難免抬頭看電視打發時間,但上星期,突然有稽查人員跑上門,要求老闆關掉電視節目。小吃店老闆女兒:「他說違反著作權法,叫我們馬上做關掉的動作,我覺得這是我們自己的店家,我們並不是在走廊上做播放,一開始他會做勸導的動作,之後就是從1500元,罰到最高金額75萬。」 30年老電頭一遭碰上這個問題,老闆接下勸導單,但電視繼續播,畢竟做生意還是得顧及客人感受。小吃店顧客:「這種場所吃飯都會邊看電視,邊聊天可以討論時事啊。」 小吃店顧客司馬中原:「那個如果王建民要打球的話,何止是餐廳裡要看,什麼地方都要放百貨公司要放,酒廊也要放可以公開的嘛。」 為了宣導著作權法精神,ARCO近來四處到小吃店稽查,連機車行這樣的開放空間,也得收權利金才能播電視。機車行員工:「你看我的電視在裡面,不可能放在大門外給人看,連開個機車行放個電視都有事,她(稽查員)這樣來算是擾民耶,不簽名還不開心。」 擔心客人跑光,大多數的店家還是希望繼續播電視,炒熱氣氛,但相關規定宣導不周,讓他們一頭霧水,更別說掏錢付一筆權利金。
為了讓法治教育更加落實在校園裡,原本只針對國中、小的學童編列的法治教育教材,最近正式發行高中、大學適用的少年版。民間團體希望透過責任、正義、隱私等核心議題的討論,增加學生對公民社會價值的體認,也希望在觀念形成過程中,降低青少年偏差或是犯罪行為發生。 動手打人,還錄下過程放在網路上,這是最近發生在台中縣的事件。警方偵訊發現,這群打人的青少年幾乎都還未成年。隨著青少年偏差或是犯罪行為發生事件愈來越多,更加突顯國內法治教育確實有必要更深入校園。 拿著反對牌的立法委員,透過教材上各種發生在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場景,可以進行責任以及正義等等議題的討論,當這樣的討論在課堂上進行,學生就能學習到公民社會的價值觀念,進而在生活中實踐,這是民間團體最近幾年極力推動的法治教育課程。原本只針對國中小的學童編列教材,不過隨著法治教育的推廣,高中、大學適用的少年版也正式出現。 民間團體指出,少年版的法治教育教材,概念與兒童版完全一樣,只是增加深度與廣度,課堂上需要思考與辯論的空間也更多。民間團體指出,透過法治教育,不但青少年行為偏差或犯罪行為可以降低,公民社會也才有機會形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運作兩年多,首屆NCC委員即將卸任,多名學者今天表示,NCC組織法第六條限制公職人員擔任NCC 委員,限縮了NCC委員多元背景的資格,應儘速修法,廣納電信、資訊、傳播、法律、財經等專業與實務經驗人才,讓NCC委員遴選面更廣泛。
大多數的藝人已經變成唱片公司的小棋子,說難聽點,像是玩膩就丟的玩具,只要穿得美美像是禮品一般,出席通告簽名握手和綜藝節目玩遊戲被整,造就低俗的娛樂效果,真正懂音樂創作音樂的藝人又有多少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草擬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中取消徵收系統業者「特種基金」,遭中央、縣市政府及媒改團體反對。NCC 官員透露,未來將採折衷方式,在政府未編列足額預算補助公共電視及地方政府從事相關文化建設前,仍維持「特種基金」的方式。 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每年提撥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金額,提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特種基金」。基金百分之三十由中央主管機關統籌用於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百分之四十撥付當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從事與此法有關地方文化及公共建設使用;百分之三十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NCC認為,公共電視和地方文化建設是政府的公共責任,因此在日前修訂的通傳法草案中,將此向系統業者徵收的「特種基金」刪除,另增訂行政院對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及撥付直轄市、縣(市)政府從事有關地方文化建設使用,應每年足額編列預算。 不過,媒改團體認為,在鬆綁商業廣播電視的同時,仍應從特種基金撥用一定比例補助公共廣播電視發展,NCC刪除特種基金,未來業者將不必負擔公共責任,這是NCC變相幫財團減稅。 由於各界壓力湧進,NCC在上次的委員會議中討論出折衷版,在政府未編列足額預算補助公共電視及地方政府從事相關文化建設前,仍維持「特種基金」,但業者提撥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的金額減為百分之零點七,其中百分之四十三補助公視,百分之五十七撥付地方政府從事相關文化建設。 在從事通訊傳播普及建設與發展方面則是以「虛擬基金」概念施行,當主管機關指定服務事業提供普及服務產生的虧損和費用,再由業者分攤繳交。 上述特種基金的修正方案上週已獲NCC委員會議初步共識,預計在明天召開的委員會議中可進一步獲得決議。 NCC發言人石世豪說,業者已繳納特許費等費用,再要業者提撥一定比例費用補助公共電視和地方相關文化建設並不合理,這樣僅會造成費用轉嫁至消費者。 他表示,NCC仍認為公共電視和地方文化建設是政府的公共責任,但為消除外界疑慮,通傳法作適度調整,讓政府未編預算前先維持徵收特種基金,讓各界再討論。
今年九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首度對外公布「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此法案將攸關所有通訊傳播產業發展,由於業界跟學界對NCC提出版本尚無共識,因此許多學者及業者呼籲,NCC應再彙整各界意見,盡量放慢腳步,不宜倉卒立法。
很實用的法律常識資訊
NCC制定的「通傳法草案」如果仍不了解社會現實,如果不解決上述的問題,這部分法案恐怕也只是幫財團擴大版圖的新衣裳,而在草案立法說明中,提到的「培植多元文化」的目的,將只是一種說嘴的裝飾。
由於科技進步帶來了數位匯流(digital convergence),歐美國家紛紛進行大規模的修法,打破以往基於產業差別而立的法律體系,以因應最新的局勢與挑戰。為了因應此一變遷,我國也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通訊傳播基本法》,並於隔年一月七日公布施行。本文針對《通訊傳播基本法》在內容層面對於確保消費者權益與促進多元文化的貢獻進行檢視,並且特別探討本法實施後在兒少傳播權所帶來的改變。 by 賴祥蔚 文化大學大傳系副教授
剛出爐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有部分值得肯定的作法,例如,媒體須設立公評人機制,定期自我檢討與回覆觀眾意見;新聞部門簽訂自主公約,保障新 聞工作者的自主性,以及新聞與兒童節目不得有置入廣告的規範等,都對於台灣媒體發展有其正面作用。然而,在解決媒體壟斷,促成文化多樣性方面,「通傳法草 案」仍有諸多不足之處,包括,對跨媒體經營大幅鬆綁、取消有線電視垂直整合限制、以及缺乏退場機制等「解除管制」的作法,不僅財團傾斜,媒體壟斷日益嚴 重;更重要的,整部法律完全缺乏促成文化多樣性的制度設計,不僅違背世界潮流,也將傷害本地文化。 NCC於9月10日公告「通傳法草案」後,9月18日宣佈召開公聽會,9月26日至28日一連三天,分別邀請業、學者及公民代表參與法案公聽,不過,這項作法也引發六十多個公民團體批評,他們認為,CC 要社會各界在非常短的時間,針對多達185條的草案內容表達意見,不僅資訊不對等,程序也極不合理。雖然許多關心媒體的公民因為NCC不當作業,無法參與 公聽會,不過,NCC也在公民團體的壓力下釋出善意,承諾將於十月中旬舉辦第二次的公聽會,這次,我們不能再錯過了!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不僅影響未來的媒體生態,也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與文化經驗,這是台灣第一次針對重大傳播政策召開公聽會,身為現代公民,關心媒體的我們,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十月中旬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我們一定要出席!
她表示,寄發律師信只是該公司主張權利的第一步,目的僅是在告知對方相關權利義務,且由於是法律文件,內容措詞難免讓人感到不親近,她認為網友的激烈反應可能是來自於不習慣法律文件所致,「我們已經確認這個網站完全是非惡意,因此在發給總公司的內部文件中已告知此事,台灣分公司亦很願意擔任雙方溝通的橋樑,例如提供翻譯等服務,避免誤會擴大,」她說。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六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 員會(NCC)今天舉行「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一、 二場公聽會,許多業者反映草案制訂時程太倉促,與業 界對話次數不足,希望能不受基本法二年內完成修法的 限制,拉長立法時程,多與業界溝通,NCC主委蘇永欽 表示,六場系列公聽會後,還有二階段的二場公聽會。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日電)司法院行政訴訟及 懲戒廳廳長高秀真今天表示,智慧財產法院籌備處今天 揭牌成立,後續將進行證照申請、裝修工程,預定智財 法院將於明年六月底完工,明年七月一日正式揭牌,相 信能有效解決智財案件糾紛,有助國家經濟建設。
蕃薯藤數位科技有限公司答辯時,說明其他媒體對此事件也有報導,而網友「freemanh」在個人網路日誌上,就爭議處理妥當與否發表文章,顯屬可受公評之事。且「蕃薯藤」為單純入口網站,爭議文章非網站所寫,金溥聰若要追究網友責任,可向檢警提出刑事告訴。 另外,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對網友「YST2000 」的文章,強調「網路城邦」是提供網友發表文章的網路平台,不應就使用者內容負侵權行為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今天判決指出,「搶國旗」事件的處置,為事關國家榮譽的重要公共事務,非單純個人隱私事務,金溥聰身為副市長,又是公眾人物,因此網友的文章議題屬「可受公評之事」,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 判決指出,網路服務提供者並非法官,對於用戶的行為是否侵權極有可能出現判斷錯誤的情況,實難期待網路管理人具專業的判斷能力得以自行認定,在接獲原告通知後即負有刪除或移除的義務,因此判決金溥聰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第一部完整規範廣電媒體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出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十一日指出,由於台灣社會充斥族群對立氣氛,NCC委員特別在管理法草案第一四八條,增列「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條文,廣播電視若違反相關規定,得處以最高一百萬元罰鍰,並得連續罰。 通訊傳播基本法攸關國內廣播電視與電信服務數位匯流,是本屆NCC委員明年一月任期屆滿前,所推動最重要的法案。NCC將舉行公聽會,徵集各方意見後,於十月底完成草案,送請行政院審議。 NCC官員表示,由於廣播電視與電信,目前分別隸屬於廣電三法與電信法監理,在二者開始跨業經營後,衍生監理不平衡問題,NCC希望透過管理法的立法,解決「監理不對稱」問題。 另外有鑑於國內媒體政治色彩愈來愈鮮明,為了培植多元文化、落實媒體自律,NCC也在記者協會要求下,於第一四八條增列廣播電視「不得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違者將處以三萬到一百萬元罰鍰,若沒有在限期內改善,還得以連續罰。 NCC官員表示,當初在草擬通訊傳播管理法時,原本是採取正面表列方式規範,當時草案中提到,製作節目應該做到以下六款原則,分別是保護兒童、保護社會公序良俗、尊重族群與性別差異、滿足社會多元需求、公正公平處理新聞等等。 不過,草案送交委員會討論時,部分委員認為,上述六大原則要同時做到非常困難,目前部份低足電視節目,也可以主張自己滿足社會多元需求,等於讓法條形同具文。 在委員會討論後,決定取法美國第五修正案就是關於反歧視與種族隔離精神,改以負面表列方式,決定將煽動族群對立與性別歧視,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