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對於記者組織的想像,就有「專業自主(專業團體)」和「勞工權益(工會)」兩種不同的主張,我在想的問題是,這兩者真的有那麼大的落差嗎?沒有一個可以用集體的力量,押著資方,坐下來談判的工人組織,所謂專業自主,根本就是空談;但換個角度說,工人跟老闆談什麼?難道只談工資、工時、休假……這些「勞工權益」問題嗎?那未免把工會的格局也談得太小了。
我們再來談「情緒」;只有衝突才有消費的價值,同樣是樂青等社運工作者所要面對的環境;不只是社運,政治人物及明星何嘗不是如此?為什麼政客要「刀刀見骨」?明星要用「露點洩底加緋聞」吸引媒體?記者對「操作」媒體的人有所憤怒,其實是對整體環境的憤怒,但是有趣的是他們憤怒的對象,卻選擇性地指向樣在這個環境裡的「弱勢者」及「受害者」,而非有權力的政治人物、明星與媒體高層;在一個壓迫性的結構裡,「弱弱相殘」是常態,記者的情緒,不過反映了這一個常態,但他們卻要承受一般弱勢者不需面對的「公益價值」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