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修訂廣播電視法,擬無線廣電執照增加拍賣與招標等方式釋照。華視等多家無線電視業者認同第二單頻網要運用不使閒置,但也擔心淪為財團掌控。 華視執行副總經理胡漢新今天受訪表示,從類比時代進步到數位時代,單頻網可以取代複頻網,因而可釋出第二單頻網,確實應加以運用,不可使頻道資源閒置。 不過,對於NCC考慮透過招標釋出第二單頻網,胡漢新認為,應從「台灣產業環境是否有更多頻道會更好」的角度思考,如果數位電視營運模式仍要依靠廣告,則不會更好,但也不能窄化到只談市場供需。 胡漢新表示,數位電視的應用有很多種,做超高畫質電視(HD)、標準畫質電視(SD)或數位廣播都可以;從平台化角度思考,頻道要集中化比較好,就像夜市一樣,賣的東西不宜單一或少樣。 因此,胡漢新建議從頻寬運用與頻道屬性都要多元化考量,可由業者依各自營運目標考量再提申請,再由政府做調配;數位電視的運用,不應只是做成更多頻道,應在運用上有更多組合。 另有兩家無線電視主管都擔心以拍賣或招標方式釋照,除非牽就慈善公益,否則會使頻道淪於財團掌控,理由是拍賣或競標會使取得頻道的成本提高,勢必得屈服於商業機制。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表示,多數民眾認為網路資費過高、連線速度不如宣稱,消基會呼籲NCC,應要求業者公布集縮比。NCC表示會評估,價格方面從促銷方案來看,確有調降空間。 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寬頻上網滿意度大調查」,98%民眾認為網路連線費用偏高、連線速度不如宣稱,希望業者能夠降低網路費用,增強連線品質,消基會也呼籲NCC要求業者公布集縮比。 集縮比是用戶端到機房網路採取分享頻寬的方式,為影響通信速度的關鍵因素。集縮比為4比1時,表示在尖峰時間,可能4個用戶同時分享頻寬,速度會變慢。一般業者只會告知消費者寬頻上網的下載及上傳速率,未告知消費者尖峰時間跟多少人共享頻寬。 NCC委員謝進男表示,除ADSL以外,消費者可用全球纜線數據機 (Cable Modem)上網,價錢也較便宜,NCC盼消費者能有多元消費選擇;此外,每家業者都有測速網頁,消費者可以使用。NCC會加強督導業者設備是否足夠,消費者向業者申訴無效時,可向NCC投訴。 謝進男表示,連線網路因素很多,歸屬業者部分,一定會確實督導要求改善。至於消基會盼NCC要求業者公布集縮比,謝進男表示,會評估。 謝進男表示,今年已經密集規劃網路費用價格問題,也將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從促銷方案來看,是有調降空間,將根據業者財務資料嚴格審議;目前調降與不調降都有可能,數值等評估後再適度公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再度審查中視中天董事變更案,為避免節目與新聞言論趨於單一化,NCC在准許變更的同時,也附帶祭出七項嚴格要求,要求中視中天三個月內成立倫理委員會、解決董監事兼任問題,一年內設置獨立董事。 NCC副主委陳正倉說明,中視與中天董監事變更案,本質上是跨媒體經營股權移轉,不是單純董監變更。 陳正倉強調,就跨媒體經營現象,NCC不是拿中視開刀,「中視/中天案未來也不會是個案」,NCC目前正研擬相關跨媒體經營法令草案,希望年底前能夠定案,至於立法時程,則不是NCC能夠控制範圍。 NCC委員謝進男強調,這次對中視的附帶決議,包括獨立董事、倫理委員會、內部控管機制等要求,未來也會適用在台視/非凡。 儘管現有廣電法令,對「跨媒體經營」並沒有完整規範,但NCC指出,基於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賦予「維護國民權益、保障消費者權宜、提升多元文化」等四大施政目標,認為應該藉本案,建立起跨媒體經營相關規範,「跨媒體經營條款,也將是NCC未來施政優先推動項目」。 陳正倉說,基於四個施政理念,NCC在平衡媒體股權私有化與公共利益之間,對中視與中天董監變更,做出以下七項附帶處分。 首先,兩家公司共同法人股東榮麗投資,指派董監事,若有兼任情形者,應於三個月內完成變更,二、兩家公司應於一年內設置至少一名獨立董事,三、兩家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不得互相兼任職務,廣告、業務、節目部門均應獨立,且應各自有獨立的攝影棚,不得有節目聯合招攬情形。 另外,中視、中天電視應在三個月內各自成立倫理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在網站上公布倫理委員會對節目內容的自律報告;中視主頻道及中天電視三個有線電視頻道,應各自設立獨立節目編審人員,三個月內提出內部流程管控機制的管控機制改善計畫。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聲明全文 2009-05-27 中國時報 【台北訊】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廿七)日有條件通過『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聲明如下: 一、旺旺投資中時媒體集團係出於愛台灣,希望為台灣社會帶來一股引導正向的力量,旺旺蔡家所投入中時媒體集團的資金,保證百分之百均為自有資金,絕對沒有一分一毫為陸資。 二、對於NCC所通過之附帶條件,若均為根據法令所訂定之規範,且為業界一體適用,中視/中天電視均將配合遵循。但若所附條件為針對性的『旺旺條款』,我們一概不能接受。 三、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政府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對人民權利限制必須要有法律依據,NCC在毫無法律依據之下,對中視/中天所強加之附帶條件,顯已違法濫權。若因NCC之決議,造成中視、中天股東權益之損害,概由NCC全體委員負責。
雖然NCC還沒開放陸資來台,不過遠傳電信已經確定和中國移動合作,引進中國資金177億元。面對其他人「偷跑」的指控,遠傳董事長徐旭東在接受東森電視專訪時表示,他覺得拿資金進台灣就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更何況對方股份不會超過12%,呼籲政府要有「先進一點的腦袋」。 合約都還沒簽好,遠傳董事長徐旭東就已經迫不急待召開視訊會議,告訴大家遠傳和中國最大的電信公司中國移動即將合作,對方以每股40元,共斥資177億新台幣,收購遠傳電信12%股份,取得一席董事。在上飛機去簽合約之前,徐旭東接受東森新聞主播張雅琴的專訪,他表示,既然我們的錢進不去大陸,那把對方的錢拉過來一點也好。 雖然NCC跟相關部門還沒有核准陸資可以投資台灣電信產業,也不少人指責遠傳偷跑,徐旭東顯得很不以為意,認為對方股份才12%,並不會有任何的干涉,呼籲政府應該要「帶點比較先進的腦袋」,表示合作勢在必行。 根據用戶數的統計,台灣電信市場目前是三分天下的局面,中華電信用戶數就佔41%,剩下的由遠傳和台灣大哥大分食。現在遠傳要和中國移動合組新公司,搶攻對岸3G市場,身為龍頭的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保守的表示,與對岸之間的合作也是有相當的期待,就等政策有調整。只是眼看遠傳先動作,台灣電信雙雄恐怕更加緊腳步,找商機。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昨天在立法院表示,研議多年的第十一梯次調頻廣播電台政策,NCC決定釋出一百五十五個小功率電台,其中包括二十二個公益電台,沒有任何中功率及大功率電台,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收回計畫不變;全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查,審查通過後六個月實施。 中、大功率電台 全摃龜 前新聞局長林佳龍開始推動此一政策,過程曲折。當時新聞局規劃電台依照功率區塊化,部分電台不滿被迫移頻而抵制,新聞局也認為中廣早年因行政院推動「遏制匪波」政策不當取得寶島網和音樂網,要求繳回,遭到中廣強烈反彈,直到前年媒體人趙少康申請入主中廣遇到阻礙,才同意配合NCC頻譜開放政策,繳回寶島網、音樂網。 NCC成立後,從新聞局接手此一業務。最早規劃釋出兩個大功率、七個中功率、十一個小功率,第二屆委員上任後,改為釋出十個小功率、三十七個中功率,沒想到最後定案版本是釋出一百五十五張小功率執照,中功率、大功率全部摃龜,讓外界大感意外。 釋照方式傾向審議、拍賣雙軌並行 彭芸表示,大幅開放小功率電台有助於將現有一○五家地下電台納入管理,也可避免電台財團化,NCC將鼓勵小功率電台聯營或聯播,強化競爭能力;昨天立法院多數委員也表示支持,認為釋出小功率電台,避免財團化,也可有效解決地下電台問題。 NCC也將修法加重地下電台罰則,罰金從目前的二十萬起跳,提高為一百萬起跳,負責人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釋照方式,因純拍賣制容易變成「金錢比賽」,有利財團,NCC傾向審議制或拍賣雙軌並行,讓中小企業有參與空間;另為避免「媒體壟斷」,現有廣播業者將不得申請。 對於NCC釋照政策,全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楊碧村表示,一個電台要三萬人收聽才符合經濟效益,但現在偏遠地區小功率電台聽眾平均約三千人,約有四成電台賠錢,NCC完全沒有考慮市場業務萎縮,大幅度增加電台數目,結果就是大家都無法生存,且地下電台營運成本低,不一定會乖乖申請執照,他建議NCC按照各縣市廣播生態,分區規劃適宜的釋照數目,才能建立合理市場秩序。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以優質紀錄片聞名全球的國家地理頻道(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簡稱NGC),日前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記了警告,理由是節目中出現血腥和不雅畫面。 NCC:違反分級規定 NGC前年在台播出「歐得得和他的女兒們」和「漢朝睡美人」兩支紀錄片,畫面出現「殺羊頭斷噴血四濺」及「木乃伊解剖」畫面,NCC認為,在普遍級時段出現這些畫面,違反衛廣法節目分級規定,記了警告,讓在全球一百六十六個國家播出紀錄片的NGC,創下遭官方處罰的首例。 前年十月首播的「歐得得和他的女兒們」,畫面中一段「少數民族殺羊頭斷噴血」畫面,NCC認為,在普遍級時段看到這種血腥畫面,並不適合,加註警語後,改在深夜十一時輔導級時段播出。 前年初首播的「漢朝睡美人」,呈現二千年前的木乃伊女屍辛追考古過程,解剖女屍頭部、內臟過程全部入鏡,NCC也認為不雅,原本一個月約排播一次,去年十月被記警告之後,減少播出約二個月一次。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這兩部紀錄片都違反分級制度,在普遍級時段播出,所以遭到處分。譬如羊隻被砍頭鮮血四濺,身體還抽動;木乃伊解剖取出腦及內臟,這些畫面,不要說小孩,連大人都會嚇到。如果打上馬賽克,爭議就小很多,曾有一部解剖「外星人」的紀錄片就打上馬賽克,不是沒有先例。 NGC:紀錄片應忠實 NGC行銷公關部總監李敏表示,NGC在全球有良好口碑,之前也從未被NCC處罰,被記警告是「很丟臉的事情」,設在華盛頓的NGC總部相當不解。由於NGC堅持紀錄片應該忠於事實,不肯打馬賽克,最後將節目調至深夜時段播出,畫面也加上警語,減少排播次數。 李敏表示,「歐得得和他的女兒們」忠實呈現殺羊畫面,見證少數民族文化,這部紀錄片還得到國際大獎;至於考古找尋人類千年前遺骸和遺物的「漢朝睡美人」,是科學真相記錄過程。 被罰很丟臉 為全球首例 李敏說,NGC內部有嚴格的節目研究與審查制度,推出的節目內容都符合普遍級尺度,每年播出上千部紀錄片,都以寫實畫面為主,如赤身裸露部落或掠食動物獵殺畫面,在一百多個國家播放,從未引起不良反應。 何吉森表示,NCC外聘的節目諮詢委員會委員,包括心理、傳播、法律及教育學者,經過充分討論,逾半數通過記警告決議,不會因為是國際知名頻道就有雙重標準,和國外相較,台灣的尺度也沒有特別嚴格。
自由電子報 - NCC處分沒必要 學者︰加註警語即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5/today-life1-2.htm
有鑑於業者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處分可向行政院提訴願,為確定NCC獨立機關角色,NCC委員會今(18)日通過「通訊傳播基本法修正草案」。法務處副處長謝煥乾表示,修正草案若三讀通過,未來不服NCC處份的業者,不需向行政院提訴願,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
為了讓處分和換照更有公信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今(4)日公布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中,新增設立「內容諮詢會議」,邀集公民團體代表和專家學者,共同對電視節目和廣告管理提出建議,並做為未來換照的參考。 NCC說,這是參酌英國通訊傳播署設置「內容委員會」的模式,引進公民團體的忠告和意見,導入媒體他律機智,在公部門內提供廣電品質和標準的論壇。 根據修正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9條」內容,主管機關應設內容諮詢會議,就主管機關所提出的衛星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內容、節目及廣告製播規範和交付事項提供諮詢意見。 內容諮詢會議設置委員11到17人,包括主管機關1人、公民團體代表5至8人、專家學者4至7人和全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1人。而內容諮詢會議的委員由主管機關遴聘或遴派,任期二年,期滿可續任。 此外,針對目前電視廣告尺度越來越大,為保障兒童或少年因接收不當的廣告內容影響身心,在這次的修正草案中,也明訂電視廣告將採分級制,NCC指出,主管機關可以指定廣告在那個時段或以鎖碼方式播送。
因反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通過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主委彭芸今(11)日上午發表不同意見書。對於彭芸的意見,NCC發言人李大嵩下午表示,主委此舉屬於會議規則賦予的權力,不過因NCC屬合議制,因此仍會依照修法版本進行後續行政程序,不會因個人的不同意見再進行討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版衛星廣播電視法草案出爐,對新聞將採嚴厲的高度管制,並首度拋出廣告分級制設計,立即引發會內及外界爭議。據驚傳主委彭芸寫下萬字不同意見書,「單挑」委員會決議,NCC爆發嚴重內訌。 包括廣告分級制、政府不能有條件置入性行銷、新聞違規直接開罰等,彭芸都持不同意見,據了解,她認為「贊助」是電視生態不可或缺一環,只要清楚揭示贊助單位,政府就可「贊助」。 新版衛廣法草案昨公布,副主委陳正倉及謝進男、李大嵩、劉崇堅、鍾起惠、翁曉玲等委員一起對外說明,獨缺主委彭芸。據悉,彭芸認為過度箝制言論自由與抹殺創作,反對新版草案,不願出面背書。 據了解,彭芸對新法不以為然,在會議中直陳「希望導正與扶植產業、不願再當過去新聞局的角色」,但無力阻擋該法通過,彭芸因此在春節期間把自己關在辦公室,寫下一萬字的不同意見書,以主委身分「單挑」委員會通過的草案。 過年前因「女生在橋上丟包包、男友飆車追回來」的機車廣告,遭NCC以「天橋丟包包、飆機車」破壞公序良俗開鍘,彭芸對此非常不滿,認為嚴重侵犯創作,更強力否決新法強制廣告分級。 NCC官員則強調委員會採合議制,委員寫不同意見書是常態,但官員也承認,新版衛廣法草案剛通過,且其精神將延伸到未來新訂的有線電視法與無線廣播法,主委表態反對凸顯其爭議處。 NCC內部承認,第一屆主委蘇永欽具憲法專長,強調保障言論自由並採低度管制,本屆委員上任前就被外界期待「整頓新聞亂象」,因此新法朝管制更趨嚴格的方向,部分條文確實有抹殺創意與箝制言論的疑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除了修正置入性行銷、廣告分級的規定外,其中最引發外界關心的,就是新聞業者在製播新聞和評論時,應該符合事實查證的原則,否則將被處以罰鍰。對此,NCC解釋,業者有責任確認新聞資訊的來源,如果新聞節目屬於評論性節目,則不在處罰的範圍內。 在NCC修正通過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最受輿論注目的,是第20條明定「製播新聞及評論,應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並在45條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可以處以新台幣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對此,外界抨擊NCC違憲。NCC委員翁曉玲解釋,媒體業者有責任確認資訊來源。翁曉玲說:『在這邊所謂的事實查證,並不是要求事實內容一定要100%真實,至少媒體業者提出來的資訊來源以及證據資料,認為有相當理由的確信基礎,才可以對外發布。』 翁曉玲進一步解釋,如果新聞節目屬於評論性節目,由於評論屬於主觀意見,因此不會受到處罰。翁曉玲說:『但是在處罰罰鍰的部份,只限於製播新聞。換句話說,如果新聞性節目屬於評論性節目性質,基本上不會科以罰則,這邊是只強調製播新聞。』 NCC也將根據修正後的衛廣法第19條,成立內容諮詢會議,委員由公民團體代表、專家學者等人組成,如果有民眾檢舉,將由諮詢會議斷定是否違反衛廣法。 其他重要的修正還包括政府不得為候選人助選的規定,也就是衛星廣播電視不得播送由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置入性行銷,而且有候選人或以候選人為題材的節目或廣告,並增訂廣告內容的分級規定,保護兒童和少年閱聽人的權益。此外,雖然節目中可以有贊助及置入性行銷,但必須揭露相關訊息,兒童和新聞節目中則禁止出現。
為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建置的傳播內容申訴網已上線啟用,民眾如要申訴廣播電視及網路的問題,可上NCC網站表達意見。 NCC表示,原受理民眾陳情傳播內容案件來源不一,除其他政府單位轉來的陳情案外,NCC也在2007年1月12日委外設置「電視妙管家」網站,供民眾申訴或檢舉廣播電視播送的相關內容。 為統一網路申訴窗口,NCC特別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原「電視妙管家」網站已從今年元旦停止受理檢舉案件。 NCC表示,為擴大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提升傳播內容品質,保障公眾權益,自今年元月起,NCC傳播內容處每週登錄民眾對傳播內容案件的意見表達,逐月彙集分析,並每季對外公布,以便瞭解民眾意見及追蹤處理情形。 NCC認為,傳播內容申訴網的建置,預計將可強化民眾申訴傳播內容的處理機制,提供更即時、有效的回應方式,並減少處理時間成本。 民眾可進入申訴網站網址:http://www.ncc.gov.tw/chinese/,點選網頁右邊的「我要申訴傳播內容」,進入傳播內容申訴網,表達意見。
網路電話問世超過三年以上,但正式核配門號,提供民眾可以呼叫撥入的070門號,在NCC核配後,但是業者的觀望氣氛濃厚,一直到今天,才有業者正式推出,以「070」字頭編碼的網路電話門號及費率,隸屬遠傳電信集團旗下的新世紀資通表示:網路電話整合「市內及國內長途電話」,採單一費率。優惠時段撥打國際電話,最高可以節省通話費約百分之90,撥打行動電話最多可以省下百分之50,民眾可以多比較。 遠傳表示:「遠傳070」門號,透過網路傳輸,通話費率採:不分市內電話或國內長途,一律每5分鐘1.6元,長途話費最高可省約百分之85,打行動電話每分鐘3.3元,優惠期間撥打國際電話每分鐘只要0.7元起價,「遠傳070」用戶享有網內互打,完全免費的優惠。
有鑑於國內商業電子郵件濫發情形嚴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4)天討論通過「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NCC表示,這項草案是依94年行政院提出的版本為基礎,除了將可向濫發人要求索賠新臺幣500元至2000元的損害賠償外,提供濫發功能的輔助者,也都必須與濫發人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NCC說明,這項草案首先明定收信採取「默示拒絕」機制,也就是要求發信人要提供免費回傳機制,並且也認定「字典式濫發行為」違法,並配合授權服務提供者得拒絕傳遞或接收來信。 另外,草案中也保留原法案的民事損害賠償機制,也就是每封電子郵件可以要求索賠新臺幣500元至2000元的損害賠償,同時也可透過團體訴訟制度要求賠償。 草案也明定,未經同意以自動方式蒐集或出售電子郵件位址的行為,或供應具備濫發功能的電腦程式等輔助行為,都必須與濫發人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而為了有利團體訴訟機制運作,草案中也明定,團訟機構可以向服務提供者、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要求提供濫發人資料,並定有行政罰則以利主管機關要求配合提供資料。 NCC表示,這項草案如能順利完成立法,預期將可降低民眾及服務提供者雙重資源的額外損耗,以加強保障國民的通信權益與消費者利益。
中時集團已經全數易主給旺旺集團,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說,根據衛廣法的規定,中視、中天電視台如果因股權異動,調整董監事或負責人,必須向NCC申報,但是旺旺近來被質疑有外資成分,NCC說,將進行資金調查,符合規定才可通過易主。
有鑒於偏遠部落缺乏網路資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從97年上半年起,篩選出50個部落,作為寬頻網路優先建置區域。NCC今(10)天表示,目前數據通信普及服務提供者已完成20個部落寬頻網路建設,完成進度為總數的40%,預估總寬頻建設費用約7800萬元,並將在年底前完成總建設目標。
為縮減城鄉數位差距,NCC指定中華電信在偏遠部落建置ADSL寬頻網路,昨天在桃園縣復興鄉霞雲村開通。中華電信公共事務處科長林宗德說,年底前會將全台50個部落的寬頻網路架設完成,公關林暄蕎則表示,想使用光世代寬頻的民眾,只要聯合五戶以上的用戶就可向中華電信提出申請。 為解決原住民部落沒有寬頻網路可用的問題,NCC今年指定中華電信必須在全台50個偏遠山地部落建置數據寬頻網路。昨天就有桃園縣復興鄉的佳志、志繼、金暖三個原住民部落舉行寬頻上網的啟用典禮。 林宗德說,偏遠地區寬頻網路的建置,是由中華電信機房拉一條銅線的光纜到部落的中心,然後再向其他用戶牽出其他的寬頻網路,預計將在年底前完成NCC今年規劃所有50個部落的寬頻建置。 但有民眾擔心寬頻速率會受到機房遠近的影響,甚至因為離機房太遠而無法申請光世代寬頻,林暄蕎解釋說,寬頻上網的速率的確與機房的遠近、電話線的材質、甚至是電腦的配備都有關係,因此在廣告上所寫的上網速率,都會再另外註明所指的最佳上網品質。 另外,住在偏遠地區的民眾無法申請光世代,林宗德與林暄蕎都說,只要周圍有超過五戶的居民提出使用高速率寬頻,就可以聯合提出申請,中華電信就會派人去探勘是否可以架設機房。
接連虧損、歷經幾波裁員的中時集團,十一月三日傳出已與旺旺公司簽約,中國時報並在今日發表正式聲明。根據報導,此一交易對象包括了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中國電視公司、與中天電視。在資方不透明的交易下,媒體工作者淪為刀俎上的魚肉,任資方宰割,絕非媒介民主化的良性發展。我們除了希望中時員工積極捍衛自身勞動權益與媒體專業尊嚴之外,也公開呼籲,中時資方應把交易內容說清楚、講明白;廣電主管機關NCC更要積極調查相關事業的所有權結構,絕不能容許跨媒體壟斷的情事發生,也不容許外資假借名義染指台灣無線電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5)天審議通過中華電信公司「ADSL」及「光世代」上網服務資費調整案。發言人李大嵩表示,此次調降案將有300多萬用戶受惠。為了避免發生消費爭議,NCC建議中華電信應將這次資費調整方案相關資訊、適用對象和限制充分宣導。 根據NCC提供的資料,這次上網費調降,以固定制網路型ADSL 512K/512K調降幅度最高,達33%,大約減少1000元;非固定制光世代10M/2M達15%,大約減少100元;非固定制ADSL 8M/640K達9%,大約減少50元。這次上網費調降用戶高達300多萬戶,約占整體用戶數86%。 另外,為了縮減弱勢團體數位落差的情形,NCC也同意中華電信提供低收入戶5折和身心障礙者85折的上網優惠方案。 李大嵩表示,有關各項電信費率管制,必須考量經營者提供服務的成本,和市場公平競爭,更須積極保障消費者權益。中華電信應將這次資費調整方案相關資訊、適用對象和限制充分宣導,避免發生模糊混淆,而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新一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訴願會撤銷NCC先前裁示中華電信不可投資全球一動案,NCC表示尊重,認為法律「不能擴張解釋」,但實際上,NCC委員近來包括系統台換照條件及NCC內部運作,都引起外界的質疑聲浪,一場茶壺裡的風暴眼見即將成型。
監察院今天指出,截至目前為止,非法廣播電台高達一百九十家,較監察院九十四年列管在案九十六家增加近兩倍,取締成果不彰;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今天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行政院新聞局等相關機關,到監察院說明,瞭解執行情況。 監察院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委詢問過程發現,由NCC承接召集的「非法廣播電台聯合取締小組」成效不彰,運作模式與成員間溝通連繫,有再檢討必要,且非法廣播電台的取締流程費工費時,移送地檢署偵辦結果,最後輕判拘役或罰金,業者多以人頭頂替了事,政府機關取締耗時,不及非法電台復播速度。 至於廣播電台開放政策,監察院說,無線廣播電台開放作業,是否仍依照九十四年一月行政院核定「無線調頻廣播頻譜重整計畫」先完成公、民營廣播電台移頻作業後開放?或先就目前空置頻率規劃開放?頻率開放方式,採審議制、拍賣制或審議加拍賣制,都有爭議。 監察院表示,委員會最後決議請行政院及NCC就監委所提意見,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辦理情形;之後每三個月定期函復改善或處置情形。若有機關人員執行不力或怠忽職守,再另案調查追蹤嚴辦。
近日電子媒體不斷脫序演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將中天、TVBS-N、三立、年代等4家新聞台之不當報導,提送「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討論,作為下次換照的依據,情節嚴重屢犯者,將依規定研擬停播及撤照機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決定:有線電視預收費用,系統業者必須提供履約保證。對此,(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表示反對,認為可能對有線電視產業及市場,形成重大衝擊,業者自認長期以來對於消費者保護不遺餘力,NCC的做法,徒然增加困擾,根本是杞人憂天。 有線電視寬頻協會表示:有線電視付費機制,行之有年,從來沒有發生系統業者與消費者,因為預收款發生糾紛。業者表示:現在正值美國金融風暴衝擊台灣金融消費者,大陸三聚毒奶粉事件又讓食品消費惶惶不安,NCC選在此時宣布,是否會導致消費者誤以為有線電視的收視權益,可能受損?業者擔心:可能會造成消費者的恐慌不安? 台灣寬頻產業協會呼籲NCC,多聽取業者聲音,避免錯誤決策,造成產業重大傷害。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九日電)大眾電信因發生財務吃緊,已決定向法院聲請重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認為是解決困境之道,並表示重整期間,仍會持續監理大眾電信的營運,確保通信不中斷。 NCC今天表示,目前大眾PHS電信業務營運都正常,但從其財務資料顯示資金缺口尚無弭平跡象。 NCC認為,大眾電信如果藉重整程序使公司有更生的機會,可避免公司持續惡化,不失為解決目前困境之道。 另外,NCC指出,將在收到法院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徵詢意見時,依大眾電信用戶結構、財務狀況及提供的電信服務特性等資料,提供相關意見供法院參考,並就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促使電信業務正常營運,提醒應注意重整前公司財產的保全,及重整期間維持公司業務繼續營運所發生的債務宜優先於其他重整債權清償,以利公司營運。 如果法院裁定大眾電信重整,NCC說,NCC仍為大眾電信的主管機關,重整期間將以法院所選任的重整監督人為其事業負責人,在尊重市場營運機制及確保消費者權益下,依現行法規持續監理大眾電信營運情況,確保用戶通訊權益。
國內民營行動電話業者:台灣大哥大合併南區的泛亞電信之後,台灣大哥大申請調整原泛亞用戶的資費,經過多次審查,今天終於獲得NCC同意,泛亞用戶與台哥大用戶互撥,視為網內費率,通話費相當於打對折,泛亞用戶也可以選擇台哥大現有的各項資費方案。 NCC估算,泛亞被合併消失後,政府每年減收執照特許費1225新台幣萬元,根據台哥大估算,每個月減收的資費收入約新台幣兩千多萬。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天審查過台灣大哥大申請「品牌整併」資費方案,兩公司日前完成合併,由台灣大哥大為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泛亞電信現有用的所有權利義務,因此資費方案調整後,泛亞用戶將可視為台哥大的用戶,降低通話成本。
針對民眾抱怨無線四台轉播奧運賽事,每每出現廣告打斷比賽內容,或將比賽安排在數位頻道播出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也首度回應表示:電視台轉播比賽,應兼顧內容的完整性,至於播出的賽事選擇,NCC表示:無線電視台屬於綜合頻道,需兼顧不同觀眾的需求,轉播賽事的選擇,也應該兼顧多元性。民眾如果想看較多的比賽內容,可以購買數位收看設備。(彭群弼報導) 北京奧運如火如荼,台灣民眾卻無法感受到奧運賽事的熱度,精彩比賽的時刻,不是被廣告打斷,就是根本沒有節目可看,讓不少民眾去電媒體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抗議,甚至街頭抗爭的老面孔,愛國同心會週一也到NCC抗議,要求開放中共中央四台可以落地,提供台灣民眾看奧運。 對此,NCC傍晚回應表示:根據廣電法第31條及施行細則第34條的規定,每半個小時,得插播一次或二次廣告;但有關現場實況轉播,廣告插播,「得選擇適當時機」,因此NCC認為:無線電視台除了應該遵守法令規定之外,也應該考量轉播賽局的完整性及段落劃分,儘量安排中場休息或暫停時插播,滿足觀眾的收視需求。 至於無線電視台主頻道只有精華片段,完整比賽內容必須在數位頻道收看,對此,NCC回應比較中性,NCC表示:4家無線電視台是商業電視台,節目編排有經營上考量,再加上主頻道屬於綜合頻道,必須涵蓋各類內容,以及不同收視族群的權益,NCC表示:無線電視播送系統已經完成數位化,民眾可以透過數位無線接受設備,在數位頻道收看。換言之,NCC認為:想看多一點內容,花錢是必須的。 不過,NCC最後還是強調,無線電視台使用的無線電波,屬公共稀有資源,因此應該以觀眾權益為優先考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本(97)年7月10日召開第248次委員會議,審議涉及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之電視節目。該會參酌本年第3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之建議,決議對違法之電視頻道業者予以核處。 NCC表示,本次審議之案件中,經決議核處之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計有10件,分別為:(1)播出惡少凌虐遊民新聞之年代新聞台「年代晚報」節目,裁處新臺幣70萬元;東森新聞台「東森頭條新聞1800」節目,裁處新臺幣100萬元;三立新聞台「新聞八點檔」節目,裁處新臺幣140萬元;台視「台視晚間新聞」節目,裁處新臺幣21萬元;中視「中視午間新聞」節目,裁處新臺幣21萬元;華視「華視午間新聞」節目裁處警告;(2)中視「周日八點黨」節目,裁處新臺幣30萬元;民視無線台「愛」節目,裁處新臺幣21萬元。(3)三立台灣台「我一定要成功GO」節目、MTV音樂電視頻道「忍天堂」節目等均裁處警告。 NCC強調,此次6個新聞頻道所播出之「惡少凌虐 逼街友脫光 BB槍掃射」新聞因重覆暴力行為內容,且新聞內容涉及犯罪嫌疑人對於被害人私刑的凌虐細節過於詳細,雖經馬賽克處理,仍未能減少閱聽人對於暴力恐怖內容及對於私刑過程的理解與負面感受,頻道業者並不能因此免於表現手法過當,違反節目分級規定的法律責任。部分頻道甚至利用後製方式強化其戲劇效果,尤為不妥。 NCC強調,民主多元化的社會,政府僅扮演媒體多重監督環節角色之一,觀諸歐美先進國家,其法律常作為規範媒體的最後防線,亦即由媒體先行自律,其次為公民社會之他律機制,最後方為政府規範;特再次呼籲各電視台應切實自律,遵守相關法令,並加強內部編審制度,以善盡媒體的社會責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日前對台哥大、台固及大眾電信等公司的申請做出決議。 NCC核准台灣大哥大與泛亞電信合併案。NCC表示,合併案預估不會立即對電信市場發展及市場公平有效競爭造成影響。但NCC表示將監督台灣大哥大落實保障原泛亞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用戶權益。 NCC並核准了台灣固網及台灣電訊合併案。台固為綜合網路業務經營者(兼營第二類電信業務),台灣電訊公司則為第二類電信業務經營者,台灣固網公司持有台灣電訊公司99.53%股份。合併後台灣固網公司為存續公司,台灣電訊公司為消滅公司,台灣固網公司概括承受台灣電訊公司所有之權利義務。 但NCC否決大眾電信將無線寬頻接取業務及財產讓與新設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申請分割。NCC理由是,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獨立公司,其財產與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依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48條第2項規定,籌設許可、特許執照或核配的無線電頻率等,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或設定擔保予他人。
備受業者高度關注的NCC第二屆委員提名名單千呼萬喚後終於出爐,這一個月來,行政院展開人選徵詢,在各方勢力角逐下,行政院提名不順遂,打亂原先的安排,甚至到前天還在打電話徵詢學者的意願。這種急就章的提名作業,令電信通訊業者,相當關心。